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成語:得過且過

陳必謙 整理


【正見網2013年04月08日】

【釋義】過一天算一天,沒有長遠打算;也指對工作敷衍了事,不負責任。

【例句】一個人如果沒有遠大志向,得過且過,是要不得的。

【近義;反義】胸無大志;青雲之志  鴻鵠之志  

這個成語出自元•無名氏《小孫屠》。相傳在山西五台山上,有一種形狀象雞的小鳥,名叫寒號鳥。它生著四隻腳,兩隻肉翅,不能飛得很遠。拉下來的糞便,像豆一樣大。潮濕時,氣味臊惡;乾結以後,變得黑而光潤:它就是中藥五靈脂。隨著一年季節的變換,寒號鳥的外貌也會發生明顯的變化。在烈日當空、綠樹成蔭的盛夏,它的周身長滿了五彩的羽毛,顯得豐潤華麗,絢爛奪目。這時,寒號鳥就會從樹林裡飛出來,在陽光下扑打著翅膀,得意地鳴叫:“鳳凰不如我!鳳凰不如我!”可是,到了朔風凜冽、雪花飄飛的寒冬,它便落盡了所有的羽毛,變得像只剛出殼的雞雛,顯出一副狼狽寒酸的丑相。這時,它再也不敢飛出林子,只能躲在樹林深處,有氣無力地哀鳴:“得過且過!得過且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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