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1年11月04日】
北魏孝文帝拓拔宏,為了實現一統天下的宏願,十分重視人才的選拔與管理。他曾對大臣李沖說:「成功立事,非委賢莫可;改制規模,非任能莫濟。」(《魏書•李沖傳》)因此,在選拔官吏時,他不論胡漢,不分士庶,「先盡才學」。對於那些已選在朝中的賢士,他總要留心安排,量才錄用,虛心聽取他們的意見,充分發揮各種人才的作用。如李沖被視為「國之賢」、「朝之望」;李彪被呼為「李生」;並對群臣說:「吾之有李生,猶漢之有汲黯」;宋弁原來「年少官微」,他的才華,被孝文帝發現以後,一躍成為朝廷大臣,「名重朝野」;崔光出身貧寒,替人抄書,以養父母。孝文帝讚賞他的才華「浩浩如黃河東注」;王肅雖來自南朝齊,但孝文帝對他深信不疑,「親貴舊臣莫能間也。」(以上引文均見《魏書》各傳),孝文帝甚至將王肅,比作諸葛亮,說:「不見君子,中心如醉。」
孝文帝對漢朝以來的官吏考績制度提出批評,認為三年一考績,三考一升降的時間太長。他下詔說:「三載考績,三考黜陟(指官吏的進退升降),可黜者不足為遲,可進者大成賒緩。朕今三載一考,即行黜陟,欲令愚滯無妨於賢者,才能不擁予下位。」接著,他又「各令當曹考其優劣為三等,其上下二等仍分為三。六品以下,尚書重問;五品以上,朕將親與公卿論其善惡,上上者遷之,下下者黜之,中者守其本任。」(《資治通鑑》卷一三九《齊紀》)。孝文帝這個詔令,不僅對考核官吏政績的速度和質量有積極意義,還規定了考察等級與處置辦法,明確了考核者的職權範圍。他又委用元澄為考核大臣,當時公侯以下各官,被檢察者達一萬多人。由於元澄秉公立正,使得「人無怨者」。不久,孝文帝本人又親臨朝堂,直接考察百官,以決定黜陟。這種「三載一黜陟」的做法,在以後各朝中,逐漸成為制度。
孝文帝認為:「凡為人君者,患於不均,不能推誠御物。苟能均誠,胡越之人亦可親如兄弟。」他曾下詔:「懸爵於朝,而有功者必縻其賞;懸刑於市,而有罪者必罹其辜。斯乃古今之成典,治道之實要。」(《魏書•高祖孝文帝紀》)對於不稱職的官員,他從不計較親疏,秉公而斷,並根據過失大小,給予不同的處理。略而言之,主要是三種辦法:
其一,貶黜官爵。如對於弟弟廣陵王元羽,雖然官至廷尉,錄尚書事;孝文帝卻譴責他「近小人,遠君子。」又說:「汝既是宸極之弟,而居樞端之任。汝自在職以來,功勤之績,不聞於朝;阿黨之音,頻干朕聽。汝之過失,已備積於前,不復能別敘。今黜汝錄尚書、廷尉,但居特進、太保。」(《魏書•廣陵王羽傳》)孝文帝對叔父吏部尚書元澄說:「然觀叔父神志驕傲,少保之任,似不能存意,可解少保。」對諫議大夫李彥,他也毫不客氣的說:「卿雖處諫議之官,實人不稱職,可去諫議,退為元士。」對中庶子游肇等人的功過,他也了如指掌,並作出不同處理。他說:「自建承華,已經一稔,然東宮之官,無直言之士,雖未經三載,事須考黜。肇及中舍人李平,識學可觀,可為中;安樂王詮可為下中,解東華之任、退為員外散騎常侍;馮夙可為下下,免中庶子,免爵兩任,員外常侍如故;中舍人閣賢保可為下下,退為武騎常侍。」(同上書)
其二,稍削俸祿。《魏書•廣陵王羽傳》載:孝文帝對尚書令陸睿前期善政給予肯定,但後來工作懈怠,「已致小罰」。因此,他說:「今奪卿尚書令祿一週」。對於左僕射元贊;則因為事不稱職,除去「少師之任,削祿一週。」對於長兼尚書於果,也由於「不能勤謹夙夜,數辭以疾(即屢請病假)」,免去長兼之職,「可光祿大夫、守尚書、削祿一週」。對於守尚書尉羽,則因為對史書搜集不力,「降為長兼常侍,亦削祿一週。」對於守尚書盧淵,因不以集書為意,「降卿長兼王師,守常侍,尚書如故,奪常侍祿一週」。僅如上述,可知孝文帝對於這些犯有過失的官員,視其情節輕重,採取了一貶、二保、三削祿的不同做法。孝文帝這種合理合法、嚴明賞罰的做法,對後世是有參考價值的。
其三,暫停官職,以觀後效。當時有公孫良、乞伏義受兩人,官為左、右丞,職責是協贊尚書令陸睿。陸睿工作不負責任,此兩人不能直言規勸,因而孝文帝除對陸睿處以「經濟制裁」以外,又說:「二丞可以白衣守本官(即停職留任),冠服祿恤,盡皆削奪。若三年有成,還複本任。如其無成,則永歸南畝。」換句話說,倘若能幡然悔改,工作有成績,可以官復原職;反之,就要遣返老家去種田了。
以上是有關孝文帝治吏的原則和措施。他日理萬機,辛勤勞頓,而對朝廷官員的考績如此重視,做到論功行賞,論過懲罰。對於犯有過失的官員,不是利用自己的權威,進行粗暴的嚴厲制裁。而是處罰得當,指明出路,以觀後效。在當時的社會裡,孝文帝能夠做得如此精細入微,十分難能可貴,也是值得學習的。
正是:
拓拔宏為國君,
勤快更兼哲明:
勤於任用賢士,
快於鏟除奸佞;
勤於完善法規,
快於落實濟民。
哲明心鏡高懸,
能辨優劣中等;
逐人按理排用,
無私無愧利人。
悠悠千載以遠,
史冊猶贊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