【讀古文 拾珠璣】資治通鑑史論選 (司馬光)

幸紫


【正見網2011年04月06日】

【白話試譯】

臣光說:“‘信’這一字,是為人君者的最大寶物。一國的安危,全仗恃於民心;民心之向背,全仗恃於上下以‘信’維繫。不以‘信’維繫,就無法役使人民;不能役使人民,也就沒法守護國家的安全。所以古代“王天下”的天子,絕不欺騙治下的諸侯;霸諸侯的國君,也絕不欺騙周圍的鄰邦;善於治國的,絕不欺騙他的人民,善於治家的,也絕不欺騙他的親屬。不善於治國、治家的就恰恰相反,欺騙他的鄰國,欺騙他的百姓,甚至兄弟、父子相互欺騙。上面的人不相信下面的人,下面的人也不相信上面的人,如此一來,則上下互欺、離心離德,最終招致失敗的後果。縱使巧取豪奪而得好處,但所得之利,絕不能醫好因使用欺詐而遭受的創傷,所獲之數,也絕不能補足因使用欺詐而遭受的損失,想想,不可悲嗎!從前齊桓公不肯背棄他答應曹沬的諾言,晉文公沒有貪戀殲滅原國的利益,魏文侯不願失信和虞人所訂之約,秦孝公兌現給徙木者應得之賞金。這四個國君,道德並沒非常完善,而商君更是被稱做刻薄的一個人;又加處在征戰攻伐之世,天下都傾向相互施詐的時代;可他們還都不敢棄捨了‘信’來對待他們的人民,更何況在天下承平時代做天子的呢?”

臣光曰:“合縱和連橫的說法,雖然翻來覆去的變化多端,然而總是合縱這一說法,對於六國是有利的。從前先朝周王分封萬國,與諸侯親善,使他們來往朝聘,宴饗為樂,集會結盟,沒有別的原因,只是希望他們同心協力,維護國家的安全。那時候假使六國能夠本著信義、善意相親,秦國雖然強暴,咋能吞併他們呢?要說這三晉一地,等於齊楚二國的屏障;齊楚兩國,也等於三晉的根基。按形勢說,正是互相借重,內外倚賴,互為憑依。因此,假如三晉攻取齊楚,就是自己斫斷了自家人的根基;倘若齊楚攻取三晉,即是自己撤去了屏障,敞開了大門。怎麼能撤去屏障,討盜賊的歡心,卻反過來說‘盜賊將喜愛我而不來攻我了’,難道不是悖情違理、犯下大錯嗎?”

臣光說:“聖人認為提升自身的道德修養,才是人生中最瑰麗的境界;以仁義施政,是為善最樂。因此雖然住著茅屋土階,穿戴粗簡,飲食菲薄,卻不會因其鄙陋而以為恥,原因只是恐怕奉養自己太過了,要勞民傷財的。唐明皇仗恃著國家處於承平時代,不再想到可能有後患降臨,儘量滿足自己耳目之所好,齊備一切巧妙的聲技娛樂設施,自認以帝王的富貴,誰都不如我,想使自己,成為前人無法追及、後人無法超越的唯一。不僅只是他個人自娛了事,還拿這種豪奢來向人誇耀。他卻哪裡知道,他身邊的“大盜”(指安祿山)看到這一切,早已經對他的皇位,生了伺隙竊國的心。最終弄得鑾駕流亡、寶座不穩,生民塗炭、烽煙四起。這才知道人君崇尚奢華向人誇耀,正足以招致大盜的行竊呢。”

【原文】

臣光曰:“夫信者,人君之大寶也。國保(恃、賴)於民,民保於信。非信無以使民,非民無以守國。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指天子統轄的天下諸侯),霸者不欺四鄰,善為國者不欺其民,善為家者不欺其親。不善者反之,欺其鄰國,欺其百姓,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離心,以至於敗。所利不能藥(醫治)其所傷,所獲不能補其所亡,豈不哀哉!昔齊桓公不背曹沬之盟(注1),晉文公不貪伐原之利(注2),魏文侯不棄虞人之期(注3),秦孝公不廢徙木之賞(注4)。此四君者,道非粹白(完全、純潔),而商君尤稱刻薄(注5);又處戰攻之世,天下趨於詐力;猶且不敢忘信以畜(養)其民,況為四海治平之政者哉!”

