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

大陸大法弟子 小紅


【正見網2016年09月20日】

我是1998年10月真正走入大法修煉,那個心情如得真寶,世上沒有任何事情能比得到這個高德大法更美好的了。那年我19歲,得法前面黃肌瘦的,1米60多的個才70多斤,用我媽的話說,“老氣橫秋”的,“死陽倒氣”的,沒有少女的青春氣息活力。不知道人活著幹啥,很多話在心裡和自己說,要說出來,就得挨罵,竟問那些沒用的,算了,還是別問了,問了他們也不知道。我就問我姥姥,我說姥姥,你說這一輩子,為什麼你是我姥吶,我姥說:“淨說胡話”。

難道人就為掙錢吃得好穿得好,找個好人嫁了,結婚生子代代相傳嗎?想不明白,也不想了。終於有一天,聽到有人說起法輪功,說人做好事,得到白色物質德,做壞事得到黑色物質業力,修煉可以使人的黑色物質轉化成白色物質,我這一聽這可真好,我也想把黑色物質轉化成白色物質,這是我從未聽過的,而且不收一分錢,還有這樣的好事?就在我修了個把月左右,我感覺到了,師父說的都是真實的,師父法中講到過,天目的肉往起聚,聚起來往裡鑽,感覺身體往起拔,還有就是通周天時,頭左右搖擺,這是真實感受到的,我知道了,這就是我今生要尋找的,我就為這個法來的。

大法改變人真的很快,每天早晨煉完功,5點多,不到6點,我就給爸媽生爐子做飯,在以前從來不乾的,因為在法中,我知道了做什麼事要先想別人,先他後我不傷害別人,在被傷害後也不記恨別人,以德報怨對誰都得好。在原來,媽媽要是罵我,我一定不會一聲不吭忍著的。我家重男輕女很嚴重,明明我有上學的機會,不讓我念,把機會留給弟弟,平時言語中輕視我,做錯一點小事,在媽眼中是錯的,那沒完沒了的訓我,直到訓夠為止,在這樣的環境中,我的性格更內向,孤僻了,自卑不自信,思想都扭曲了。

父母經常吵架,跟家常便飯似的,也不是因為什麼大事,從那時起,對婚姻就有恐懼感,認為結婚都這樣,打打鬧鬧的,和他們一樣的生活,說實話,有時對活著都厭倦了,雖然有父母可我很孤獨,沒有快樂可言,可就在我有緣遇到大法後,我的生命被重新點燃了,我知道了,我得到的是什麼?氣色也漸漸好轉人也充滿正能量,對生活充滿希望,也不計較你多我少,你對我錯,遇到過不去的不平事,也能想得通、想得開,時時用大法衡量自己。弟弟結婚買樓,全下來10萬有餘,而我結婚就5000元,說有了以後給我,我真的不計較了,我僅有1萬元也被媽媽拿去給弟弟買樓交首付款,又過幾年又花十多萬元給弟弟買個轎車。答應給我買貂皮大衣,我不買,她勸我買,我買了之後又說她從未說過要給我買,還和別人說我有兩個錢都買貂皮大衣了。我要不修煉大法,非得好好干一仗出出氣,太欺負人了。還有好幾次都是含淚從媽媽家回來的,是因為修了大法,知道怎樣做個修煉人,放下不平心、怨恨心,而且還誠心孝順父母。

所以今天寫出此文讓更多世人知道“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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