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風悠悠:胡林翼嚴整腐敗,不庇族親

鄭介文 整理


【正見網2011年08月11日】

胡林翼(1812―1861年),清代湖南益陽人,道光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擔任貴州安順知府。1854-1861年間,擔任湖北巡撫。其貌英偉,目光威嚴懾人,臨事果決,尤擅長綜核,釐正漕糧積弊,減少百姓賦稅;同時善治軍吏,善擢將才,治軍紀律嚴明。著有《胡文忠公遺集》。

道光後期和咸豐年間,尤其是1840年後,清王朝的吏治,腐敗到了極點,捐例(實質是公開買官)一開,貪官污吏成災,陋規、饋贈泛濫,既使在軍隊中也是營制敗壞,軍紀蕩然。八旗兵早已腐化,綠營兵也同樣不堪一擊,有的甚至「兵如乞丐,軍械早已變賣餬口,聞調遣則現雇閒人,無非希圖口糧,及臨敵則狂逃而已。」有些地方,如福建一帶「(其)風俗,強凌弱,眾暴寡,村居裡處,每每被人蹂躪;若掛名營伍……兇徒便不敢滋擾,……是以稍為溫飽者,必謀入營,以保全門戶。然欲入營,必先賄屬,或十餘元,或數十元……千、把、都、守不能獨得,將、官、提、鎮亦復分肥,收受陋規,變別名目。」這樣的軍隊,內有太平軍相逼,外有列強相峙。這時,整頓軍事吏治,便成了首當其衝的要務。

身為湖北軍將領的胡林翼,在咸豐六年(1856年)《論軍事吏治》的上疏中,痛陳湖北軍務鬆弛慘狀:「湖北軍務腐敗已久,無論賊之多寡強弱,聞警先驚,接仗即潰。上下相蒙,恬不知恥。誤於使貪使詐,而實為貪詐所使。川、楚、河南勇目,招合無賴投效,以一報十,冒領口糧。交綏即敗,又顧之他。帑項至艱,徒飽無賴欲壑。遣散不得其方,又相聚為盜…軍政營制,蕩然無存,此為軍事急應整頓之要。」

同時他還提出了自己整頓吏治的方案:「湖北莠民從賊者多。徒滋擾害,惟有保甲清厘,族產捆獻,分別斬釋。然官吏之舉動,為士民所趨向;紳士之舉動,又為愚民所趨向。未有不養士而能致民,不察吏而能安民者。州縣之小事,即百姓之大事。厝火積薪,隱憂方大,捐輸則有踩堂、贄見之費,牙帖則有勒索之費。臣受事以來,迭次特參,惟思劾貪非難,求才為難。前者劾去,後者踵事,而巧避茸名,將不可勝言。臣愚以為必嚴禁官場應酬陋習,與群吏更始,崇尚敦樸,屏退浮華,行之數年,庶可改觀。此吏治急應整飭之要。」

他的上書,經皇上批准後,胡林翼便大幹起來。他先設清查局,稽核全省倉庫盈虛之數,又設節義局,表彰死難官紳士女,設軍需局,以備東征餉械。嚴課吏治,糾劾文武官員數十人,推廉尚能,使湖北軍隊吏治面目,為之一新。

責人者必先律己。象整頓吏治一樣,胡林翼在這一點上,也是一絲不苟。對待族親戚黨,他從不肯有半點寬容。在黃州時,他的一個族親,上門來投靠他,胡林翼一連供他數月吃喝。

有一天,他忽然來辭行,胡問他原因,他回答說:「某營官奉命調動,我(胡林翼的族親)用一些錢,捐薦自己,和這位營官,一道前往上任。」胡林翼聽後大怒,找來那個營官說:「我有族親,靠我的經濟力量,難道還不能庇護他們嗎?你們藉此結納他們,這風氣一開,以後還有個完嗎?姑且記你一過,以儆後來。」然後,胡林翼給了那個族親回去的路費,讓他回家去了。

胡林翼為此事,通告各台局營員:「用人一事,當秉公辦理,不能徇上司同僚私情,濫收濫用。若經訪詢查出,立即處置。」

他常說:「兵之囂者無不罷(通疲,軟弱無能),將之貪者無不怯;觀將知兵,觀兵知將。為統將必明大體。」他自己也的確做到了這一點。

(事據《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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