臣光曰:“從衡之說,雖反覆百端,然大要合從者,六國之利也。昔先王建萬國,親諸侯,使之朝聘(諸侯朝見天子為“朝”,諸侯互相訪問為“聘”)以相交,饗宴(天子大宴諸侯)以相樂,會盟(諸侯集會訂盟)以相結者,無他,欲其同心戮力(合力),以保家國也。向(舊時)使六國能以信義相親,則秦雖強暴,安得而亡之哉?夫三晉者,齊、楚之藩蔽(屏障),齊、楚者,三晉之根柢(根本、基礎)。形勢相資,表裡相依。故以三晉而攻齊楚,自絕其根柢也;以齊楚而攻三晉,自撤其藩蔽也。安有撤其藩蔽以媚盜曰:‘盜將愛我而不攻’,豈不悖哉?”

臣光曰:“聖人以道德為麗,仁義為樂。故雖茅茨(用茅草蓋屋)土階,惡衣菲食,不恥其陋,惟恐奉養之過,以勞民費財。明皇(唐玄宗)恃其承平,不思後患,殫(盡)耳目之玩,窮聲技之巧,自謂帝王富貴,皆不我如,欲使前莫能及,後無以逾;非徒娛己,亦以誇人。豈知大盜在旁,已有窺窬(窺伺間隙)之心。卒至鑾輿(皇帝的車駕)播越(失去所居、流亡在外),生民塗炭(比喻困苦,水深火熱)。乃知人君崇華靡以示人,適足為大盜之招也。”

【心得體會】

本篇是從《資治通鑑》中選錄出來的三段史論。史論乃司馬光在編撰該書時,就按年所記述的史事中,擇其影響較大、或有關於世道人心與治亂興亡者,特加以評論,說出自己的見解,分繫於史事之後,以為讀史者的參考。當時進呈御覽時,神宗對於這些史論大為欣賞,以為非常切要。而司馬光寫在此書裡的史論,都在開頭冠以“臣光曰”三字,藉此與記敘史事的正文劃分開,以醒眉目。這與《左傳》裡的“君子曰”、《史記》裡的“太史公曰”,用意相同,應是司馬光師法左、史體例之一項。因《資治通鑑》本是宋英宗命令他編纂的,書成之後,必須先行進呈皇上御覽,故自稱“臣光”。

本篇所選,第一段見《周紀二》,乃評論人君之大寶──信。並舉春秋時代,四位諸侯守信不渝之事為範例,期勉為君者重視;第二段見《秦紀二》,乃評論合縱與連橫之說的看法,認為秦能殲滅六國,主因在於六國不知同心戮力,以保家國也;第三段見《唐紀三十四》,乃評論唐玄宗崇華靡、殫玩樂而晚節不保之事。

“人”“言”為“信”。人無信不立。這個“信”字,在中國傳統美德裡,被視為“立身立國”之本!其實,信,是一種為自己、為他人負責的態度。能守信的人,就是誠實對待自己一言一行的人。所以“誠”“信”兩字,是一體的兩面,兩字經常連用。例如:

一諾千金──形容諾言可貴,不輕易許諾,(語出《史記·季布傳》:“得黃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諾。”)話一出口,就得信守然諾,千金不易。

一言為定──事經談妥,便信守不渝。因此大多數的古人經商做生意,不管買賣大小、利益多寡,雙方一句話就搞定。不像現在需要訂契約、打合同、找律師證明、還得有公開的簽約儀式……等等,恨不得有密實的天羅地網來防堵對方鑽法律漏洞,迫使自己蒙受不該有的損失。

古人有高道德標準下的心法約束,所以為人處事、一言一行都自然的將眼光放遠,知道自己的所作所為,會影響後代子孫,一心為後世子孫樹立榜樣。也因為這樣,所以這些美德能流傳千古、世代沿襲,而維持中華五千年道統於不墜。因此,司馬光的第一段史論,就人君之大寶──“信”字,大加發揮,並舉出春秋戰國時代的四位諸侯,不失信的作為做勉勵。只是如今的“信”,早已成了“笑談”了,古人說“禮失求之於野”,我看世風日下的現在,連“野”也找不著囉!

