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庭式迎娶盲女 高德操為後世楷模

童心


【正見網2014年02月26日】

從一個人的婚姻觀,可以彰顯他的道德修養。在古代,定婚男女一旦約定終身,那便要終生信守承諾,終生相守,不離不棄。無論變得貧富貴賤,或者家庭、身體條件發生了怎樣的改變,都要遵守自己的諾言。劉庭式就是這樣一個有德有信、有情有義的正人君子和偉丈夫。

北宋時的齊地人劉庭式,為人正直,心胸坦蕩,信守承諾,表裡如一。他在青年時,經人介紹與一同鄉女子約定下終身,兩家經媒人撮合達成婚約。準備過幾年送聘禮迎娶過門,結成百年夫妻。

後來劉庭式應試金榜題名,中了舉人,可恰在這時,他的未婚妻卻因為患病,兩眼都失明了,多方醫治無效,竟然成為一個盲女。女家是一個農耕之家,家裡很窮,又無權無勢,哪敢再提起女兒的婚事。那女子經常是以淚洗面,悲嘆自己的命運不濟,更難免耽心未結成親的丈夫變心退婚。

未過門妻子的身體變故當然也傳到劉庭式的耳朵裡。有人規勸他不要迎娶那農家盲女,以免誤了自己的終身大事,毀了自己的一生幸福。劉庭式笑著說:“我的心已經許配給她了。雖然她兩眼瞎了,怎能違背我當初的本心呢。”最後仍舊迎娶了盲女,並和她相扶相攙、相濡以沫,共同生活到白頭偕老,被人們傳為千古佳話,劉庭式也當然被人們奉為信守承諾、遵守婚約的楷模。

古時漢人看待婚約,如同看待國家間歃血為盟、看待兄弟間結拜為盟,患難與共、生死相依。盟誓本身含有永恆性,所以稱“山盟海誓”。誰若破壞這種應當守恆的約定,就要受到上天和道義的懲罰。“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詩經》)可譯成:與你訂立了契約,只有死亡才能把我們分開。牽著你的手,與你一起老去。做出了婚姻的承諾和誓言,就要心甘情願的相依相守,榮華富貴不變心、災難貧病也不離不棄。

然而,在中國大陸,人們在無神論的毒害下,在黃毒浸染中,正統的婚姻觀已被人們徹底顛覆殆盡。什麼閃婚、試婚、一夜情、包二奶、簡直把婚姻當成了兒戲,隨心所欲、無所顧忌。更有甚者奸盜邪淫,爭風吃醋,殺人害命,隨處可見,且無所不用其極。弄得多少人家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如此下去,哪有婚姻和諧美滿可言,更無家庭安定幸福可談。只有摒棄無神論的蠱惑宣傳,遠離黃毒的侵蝕毒害,才能重拾終生相守的婚姻正道,尊崇貧富不移的婚姻理念,如此則家庭幸福可期,婚姻美滿有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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