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9年01月30日】
2018年8月份,本地同修甲被邪惡綁架。因甲年紀已近80,邪惡放出風來,甲幾天就會被釋放。我們也認為甲很快會被放回家,沒有用心營救。但時間不長,我們了解到甲被判了半年徒刑,一過上訴期就會被送往監獄。
師父講:「這些爛鬼它們自己覺的害大法弟子很解恨,下狠手迫害大法弟子,想不讓他修成,這是這些爛鬼的主觀想法。」[1]
爛鬼執行的是舊勢力的意志,舊勢力是想毀掉被綁架的同修。大法弟子期望舊勢力會發善心,恰恰是上了舊勢力的當,給了舊勢力作惡的時間與機會。
師父教誨過我們:「你們是修煉者,一切的變化都在你們的修煉與正法中產生;你們自己所證悟的一切,你們要得到的一切,都在你們自己走的這條路中產生。絕不要考慮舊勢力會給我們什麼恩惠,常人社會會幫助我們什麼。是你們在救度常人社會,是你們在救度眾生!」[2]
想到師父的法,我們決定開始營救同修。
本地的情況是,同修在看守所關押期間,比較寬鬆,甚至可以有學法煉功發正念的機會。一旦被綁架到監獄,情況會變的惡劣。在監獄一般是上午逼迫大法修煉者看污衊大法的影片,下午逼迫大法修煉者寫所謂的「心得體會」之類的東西。大法弟子有被迫害成為猶大的,有被「假轉化」的,也有堅定不轉化的,但是面臨不轉化的修煉人一般是體罰與酷刑——能闖過來的也是身心受到的傷害很大。有同修被綁架到監獄三個月就「轉化」了。
我們交流後,認為一要上訴,為甲同修爭取時間,不被送到監獄。二申請公開審理,使上訴期儘量延長,當二審判決後,剩下時間很短,就不用送監獄了。三是對與此案相關的公檢法人員講清真相,使他們能明白真相得救度。
現在看來,我們當時的這些想法是有漏的。應該想必須無條件釋放同修,對這種迫害應該全盤否定不承認,糾結送不送監獄,本身就是變相的對邪惡迫害的承認。實際上確實有部分同修固執的認為甲同修一般是維持原判,這一念為邪惡迫害甲同修製造了藉口——這幾個大法弟子沒有正念,不知道全盤否定迫害,就得讓甲維持原判,給這幾個大法弟子去去人心。
再說一下申請公開審理,實際上按照大陸所謂現行法律,只有申請不公開審理的事,根本不存在申請公開審理這一說。也就是說邪惡迫害大法弟子違反法律,故意不公開審理,背地裡幹壞事,所以我們必須認清否定它。
一、請律師
一開始我們請了兩個律師,一個是本市的,另一個是本省外市的,外市的律師之前還代理過本市其他大法弟子的案件,當時表現很不錯。這兩個律師帶出的消息都是甲同修認罪簽字了,並表示不上訴了。
我們很著急,認為甲同修法理不清,甚至還多少生出了埋怨之心。最後抱著一線希望,聘請了北京的律師。北京的律師見到甲同修時,甲是剛剛從醫院二次體檢回來到看守所。還剩下2個小時,甲就過了上訴期了。律師據理力爭,見了甲同修,簽了上訴狀,併到檢察院投訴看守所的不法作為、阻撓甲同修上訴的行為,最終把訴狀遞了上去。並且通過北京律師反饋我們了解到,之前的兩個律師根本就沒有起到正面作用,沒有把我們要說的話傳遞給甲,並且主動配合邪惡勸說甲同修不上訴。並且還把律師費用騙了去——因為不是按我們的願意辦事,所以只能用騙來形容吧。
請律師上訴階段體會。
(一)不能單純依賴律師。當我們被前兩個律師欺騙,並且也不知道被騙的情況下,我們通過諮詢有關法律工作者,已經通過郵局把上訴狀郵寄到了一審法院,即使第三個律師聘請不成功或者是發生其它意外,也有了上訴的機會。
(二)一審法院對法官封閉的很嚴密,我們多次到一審法院見一審法官,要當面給其講清真相,給其得救機會,但都被保衛拒之門外,鑒於這種情況我們除了把一審法官電話發給明慧(實際上打一審法官電話他根本就不接,因為甲的親屬多次給他打過電話,他都不接電話),我們還多次給一審法院相關人員寄真相材料,最大限度給其了解真相得救的機會。
(三)律師會見被關押同修,建議讓律師全程錄音或者是錄相,相關法律是允許的,這樣避免被律師騙財誤事。
(四)被律師騙,我們認為原因有二,一個是我們有依賴律師的心。
