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最大限度符合常人修煉」的體悟

同真


【正見網2016年05月18日】

師父多次講過要我們最大限度符合常人狀態修煉的法理,在經文《去掉最後的執著》中師父是這樣講的:“我在法中告訴你們要最大限度符合常人修煉,從未說要符合什麼常人。和常人一樣那還是修煉的人了嗎?”(《精進要旨二》-去掉最後的執著)在修煉中,怎樣做才算是“最大限度符合常人修煉”、又沒有符合常人呢?我們又該如何正悟師父講的這句法呢?

最近,有一些老年大法弟子被子女的一些事情拖累,有的整天忙於常人事務,為子女帶孩子、給子女做飯、所有家務也全部大包大攬,一天忙的沒有一點時間學法和救人,最後身體出現嚴重病業,住進了醫院;更甚者被拖走了肉身。

針對這些情況,不同修煉狀態的同修都有不同的理解。有的認為,我們修煉人處處應該體現出好人的風範,子女的這些事必須幫忙做;有的說,這是舊勢力的干擾,修煉和救人的時間這麼緊張,根本不應該管這些事,人各有命,子女的這些事讓他(她)們自己解決。最後,爭論不下,都認為自己在法上。

這些都是修煉中遇到的具體事兒,我們應該如何真正在法上認識這些問題呢?我個人認為,既然大法開在常人社會中,法中要求弟子最大限度符合常人修煉,那麼,從形式上我們和常人沒有什麼兩樣。落到具體問題上,子女遇到困難了,我們應不應該幫呢?其實不在幫與不幫的本身,關鍵是,我們絕不能把自己完全陷入常人中,因此而放鬆了修煉。師父在《美國法會講法》講:“修煉的事情是宇宙中最大的一件事情”。如果我們時刻把修煉與救人作為最大的事,精進的意志就不會減,幫與不幫,我們修煉的路都能走正。

我理解,遇到這些事,走兩個極端都是不對的。有的同修覺得我們處處要做一個好人,對子女的事情就應該大包大攬,最後忙的沒有一點時間學法和做證實法的工作。我們修煉是從做好人做起,但我們決不僅僅是為了做一個好人,指導我們昇華的是大法、決不是做好人的道理。子女遇到困難了,做父母的,又有時間和精力,力所能及的幫助一下,沒有錯。但不要大包大攬,該是子女應該承擔的,一定要讓他(她)們自己去承擔,更不要成為子女的奴隸、被“情”左右的分不清輕重。

有的是出於私心,怕幫助子女占用了自己的學法時間,把這些事全部歸為干擾,這兩方面的認識都是在走極端,都是對法的認識不足,都容易被邪惡鑽空子。

修煉中在任何事上都不能走極端。“我們是大法弟子在走最後圓滿的路,走正自己的路也是證實法的一個方面。”(明慧編輯部《法理與人情》)大法弟子要給未來留一條最正的路。我們腳下的路很窄,舊勢力的殘留因素也在虎視眈眈,不允許我們有一步走偏。

讓我們真正學好法,走好最後的正法之路,最後用師父的一句法與同修共勉: “我告訴了你們法的莊嚴、神聖,目地是抹去你們對法的迷惑、誤解。”(《精進要旨》-道法)

一點淺悟,不當之處,望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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