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1年07月14日】
經濟政策,是國家的首要政策。康熙皇帝的強國富民的經濟政策是怎樣的呢?本文即試圖探討和回答。
康熙帝(即愛新覺羅•玄燁)是清朝第三代皇帝,也是我國傑出帝王之一。他在位凡61年(1662―1722年),創造並成就了強國富民的巨大偉業。他在發展經濟的事業中,盡心竭力,採取了許多措施。其中較為主要的有:
一、調整政策,廢除「圈田令」
原先,順治元年(1644)清軍入主北京後,滿洲貴族大量涌進內地。清朝政府為了滿洲貴族的利益,曾在四年中,進行了三次大規模的圈地。當時圈占的地區是直隸、山東、山西三省,其中以直隸的保定、河間、易州、遵化、永平等縣為最。圈地的結果是人民破產、逃亡,既破壞了生產力,又人為的激化了民族矛盾,造成社會秩序動盪不安。康熙帝有鑒於此,便於康熙八年(1669年)下令:「比年以來復將民間房地,圈給旗下,以致民生失業,衣食無資,流離困苦……自後圈占民間房地,永行停止。」(《清聖祖實錄》卷三十),至此,禍國殃民的圈地的舉措,得以徹底結束。
二、免除「人頭稅」,實行「攤丁人畝制」
在中國以往的社會裡,人民除交納田賦外,還要另交丁稅(即人頭稅)。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清政府宣布以康熙五十年的丁銀額作為固定丁銀額,以後「滋生人丁,永不加賦」(《清聖祖實錄》卷二四九)。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康熙皇帝又下令在四川、廣東兩省,進行試點,不再另收丁稅,把固定的丁稅,按地畝的多少,分攤下去,合併到地畝稅裡,一體徵收。這種辦法叫做「地丁合一」或「地丁銀」,也叫作「攤丁入畝」制度。攤丁入畝的數額大致是:原來納一兩銀子的田賦,攤入一二錢的丁銀,使田賦改為納一兩一二錢,不再另收人頭稅。這種稅收制,不僅保證了清政府的財政收入,而且也減輕了窮苦百姓的負擔。到了雍正時期,這種稅收制度,終於在全國普遍實行,並一直成為我國稅收的定製。
三、招民墾荒
康熙帝為了開闢荒地,多次宣布放寬荒地起課年限,後來又發展為凡新墾土地,均「不事加征」。他又鼓勵地主鄉紳組織人民墾荒,規定凡墾田20頃以上,授以縣丞或把總之職;墾田百頃以上,授以知縣或守備之職。這種辦法施行的結果,使天下田土「開墾無遺」,收到「盡皆耕種」之效。據統計,到康熙六十一年時(1722年),比順治年間耕地面積增加了將近600萬頃。
四、行「更名田」
在明末農民起義過程中,有不少官僚地主和皇親國戚的「莊田」,已轉為農民和中小地主所有。清王朝建立之初,曾規定這些土地,除繳納常稅以外,還要交納「易價銀兩」,作為地租,政府才承認這些農民和中小地主對「莊田」的所有權,叫作「更名田」。
康熙九年(1670年),康熙帝發布詔令:承認這些田地可以「永為世業」,與其它民田一樣,只交常稅。對於已交過「易價銀兩」的,可以從來年的常稅中沖洗。這個詔令,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農民的負擔,對於發展農業生產,起了積極作用。
五、修治黃河,淮河和永定河
清朝初年,黃河多次泛濫成災,在河南、安徽一帶經常決口,後來竟改道與淮河合流,從今天的蘇北地區入海,既影響了漕運,又使許多良田成了沙洲,嚴重的威脅著國庫的收入和人民的生活。
對此,康熙帝表示十分關切。他曾把「三藩、河務、漕運」作為其時三件大事,並親自書寫成條幅,懸掛於宮中大柱上。他選派靳輔(人名)為河道總督,又對治河專家陳湟,委以重任。經過十年(1677―1687年)的辛苦經營,終於使黃河、淮河各歸故道。
永定河原名渾河,又稱「小黃河」,在流經北京附近時,常常淤塞成災。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清政府招募了十幾萬民夫,在蘆溝橋附近的良鄉到東安,開掘了一條200裡長的新河道,使原來的斥鹵之地,成為膏腴良田。康熙帝曾親自視察,並將渾河改名為「永定河」賦予永遠安定之義。
六、「利商便民」和取消「海禁」
在清朝初年,凡手工業工匠,均另有匠籍,要按政府規定服勞役,或者交納班匠銀代役。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他下令將班匠銀併入田賦中徵收,從而使工匠們,都擺脫了人身的控制,有利於促進手工業發展。對於商業,康熙帝也本著「恤商」和「利商便民」的原則,禁止官商利用權勢,強索、購買私人的工商業品,不得向商人徵收重稅和攤派苛捐雜稅。
特別要強調的是,康熙帝宣布取消「海禁」。原來,在清王朝建立之初,為防止東南地區的張煌言、鄭成功等人北上抗清,曾頒布過「遷海令」,規定凡山東至廣東的沿海各省居民,均得內遷30裡,並禁止片帆只船出海,否則以通敵論處。這樣一來,漁民不敢出海捕魚,鹽戶無法在沿海煮鹽,連外國的商船,也不能停泊靠岸。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即台灣重歸大陸的那一年,他下詔取消「海禁」,讓原來被迫內遷的人民,重返故地,重操舊業。又准許國內商人,出海貿易。對於外國商人,則設立商館,以利通商。為了發展對海外諸國的貿易,康熙帝還詔令在廣州、漳州、寧波和雲台山等四處,設立海關,作為對外貿易的港口。
以上是康熙帝為發展生產和繁榮經濟,所採取的主要措施。由於調整了國家的各項政策,革除了過去的種種流弊,使得在他治理的後期,社會秩序安定,國庫儲存充足。即以耕地面積而言,據統計:在順治八年(1651E)時,全國耕地面積為290多萬頃,至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時,已增加到740多萬頃。又如人口一項,據統計,在康熙五十年(1711年)只有2460萬(這個數字顯然不夠準確),由於廢除了在我國行之幾千年的人頭稅,人口急劇上升,至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全國人口達到2.055億多人。到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更增加至3.6億人以上。在封建社會裡,人口增加是社會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標誌。
正是:
一代聖君,
強國富民;
嘔心瀝血,
廢食忘寢;
盡智竭力,
舉措公允;
政策恰當,
施惠眾生;
家國雙利,
青史芳馨!
(事據《清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