另一個是師父講:「那麼也就是說,別小看今天的人類社會,不只是大法弟子在修煉,人也都在其中。他們也在被熔煉著。在生活中、在工作中、在不同的環境中,他們遇到的問題、思想的思考、一直到他們的行為,都在擺放自己,都在善與惡較量中擺放自己。」[1]
也就是律師也在「修煉」中,能不能代理大法弟子的案件,也要看他們的心怎麼動,用心不對,他們就不配代理大法弟子的案件,會被舊勢力給剔除出去,表現出來就是他們騙錢誤事。所以大法弟子給律師講明白真相很關鍵,講明白我們的要求,能代理就接案子,不能代理就不要接,也免的他們誤事造業犯罪。
二、 二審結果
二審結果維持原判,但是二審是在四個月的時候做出的判決。按邪黨法律,剩下刑期不足三個月,由看守所代為執行,不送監獄。甲同修免受了監獄洗腦轉化之苦,免受了邪惡的玷污。我們否定了舊勢力對甲的牢獄轉化迫害,使甲保住了純潔。
三、發正念中另外空間所見
是我本人所見,由於心性與層次原因,所見只是局部,不是全部真相。還有更多被清除的邪惡是我本人見不到的。
(一)甲剛剛被綁架時,發正念時,清除的只是蠍子之類的蟲子類的東西。
(二)當還剩下十幾天就快三個月時,中院欲進行宣判,如果宣判成功,剩下刑期在三個月以上,甲會被送往監獄。此時發正念,除了又清除掉一些蠍子之外,黑手也顯現了出來。黑手直接在我身上動手腳,企圖封閉我的天目,不讓我看到另外空間它們做形像。實際上黑手一旦顯現出來(包括另外空間其它一切邪惡顯現出來),就是他們藏不住了,一旦顯現出來,就意味著它們只有被大法弟子或者是正神甚至是師父清除掉。之後幾天我們針對黑手發正念,清除掉黑手。與此同時,在人的空間表現是,律師以各種方法拖延不見二審法官。最終二審是在四個月之後宣判,同修不用被綁架到監獄了。
(三)甲同修被二審判決之後,正念中看到,阻擋同修甲的只有低靈形成的一道與腰同高的黑色矮牆,如果甲同修正念稍微強一點,從另外空間翻過這道矮牆,師父就會安排其提前出看守所。但是甲生不出這個正念來。所以對處於魔難中的同修,外面的同修幫其發正念,是非常關鍵的。
(四)甲同修的老伴在家中一人獨居,因為各種原因,被邪惡迫害意外離世。之後在一次發正念中偶然發現一個黑手和邪惡演化出的甲同修的老伴的形像,呆在甲的家中,使命是待甲回家之後,使甲陷入深深的失去老伴的痛苦中。放大甲的人心,干擾甲修煉。當然這些邪惡生命被清除了。但也足以使我們警醒,切不可滋養人心,一定要修去人心。邪惡針對修煉人的人心,在未來都設上了魔難,所以不要自找這些麻煩。在探視甲同修時,我們也把他老伴去世的消息提前告訴給他了,在法中交流,提示甲儘快修去人心執著。甲同修極度痛苦了幾秒鐘,但畢竟是修煉人,有二十多年的修煉基礎,很快就調整好了心態。在未來,這個魔難也不會再發生了。
結語
(一)當營救沒有效果的時候,沒有頭緒的時候,我們也低落過,但是馬上會想到師父講法的法。
師父講:「沒有那個韌勁你怎麼能攻的下來呢?」 [1]想想師父的法,我們會再持續講,持續做,持續發正念。其實邪惡不僅在耗費被關押同修的正念,也在耗費外面同修的正念。我們就是不上當,你邪惡迫害一天,我們就清除你一天,決不放鬆。發正念極其關鍵,有時邪惡被清除掉了,過一段時間,還會有邪惡補充進來,所以不能被邪惡動搖了我們的正念。
(二)同修整體配合好,作用巨大。在營救中,有同修發正念的,有出錢的,有配合同修家屬要人的。有的同修被邪惡干擾的也很厲害,身體上出現病業假象,但是同修們不為假象所動,都能無怨無執的做好自己能做的事情。使事情向良性發展。
由於我們整體的心性所致,在營救甲同修中,只能做到這種程度。寫出來與同修交流,不當之處,請同修們慈悲指正。
謝謝師父!
謝謝同修!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八年華盛頓DC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美國費城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