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中我依然走在神的路上

四川大法弟子 吳塵


【正見網2011年04月03日】

我是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的老年大法弟子。當時剛退休不久就有幸得大法,我看完一遍《轉法輪》,心情激動的無以言表,不久後一身多種疾病都不見了,尤其是患了四十多年的各種慢性疾病都好了,達到無病一身輕的狀態。

然而,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江xx及其控制的中共的一切組織,系統的對近億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垮,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群體滅絕政策,法輪功學員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人權災難。我一直在想 ,這功這麼好,政府為什麼不准我們煉呢?我修煉法輪功後,受益很大,我要把我修煉之後的巨大變化講給人民聽,讓他們知道法輪大法好。於是,我在二零零零年三月一日就去北京上訪。我剛到天安門廣場就被便衣跟上了,他們緊緊的盯著我,好像廣場是他們家的,老百姓不能去那地方。我還沒做什麼時,就被公安當眾綁架了。當場許多公眾看到我這老太太沒有做什麼就被抓了,覺得很奇怪。我被幾個人抓住,他們圍著我,不准我說話;之後又把我摔倒在地,壓著不准動,並把我的手反擰到背後;最後,幾個便衣把我拉上警車,送到天安門廣場派出所。

我在派出所受到非法審問後,他們就通知成都市政府駐京辦事處把我接走。到了駐京辦,我又遭到一場非法審問,駐京辦人員還不准我吃飯。到了晚上十一點左右,他們強行給我帶上手銬,由兩個警察非法押著從北京乘火車回成都。在火車上,警察對我非常兇狠,他們不准我睡覺,不准我行動,不准我吃飯,不准我喝水。到了成都站後,火車站警察把我綁架到車站派出所,在那裡我被黑關了一天。第二天,他們決定非法拘留我十五天,並通知了家屬。我兒子接到通知後,找到派出所所長,說不該這樣對待老年人,之後他們就把十五天減成十二天,非法關押期滿後,我又被送到九茹村拘留所迫害。

有一天晚上,剛下完大雨,天清月明,街上沒有幾個人行走,我帶了真相資料準備去散發。不巧的是,遇上了武侯區某辦事處一夥工作人員在逛街,他們發現我手裡提著袋子,估計我要去發放真相資料,就叫我不要做政府不允許做的事情。我就告訴他們說,作為修煉人,我們知道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他們很不理解,就叫我第二天到辦事處去一趟。第二天我沒有去,他們想「邀功」,就把發現我準備發資料的事告訴了他們的上司,上司聽到後就叫了幾個警察來我家抓人。當時我不在家,他們就強迫小保姆說出我的去處,小保姆在惡警的威逼下,被迫告訴他們我去了人民北路某處。他們立即到人民北路找到我,並強行把我非法抓進派出所關了兩天。在這兩天時間裡,他們用各種手段對我進行非法審問,他們罵我說:「你們這些煉功的沒有事干,家裡錢多了?吃的太飽了,給我們找了很多麻煩。」他們把我視為眼中釘,肉中刺,無所顧忌的迫害我。後來,他們把我送到在蓮花村看守所黑關一個月後,又轉到九茹村看守所黑關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在我兒子結婚前,同修A來到我家說要幫我搞衛生,那天正好有新經文,同修A叫送經文的同修B多複印幾份,但複印的不清楚,同修B又到店裡去複印,結果被警察發現了,可同修B還不知道。我和同修A共同把衛生搞完後,同修A就回家送經文,但不清晰的幾張沒有拿走。晚上,當地派出所幾個人來到我家,詢問當天同修B複印經文的事。他們在飯桌上看到了不清晰的經文,當時就抄了我的家。我請師父加持,不允許邪惡抄走大法經書和資料。他們把家裡所有的箱子都翻了個底朝天,結果什麼都沒有找到。他們不僅沒有認識到隨便抄家是違法,而且惱羞成怒,把我連推帶拉非法綁架上警車,送到蓮花村看守所迫害。

非法關押十七天後,快到重陽節時的國曆九月七日,我大兒子找到武侯區公安分局,要求放我回家,為其籌備婚事。他們同意了兒子的要求,我回到了家中。可是辦完喜事的第二天,他們又來到我家,說我的事情還沒搞清楚,要我馬上回漿洗街派出所,警車就在門口等著。原來成都市公安局五處王姓處長就在派出所等著。我被帶到漿洗街派出所,王對我說:「你的事沒落實。」於是他們又將我送到大渠派出所黑關了一個月。在這期間,我被非法提審我兩次,每次審問來了四個人,提審時叫我面對他們站兩個多小時。我知道自己做的是最正的事,沒有觸犯國家的任何法律,所以我什麼都沒有給他們說。他們看到從我口裡得不到任何他們想要知道的東西,就氣急敗壞的把髒話罵盡。我在那裡受到了殘酷虐待,每天晚上睡在冰冷的石板上,被子也沒有,凍的人直發抖;洗涮沒水,健康得不到保障;飯菜賣的很貴,花了錢吃不到東西。直到後來我家人打聽到我被非法關押在大渠派出所,才把衣服、被子給我送過來。

