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故事:道理和法律

曉輝 整理


【正見網2007年11月27日】

漢朝人卓茂,為人寬厚,講究仁義。

卓茂任密縣縣令時,有人來告一亭長接受了他的米肉。卓茂屏退左右問道:「是亭長找你要的?還是你有事求他?」那人回答是因為自己害怕所以送去,但因為亭長不能接受饋贈,所以來告他。

卓茂說:「你做得不對啊。鄉裡之間還講究禮尚往來,相互表示親近。官吏只是不能乘勢求取饋贈。你又不修行,根本不能脫離這個世界。亭長是個好官,過年送些米肉也是應該的。」

那個人問道:「法律不是禁止官吏收取財物嗎?」

卓茂說:「我給你講道理,你不會有怨恨之心。我要講法律,就沒有手足之情可言了。接受這次教訓呢,還是接受法律懲處,希望你回去三思!」那人知道錯了,那個亭長也很感激。

起初,官吏們都笑話卓茂。但是幾年後,密縣人都講起道理來,路不拾遺。漢平帝時,天下蝗蟲成災,河南二十多個縣受害,而只有密縣倖免。太守親自去看了才相信。

小議:法律可以在某種程度上阻止人的惡行的發生,但卻無法改變人的內心;道理雖然有時看上去與法律相悖,但卻能從根本上打動人心。卓茂治理一縣的故事為我們提供了一個生動的例子,即人心的根本改變才會使社會風氣發生根本的改變,心正,人正,社會正,天災自然就少。此乃真理也。

(資料來源:《後漢書•卓茂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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