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邪黨酷刑:劈腿(劈胯)

誠宇


【正見網2011年07月28日】

演員、運動員在訓練身體的柔韌性時常常練習劈叉,就是將雙腿分開成一直線。練習時要循序漸進,通常是從幼年練起。一個成年人,沒有經過這方面的訓練,根本就達不到把腿劈成直線的程度。然而中共惡徒在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竟然將強制劈腿也作為一種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企圖逼迫他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通過暴力強迫性的將人的雙腿劈直,會讓受害者十分痛苦,很容易傷及韌帶,甚至造成終身殘疾。這種酷刑仍延用通用的名稱,叫作劈腿,有的地方則叫劈胯,或大劈胯。

最常見的一種劈腿的方式,就是把兩腿向兩邊分開,再往下壓這個人的身體,從而使其雙腿被強制劈開。齊齊哈爾市六十歲的法輪功修煉者李明英曾被龍沙公安分局政保科警察王兆山和湖濱派出所姓伊的警察反銬住雙手,往下狠摁著頭,並乘勢騎到脖子上往下壓,另一人則猛踢她的腿和腳,把腿劈成一字形後,人就倒在地上了。 然後再提著手銬把人拽起,拽起後再進行劈腿。就這樣劈倒了被提起來,提起來又被劈倒了,一直持續折磨了一上午。致使李明英的雙腿肌肉被嚴重拉傷。

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劈腿的花招比較多。上面說的是一種,不過他們在具體操作上還有所不同。就是把法輪功學員的雙腿拉開後,惡警用腳踩住腿跟和膝蓋,用這種方式使他們的雙腿劈開後緊貼地面。錦州五十八歲的法輪功學員李錦秋,因不放棄信仰,在二零零九年十一月的一天,曾上午一次、下午二次被強制劈腿,並上去惡警踩腿,腿被踩得青紫,至今致殘。

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強制轉業的原部隊營級軍官、遼寧瓦房店法輪功學員崔德軍在馬三家也遭到劈腿酷刑:惡警強制他面向床左腿站立,右腳被舉在上鋪床沿上,左腿的小腿骨頂在下鋪床沿上,右腿小腿肚壓在上鋪床沿上,這樣他的腿就被劈直了。而後再將他的雙手抻緊分別銬在床頭和床尾。這樣持續一個半小時後,用同樣的方式換腿再劈一個多小時。等到放下來時左腿已使不上力了。間歇十來分鐘後,惡警又指使犯人用腳踩著他的腿,把另一條腿劈開壓,使麻木的腿再次有了撕裂的感覺,比上刑時還痛苦。隨後再讓他以坐姿背對床,腰背頂在床沿上,兩手反剪向後拉在上鋪另一側床沿上,兩腿呈一字型又被劈開了。把腿劈開後,惡人又想出更惡毒的招數,把他伸直的腿擰著勁綁在床腿上,也即左腳尖向上,右腳尖向下,各自綁在床頭和床尾。

在這種情況下,惡警王漢宇又想一損招,把菸灰 缸放在他面前,把裡面盛的煙、旱菸、廢紙等雜物點著用煙燻他,致使崔德軍淚涕俱下。在這個過程中,惡警還打開污衊法輪功的錄音,並且用電棍對他電擊。折磨一個多小時後放下來,再讓普教踩壓腿,把腿劈到臉部約十幾分鐘。而後又重複剛才的劈腿操作,這次是把左右腿再倒擰著綁在床腿上,即右腳尖向上,左腳尖向下 被綁在床頭和床尾。一小時左右又放下,再由普教繼續踩壓……從晚上八點到次日凌晨一點,整整五個小時始終不停地重複著這樣的劈腿迫害。而到了上午又開始用刑,總共歷時八天。

