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1年06月19日】
林則徐,字元撫,一字少穆,福建侯官(今閩侯)人。是嘉慶十六年(1811年)的進士,入翰林院為庶吉士,三年後為編修。歷任監察御史、按察使、布政使、巡撫、總督等職。他仕歷內外垂四十年,任封疆大吏,遍十餘省。他一生刻苦自勵,到處以勤勞見稱,事必躬親徼察,從未「袖手枯坐」。
1824年,江南「高家堰十三堡,山下六堡,均被大風摧坍,洪湖水泛濫」,道光皇帝令林則徐,赴南河督修堤工。林則徐適遇母喪,不得親顧,毅然前往江南。來到「高家堰」、「六堡」兩堤,差事未派,即出門查工。他由六堡迤南段驗勘……,沿途駐紮工地,「與僚佐(吏員)孜孜講畫,毫無倦容」。而後,他每日往迤北,或迤南一帶工地查看。雖雨天也素服、徒步,堅持查工。修堤的百姓,竟不知他是一位一品大員。他嘔心瀝血,縝密徼察,指揮修堤,瞭若指掌,儼然如治水專家。時人稱許他:「向來河工,從未有如此精核者」。
1839年,林則徐受命欽差大臣,赴廣東禁菸,一路上,「官紳來謁者,苟有一得,皆諮詢而籍之」,路過安徽時,他訪問引疾告退的前廣東香山縣令,「與之共飯,談至半夜子刻才去」。林則徐考慮到「初次到粵,人地生疏,一切洋務、夷務,不得不遣一兩人密行查訪」。於是,他派曾革職在家的安徽舊屬馬辰,「兼程先赴海口,代訪夷情」;又修書仍在粵公事未歸的漢陽縣令彭鳳池「就近 代查鴉片根株」。在江西途中,林則徐又接見了在廣東有八載生涯的門生張浦雲等人。通過各種渠道,掌握了一批販毒、賄縱犯的姓名、住址和罪狀。林則徐當即密令廣東的布、按兩司,速派員拘拿所開各項要犯,不得一名遠揚。此次查禁行動,緝捕吸毒、販毒者二千餘人。連英國的煙販子查頓,也心有餘悸的說:「在廣州,已經看不見一支煙槍,一個鴉片零售商了……」。
林則徐為官,不僅注重躬親徼察,而且,馭下亦求謹嚴勤勉。「屬僚晉謁,必先畢夜溫故牘,猶有不能對者,而徐公數其曲折,畸零瑣屑,千端萬緒,瞭然如螺紋之示於掌上,聞者無不駭服;故人之事徐公也,如對神明,如臨師保……」。侍郎程春海,贈林公楹帖云:「為政若作真書,綿密無間……」是對林則徐作風謹嚴的最恰當的評價。
林則徐為官勤勉,事必躬自徼察,注重調查研究,能夠做到:「凡民生疾苦,吏事廢墮,人才賢否,無纖悉不知,知無不行」,這對一個封疆大吏來說,確實是難能可貴的。
「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是林則徐寫的一首七律,原題是「赴戍登程口占示家人」,後書於官衙為對聯,成為他處世自律、奉行恪守的座右銘。
(事據《清史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