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故事:殺僧未遂亦遭報

太平 整理


【正見網2003年11月25日】

唐朝貞觀年間,齊州某縣接到命令護送一個僧人到北方去。高苑人杜通達被縣令委派護送僧人上路。

杜通達見這個僧人帶著一口箱子,他心裡想一定是絲絹。就同妻子暗中商量,要把僧人害死。下手的時候僧人躲了過去,沒被害死。只聽他念兩三句咒語,然後就有個蒼蠅飛到杜通達的鼻子裡,悶在裡面很長時間也不出來,杜通達的口眼立刻就歪斜了,眼眉和頭髮也隨著掉落。迷迷糊糊也不知道怎麼走路了,精神不振,沮喪失望,沒過多長時間,便得了惡病,不到一年就死了。

臨死時,那蒼蠅飛了出來,又飛到他妻子的鼻子裡,他妻子也得了病,一年多後也死了。

自古以來傷害修煉人都是有罪的,雖然杜通達與其妻子的陰謀沒有得逞,那也是罪過。人間的法律也是如此,即使其犯罪目地沒有達到,但只要實施了嚴重的犯罪行為也是有罪的。大法弟子是真正的修煉人,所有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人不管其是否得逞都有罪(如果得逞了,其罪行更大)。

(資料來源:《法苑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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