在上海提籃橋監獄,這種坐著被劈開雙腿的酷刑叫作「上老虎凳」。家住浦東新區唐鎮王港紅一村的法輪功學員陸幸國,在上海 青浦第三勞教所遭受迫害時,就被用這種酷刑摧殘。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三日,惡警項建中授意幾名勞教犯對他「上老虎凳」。所謂「上老虎凳」,就是靠牆放一隻小圓凳,外號叫「小老虎凳」,是一種繞線圈的工具,圓形的,直徑很小。陸幸國被按坐在地板上,背緊靠著「小老虎凳」,臀部坐在地板上,兩腿向前伸出伸直,上身和大腿成九十度,兩手臂橫向成一字形被強行按在牆上,接著幾個惡人用力把兩腿向二側平行掰開,硬拉直至兩腿角度接近一百八十度。房中不斷傳出陸幸國痛苦而慘烈的叫聲。勞教犯們歇斯底裡問他轉不轉化,在他表示決不轉化和信仰「真善忍」沒有錯時,勞教犯惡徒們狠毒地繼續對他施暴。連續兩天的折磨,致使陸幸國的韌帶被嚴重拉傷,無法站立和行走。

比較常見的另一種劈腿的方式就是直接把人抻起來,有的地方叫作「抻刑」,有的地方叫作「五馬分屍」。就是把人的四肢強行拉直,當然身體也就離開了地面。而惡人在抻著折磨法輪功學員時,在拉雙腿的時候,還故意地把雙腿橫向拉直,這種撕裂的痛苦真是無法形容。

湖北赤壁市法輪功學員劉曉蓮,在赤壁市第一看守所被迫害期間,看守所所長鄧定生帶領四個外勞與多個幹警共十九人,對六十二歲的劉曉蓮展動用了這種「五馬分屍」的酷刑。惡警們叫四個外勞抓住老人的四肢,鄧定生則抓住老人的頭,這樣五個人就變成了「五匹馬」,五個人一起用力猛拉,當時老人的小便處就被撕裂了, 全身骨骼一連串響,全部脫節。而惡警們則哈哈大笑。

還有一種極具「創新」意味的劈腿酷刑,更讓人難以想像。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法輪功學員孫洪昌,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八日下午五點左右,被撫順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的關勇等七、八名警察綁架到清原鎮派出所。當天夜間十一點開始,關勇夥同六名警察對孫洪昌酷刑折磨。

眾惡警對孫洪昌拳打腳踢一個小時之後,用電棍電擊孫洪昌的小便處,然後用拳頭猛力打他的小便處。還覺得不夠狠,就開始用「劈胯」酷刑折磨孫洪昌。他們先將孫洪昌右腿扣在鐵床上固定住,用雙手劈孫洪昌的左腿。關勇嫌劈的不得力,就說:「你們去找兩根木棍,再買寬膠帶來。」

東西拿來了,他們用寬膠帶從上到下緊緊的將木棍纏在孫洪昌的腿上,不讓腿打彎。然後再把孫的右腿銬在床上,關勇用雙手劈孫洪昌的左腿過頭。每一次都長達一、 二個小時,疼的孫洪昌大叫著昏過去多次。派出所周圍的居民都聽到了孫洪昌的慘叫聲。就這樣一直折磨到第二天凌晨五點鐘。警察們在折磨孫洪昌的過程中還不時 的叫囂:「我們就是沒有人性,你媳婦就是被我們打死的。你死了,我們也就是再花上二千多塊錢。」

三十日晚上,他們又對孫洪昌拳打腳踢一番後,再一次用「劈胯」酷刑折磨,同時還猛踢孫洪昌的左腳。關勇等人一邊折磨一邊問孫洪昌:「疼不疼?」酷刑折磨使孫洪昌左腿全部青紫,腫的很粗,不能站立和行走,只能躺著。

這樣造成的痛苦可不是短時間內就能消除的。三十一日,孫洪昌被抬著送進了清原縣大沙溝看守所。在看守所裡,孫洪昌腿痛的難忍,每一天都在痛苦的呻吟中度過。 到了五月九日,清原看守所電話通知家屬送一千元錢給孫洪昌治病。又過了一段時間以後,孫洪昌的左腿完全傷殘,左腳明顯的萎縮,比右腿、右腳明顯細了很多, 左腳趾頭彎曲。

這樣的劈腿真殘酷。為了劈腿得力,竟然將腿綁定在棍子上。惡徒們得力了,可是他們越得力,孫洪昌承受的痛苦就越大。

中共邪黨的劈腿酷刑何至於如此狠毒?彼此有什麼深仇大恨嗎?怎能下得去手啊?中共暴徒在撕裂法輪功學員的肢體時,也將他們自己的靈魂與人性撕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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