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文明之鴻業,垂華夏之永昌

宋紫鳳


【正見網2013年06月23日】

民族復興這樣冷峻的論題,總讓人不免有悲歌慷慨之感,蓋因“復興”之前,必有一段傷痛不堪回首,哪怕只是不經意間提及,便足以令心中為之一沉。想我華夏族,又何嘗不是在五千文明之神光暗淡後,第一次作此痛定之思,只是一個世紀過去,此四字幾如百年參禪的話頭,眾口呶呶,未得正解。

一百年前的華夏族正值清季民初的衰亂之世,所謂病急亂投醫,一批憂國之士雖有報國之志,卻忘記了“反求諸己”的古訓,在懷疑、否定、拋棄傳統文化的同時四處尋求海上方,從器物引進、制度改良,直至辛亥革命,而一些激進分子竟然搬來共產主義之虎狼藥,還當作什麼置之死地而後生的大還丹。

文明之根,民族之源

活其樹先要救其根,未及民族之根本,則遑論復興,而華夏族之根本正以文明之所在而精神之所存。故我華夏民族,非是以地域為命名,譬之希臘人以希臘半島為稱謂;亦非以人種為命名,諸如日耳曼人之強調血統之純正;而所謂華夏者,“有服章之美,謂之華”,“有禮儀之大,故稱夏”,華夏族真正是一以文明之徵為命名之民族,而此民族所建立之國家,則號為衣冠上國,禮儀之邦。

此不以人種地域自我界定,而以文明為根本之特性,也就決定華夏族必如海納百川,有容乃大。於人而言,凡尊奉我中華文化者,皆為我中華之人。而所謂華夷之辨,也只是文化之辨,非人種地域之辨,故而華者,不守倫常,亦夷也,夷者能遵教化,即華也。至於異族文化,華夏文明本就是由中原文化汲取外來文明之菁華陶鑄而成。故而,異族之溶入對華夏族從來不是威脅,反成民族之壯大。

相較而言,以人種為界定之民族,往往有“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門戶之見,而以地域為界定之民族,也難免有排外之偏狹心理。物極則必返,所謂民族主義之最極端者,甚而至於演成種族滅絕之慘禍,而唯有包容性巨大之民族,恰如水利萬物而不爭,天下莫能與之爭,其生命力也必然生生不息,無有窮已。

至此,文明乃我華夏族生命力之發源則確然無疑矣,而彼生命力之強大,哪怕有所謂征服者來犯,也概莫能外為華夏文明所征服。其最顯著之佐證即是十三世紀蒙古大軍鐵騎橫掃歐亞,所過之處,以人種為界定之民族,滅其族,以地域為界定之民族,滅其國,唯彼一入中原,卻發現這一民族哪怕國破人亡,文明不息,生命不止,文明所在,民族永存,於是忽必烈攻取南宋後,要拜軒轅以繼正統,又取《易經》“大哉乾元”之義立國號為大元,禮遇士大夫,徵召高士入朝,極力表明彼入主中原乃奉天承運以繼炎黃千秋之功業。

文明之殤,民族之劫

而華夏族以文明為根本,又絕非一般意義上之文明,而是法天象地,祖述道德之神傳文明,此不可企及之高勢使任何外族文明皆為之所化。直至二十世紀初,一場五四運動席捲中華,人如困獸之思鬥,有主張打倒孔家店者,有主張砸爛舊秩序者,有主張無政府主義者,更輔之以所謂新文化運動,終於自毀長城,而馬列邪靈便與此時乘隙西來,鍊形中共,勢如燎原。而此邪靈文化非為任何一民族之文化,非為任何一地域之文化,非為任何一歷史之文化,乃前所未有之反宇宙,反人類,戰天鬥地之黨文化。此黨文化之於華夏文明,蓋如癌細胞之於白細胞,彼以破壞人體系統為其唯一存在之功用,而必然與華夏文明勢如水火不能兩立。所以自邪共竊取中華大寶,即以毀滅華夏文明為第一要務,發動一系列之階級鬥爭、路線鬥爭、思想鬥爭,有計劃成系統將傳統文化從一切表現上剝離,從人人頭腦中抹去,代之以鬥爭哲學為核心之中共黨文化。

文明復興,民族不息

故而,民族復興之論不是紙上兵口頭禪,必要洞悉民族生命之發源,了解民族衰落之所在,方能得其正解,這就是復興五千年神傳文明,才是民族復興之通途,華夏永昌之大道。而當今神韻藝術團之風靡於世,中共為之遑遑不可終日,此中原因正以神韻乃華夏文明之神韻,而其所宣揚之“真、善、忍”精神則以五千文明之精華成為當代普世之價值。

余每身臨神韻之場,不免感慨,歷經赤匪之劫火,文明復興幾如涅磐重生,殆非神跡,孰能為之。而座下之小我於此文明中興之際,又當如何自處,如何處之。想來,鴻蒙開闢後,自三皇治世,五帝定倫,華夏生民知敬天,能守道,從而演播五千文明之大觀。而清季民初時,疑古之風大開,人不能知此失之所在,更背道而馳自毀傳統,至有今日國破族滅之慘禍。所以當此萬劫不復之絕境,天心眷佑我華夏,再降神跡於中土時,我輩唯有效先民之敬天尊道,於神韻禮樂之聖教,服膺斯義,奉行斯道,從自我做起衛護華夏五千文明。並且,當我們做如是之想時,大可不必以此為革命未盡之事業,亦不必大稱十代悲壯之鴻烈,因為這實在只是我們每一個尚以華夏苗裔炎黃子孫而自居者的最起碼的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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