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故事:「瓓」和「良心」誰最珍貴?

陸真 整理


【正見網2012年10月07日】

明代人宋濂,在《龍門子凝道記•先王樞》中,記述了這樣一件事:

西域有個姓胡的商人,手持珠寶出售。他有一種名叫“瓓”的寶玉,顏色純紅,好像紅色的櫻桃,長一寸。價值超過數十萬。
 
龍門子問道:“瓓能抵擋飢餓嗎?”對方答道:“不能。”

“瓓可治好疾病嗎?”答道:“不能。”

“瓓能驅逐瘟疫嗎?”答道:“不能。”

“能教人孝順父母、順和兄長嗎?”回答:“不能。”

龍門子又問:“既然如此無用,而它的價錢超過數十萬,這究竟為什麼呢?”

對方答道:“因為它產在艱險僻遠的地方,獲得它萬分艱難。所以才價值連城。”
 
龍門子笑笑走開了,他告訴弟子鄭淵說:

“古人有這種說法:‘黃金雖然是貴重寶物,活人吞服了就要死去;金粉進入眼睛,眼睛就會瞎了。’寶物對於我身,沒有任何關係,這樣已經很久了!我身上,有最可珍貴的寶物,它的價值,還不止數十萬呢。這寶物,水不能沾濕淹沒它;火不能燒化它;風不能吹走它;太陽不能烤灼它。它的名字,就叫良心!用好了良心,就天下安定;守住了良心,就自身平安。所以,良心才是無價之寶。

“但是,有人竟然不知道日夜去守護它。而把獲得地位、錢財、美女、珠寶,看成是唯一重要的事,拚命的去追求。這難道不是舍近而求遠、舍貴而求賤嗎?

“噫!有些人的良心,已經泯滅了,有些人的良心,已經泯滅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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