周代列土分封宗室及功臣,即“封”土而“建”國,使其各自建立國家,此即中土封建制度之伊始。而西方亦有封建制度,起源於中世紀時的歐洲。有三大最基本的特徵結構:領主、封臣(武士)和采邑。領主是擁有土地的貴族,封臣是擁有領主所分封給他們土地的人,而這些分封出的土地就是采邑。封臣要為領主戰鬥,作為對領主給予采邑的回報。在領主、封臣和采邑之間的關係與責任構成了此制度的基礎。

我覺得天底下沒這麼巧的事,東西方的先民剛開始有了國家的雛型時,即是施行封建制度,以“小國”的姿態分治天下,這是神有意引領的,是神的旨意。他的美意在於:使諸侯或封臣各自管轄與治理國家,使有經世濟民之才的人,能找到心目中的明主,輔佐施政而一展長才;不因國大人多而焦頭爛額、不因地廣複雜而左右支絀。其本意是好的,為人著想;其目的是“小而易治”,更能使有心之諸侯(或封臣、武士)發展出一套有利而獨特的施政方針,國泰民安,各國能互相借鑑而天下太平!如秦穆公時任百裡奚為相,內外安定,國力充實,奠定稱霸以及往後一統中原的基礎;齊桓公重用管仲,“尊王攘夷”而成春秋五霸……等等史實。

可人心難測,“私”字當頭,到後來大並小、富凌貧、強欺弱,於是東西方都是一樣:爭戰連年、兵燹終日而不得安寧……,這是因人性的弱點而違反了神當初的美意與用心啊!從此,“封建制度”即為世人所詬病,更為惡共所詆毀,那是沒弄懂神的初衷,那是無神論的謬見哪,有道理吧?

【作者】司馬光(西元1019-1086),字君實,陝州夏縣涑水鄉人。仁宗朝進士,累官御史中丞;神宗朝因反對王安石變法,降職出判西京御史台;哲宗朝起復入相,悉罷新法。卒諡文正,贈溫國公,世稱司馬溫公,亦稱涑水先生。著有《資治通鑑》、《涑水紀聞》、《獨樂園集》等書。

【注1】事見《史記·卷86 刺客列傳曹沬》。曹沬,魯人,事魯莊公。齊桓公伐魯,曹沬三戰皆北,莊公乃獻遂邑一地求和,與齊盟於柯。當時曹沬以匕首威脅齊桓公,慷慨陳詞,請返魯之侵地,桓公許之。曹沬因棄匕首而就臣位;已而桓公後悔,欲殺曹沬,管仲諫道:“不可,夫貪小利以自快,棄信於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與之。”於是桓公盡將侵地退還魯國,諸侯聞之,皆信齊而欲來歸附。

【注2】事見《左傳·僖公25年》。晉文公帶兵包圍了原(國名)城,只準備了三天的軍糧,滿以為三日之內原國就會投降的;誰知三日已過,軍糧用罄,原國並未投降。於是文公下令退兵,解原國之危。退兵的命令剛發出不久,晉派在原國裡的間諜跑出來說,原國就要投降了;軍吏都說:“那麼,我們先不退兵,等待原國來降吧。”文公道:“信,國之寶也,民之所庇也。得‘原’失信,何以庇之?所亡滋多。”退兵三十裡,原國仍然來降。

【注3】事見《資治通鑑·周紀 威烈王23年》。魏文侯,名斯,是戰國時魏國第一任國君;虞人,是看管山林的人;期,是約會。一天,魏文侯與群臣飲酒甚樂,天忽落起雨來,魏文侯叫預備車駕,要到郊外去。左右都說,今日飲酒甚樂,天又雨,為何要去郊外?文侯道:“我已和虞人相約打獵,哪能失信?”於是親去告知虞人,說打獵因天雨作罷。

【注4】事見《資治通鑑·周紀》,即在此段史論之前。秦孝公用商鞅變法圖強,已經準備好了變法的命令,尚未公布,恐民不信,便在國都南門,豎立了三丈高的一根木頭,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後又加價,能徙者,予五十金。終有一人徙之,真予五十金。然後才下令變法。

【注5】商君,即公孫鞅,衛人,故亦稱衛鞅;仕秦孝公,變法圖強,封於商,號商君,又稱商鞅。他是法家之重要人物,主張用嚴刑峻法治理國家,所以說他“刻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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