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風悠悠:興修水利,確實利民的曹謹

吉光羽 選介


【正見網2011年06月21日】

「曹公圳(田間水渠為圳)」是清代台灣三大水利工程之一,東起下淡水溪(今高屏溪),橫穿高雄平原,至左營出海。它是在當時的鳳山知縣曹謹倡導下,開鑿而成的。

曹謹,字懷朴,河南人。道光十七年(1837年)任鳳山知縣。當時,鳳山縣為一片平原,因無水利設施,每遇乾旱,則顆粒不收,黎民塗炭。曹謹知縣,親臨農地巡視,目睹下淡水溪河畔一片廣袤的平原,曾感嘆道:「這是造物者,留下這塊土地,等著人們來經營開發啊!」

「憂民之憂者,民亦憂其憂。」於是,曹謹倡建水圳,他遍訪全縣殷商富紳,士紳們聽了這一構想,都表贊同。他還動員各階層民眾,出力,獻資,讓田。請來了能工巧匠,先開九曲塘,再築堤,設水閘,引下淡水溪的水,來灌溉。曹謹公餘閒暇,經常到現場察看,雖有督導之意,但他躬親慰問民工,談笑風生,百姓心中確知曹知縣是:「興修水利,以水利民。秉行公正,絕無私心。」「故民工皆不怠」。

兩年之後,工程告竣。水渠長約180餘裡,灌田三四萬畝。農作物收成,驟增數倍;百姓生活,頗多改善。史稱:「戶有餘糧,盜賊絕跡」。道光十八年,巡道長官姚瑩,派知府熊一本,前來實地勘察,對曹謹倡建水圳的功勞,十分嘉許。並遵照當地民意,把這一條水圳,命名為「曹公圳」,並立碑說明,彰於後人。

數年之後,鳳山縣又遭大旱,曹公圳的水源,不能滿足灌溉之用,曹謹又動員地主及承租戶捐資,另外再辟一條水渠,稱為「新圳」。從此,受灌溉之利的田地更多了。曹謹更為百姓所崇敬。當時有人寫詩詠道:

新陂水興舊陂通,無憂旱澇終歲豐。
種得水田三百頃,家家雞黍拜曹公!

身為父母官的曹謹,意識到「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積於不涸之倉者,務五穀也。」這也是社會安定的重要條件。所以曹謹才興修水利,改善生產條件,以「造福鄉民」為己任。幾年之後,他晉升為淡水同知。當其臨行之際,地方父老,攀轅挽泣,數千人為之送行,可見百姓愛戴之深。

後來,聽祝曹謹病逝,鳳山縣的百姓,為他建祠紀念。春秋兩季祭拜,至今不衰。

正是:
興修水利確利民,
選福鄉裡是根本。
歷經幾多滄桑歲,
依然祭拜曹公謹。
再看惡共壩三峽,
禍國殃民患最深。
冤獄似海遍中國,
水深火熱怎棲身?

(事據《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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