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古鑒今:勸勿結仇,並多解怨(二文)

鄭介文


【正見網2016年06月17日】

一、雷擊主謀

清代雍正壬子(1732)年間,有個官宦人家的媳婦,平時並沒有與任何人吵過架。可是有一天,突然烏雲蔽日,雷電交加,一道閃電穿過窗戶,如一束火光激射,擊中這個媳婦的心房,又從左脅下洞穿而出,這個媳婦當場死去。而她的丈夫也被雷火燒傷,從後背至臀部,一片焦黑,只剩下一口氣尚存。過了許久,他才甦醒過來。

他一見妻子被雷擊死的慘狀,不禁放聲大哭道:“我的脾氣暴躁,平日經常頂撞母親,亂吼亂吵母親,這是有的。我對母親不孝敬,我遭雷打是罪有應得!可你呢,只不過在私下裡怨恨我母親,向我傾訴心中的不快,一個人常常悄悄地向我邊哭邊罵而已,沒有直接吵罵過她。怎麼雷電就這樣把你擊死了呢?”

這位做丈夫的,似乎在埋怨上天懲罰得不公平!別人也不明白是什麼緣故。

後來有一位算命先生,談起此事,他講:“神目如電,明察秋毫,該被雷打死的,必被打死;該被打傷的,必被打傷!內裡各有原因。再者,哪裡知道:律例嚴懲主謀、主使者。這一點,無論陰間、陽間,法律都是一樣的。”

二、勸勿結仇,並多解怨

清代人,御史胡牧亭說:他的家鄉,有人養了一頭豬。這頭豬只要一見到鄰居的王老頭兒,就瞪起眼睛狂吼,並橫衝直撞地追來要咬他。但見到別的任何人,卻不會這樣。

那個王老頭兒,起初非常憤怒,想把它買過來殺掉,吃它的肉,才解恨。不久他忽然醒悟,心想:“這大概就是佛經上所說前生結下的冤讎吧?然世間上,沒有不可解的冤讎!”於是,他就以高價把那頭豬,買下來,送進寺院,作為長生豬(一直養到自然死亡)餵養。

從此以後,這頭豬再見到王老頭兒,便俯首貼耳,很親昵地靠近他,再也不像從前所見那副兇惡的樣子了。

我(本文原作者紀曉嵐,下同)曾看過孫重畫的一幅《伏虎應真圖》。圖上還有巴蜀西部人李衍,題的詞。其大意說:道行廣大的人,騎著猛虎,如同駕御良馬一般。豈是它本來就是馴良的,而是道力化解了它的凶性。由此可知天地之間,一切有生命的動物,都可以成為契友。但願眾生能至誠相處,不要互相畏忌,而成敵對。

我想,這段題詞,正好可以作為胡御史所講這個故事的旁證。

(均據《閱微草堂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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