有一次,我們幾個同修一起交流,大家都認識到,法還沒有正過來,我們應該上北京去證實法。作為大法弟子必須護法,不能眼睜睜的看著大法被邪惡破壞。於是,我們買了火車票,當天下午就出發了。可是,剛上車沒多久,就被警察攔住了,我們幾個同修全被送到漿洗街派出所關了起來。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太多,屋子關不下,他們就叫我在外面露天壩裡過一夜,並說晚上如果天氣很冷,就到廁所裡避風。我肚子餓了沒有吃的,口渴了沒有水喝,就這樣在地板上坐了二十多個小時。第二天,成都市公安局五處的王姓處長又來非法提審我,在我堅決不配合的情況下,他惡言相向,叫我去府南河跳水自殺,還罵我說:「你那麼老了,活著有什麼用?不聽政府的話,叫你不煉你非要煉!」他邊罵邊指手畫腳威脅,今後再不聽話就吊銷你們的工商執照,沒收你們的房子……第二天在要送我去蓮花村看守所非法關押之前,王再一次打罵我,他用拳頭猛烈的錘打我這老太太的後背,氣沖沖的邊打邊罵說:「我在給你提高層次!」到了蓮花村看守所,那裡刑具很多,當時主要用來折磨大法弟子。看守所早上要學監規,我們拒絕讀監規並嚴正聲明:「我們是修煉人,不是犯人,所以不讀監規。」於是邪惡派來了很多警察,加重迫害大法弟子。當時拿來最重的腳鐐有20多斤,我們幾個同修商定無論如何迫害決不配合。在此情況下,他們強行給我們戴一個星期的手銬和腳鐐。由於被迫害的大法弟子多,腳鐐不夠用,他們就強迫我們兩人共戴一個。

二零零一年九月下旬,我再一次被非法抓到武侯金花洗腦班迫害。前十天左右,我對他們讀的污衊大法和師父的材料很反感,我想應該反迫害,不能天天坐在裡面聽他們攻擊大法,我決定不配合他們。等到周末時,我說要回家拿衣服,他們就同意我星期六回家。我回家後決定,這個學習班不能去了。我在被迫害的走投無路的情況下,於星期天早上五點左右,買了去廣州的飛機票,離開了自己的親人。

我到廣州老家後,成都市公安局就打電話到廣州普寧公安局去尋找我的下落。成都市武侯區的警察、洗腦班的負責人、辦事處的負責人據說經常去我家找我,要求我兒子配合支持他們的工作。我在老家找到同修後,每天和同修一起到農村講真相,發資料,使很多不明真相的民眾看到了大法的美好,看到了大法弟子的善良,認清了中共的邪惡,得到了救度。二零零三年,我在普寧裡湖鎮被惡警抄了一次家,差點被抓走,這次對我打擊很大,我幾天幾夜都不敢睡覺。流離失所三年後的二零零三年十月,我才回到成都家裡。回到家裡一看,金銀財寶所有東西全部被盜,洗劫一空,我們一輩子用血汗換來的錢財化為烏有。

二零零四年十月,我被迫再一次流離失所,離開成都到廣東老家和老家的同修同吃同住。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七日,我帶上許多《九評》和二零零六年全球華人新年晚會光碟,到幾個地方去救度眾生。資料很快就發完了,最後留了兩張碟子,準備到汕尾一個姨媽家和她一起看。沒想到走到汕尾老年退休辦門口,就來了三輛摩托車把我擋住,搶了我的皮包,搜查我的皮包時,發現有兩張碟子就大做文章,硬說我是發真相料的。於是他們就通知汕尾派出所,所長說叫我走好了。但那些人為了得到賞錢,非要派出所來抓我,派出所開來警車將我強行推上車,送到汕尾派出所。派出所警察認為我是一塊「肥肉」,有油可榨,便使用各種手段威脅攻擊我,我堅決不配合。第二天他們就將我轉到普寧派出所非法關押。在此期間,派出所警察多次對我進行非法提審,提出很多我難以接受的要求。他們在提審的時候,把發真相資料等事事先寫好,然後強迫我承認,加重對我的迫害。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和犯罪事實的情況下,他們非法誣判了我三年半的重刑。

非法判刑後,我被送進了廣州女子監獄。我到那一看,覺得這個地方不是大法弟子該呆的,周圍全是勞改犯,每時每刻都有兩個包夾跟著,沒一點自由。邪惡每天都要給我安排任務,每天拿了一堆誹謗大法的材料叫我抄寫。我根本不想抄寫,內心非常痛苦,修煉這麼長時間了,難道今天又來寫反面材料嗎?我吃不好睡不好,天天都會聽到責罵的聲音。但後來怕心一起,就勉強應付寫了一些,無形之中就這麼妥協走了彎路,在迫害中違心的寫了「三書」,至今深感痛悔!

中共邪黨對我的殘酷迫害還牽連到了家人。這些年家裡人受到了很大的傷害,家裡搞得支離破碎,一年中就走了老的小的兩人。我自己也被迫害的一身病(帕金森、糖尿病)。如果不是師父法身保護我早就離開了人世。儘管我違心寫了「三書」,可慈悲的師父沒有拋棄我。出獄後師父安排同修幫助我,我自己也堅持多學法,多發正念,並寫了嚴正聲明,又從新走入正法洪流中。我真的感到是師父又一次把我從地獄裡撈起來,又一次為弟子承受了一切。我只有加倍努力珍惜自己的修煉機會,更加精進,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才能跟上正法進程,不辜負師尊的慈悲苦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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