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讓房子的故事

千百度


【正見網2018年10月01日】

在整個社會物慾橫流的今天,房價越來越高,房子不但成了中國人最關注的焦點之一,而且成了財富、地位的象徵,爭房、搶房也隨之成了人人效仿的社會風氣。但大法弟子卻置身於這股風氣之外,不但不爭不搶,而且在物質利益上先人後己。本文講述的讓房子的故事,就發生在一個北京大法弟子身上。

一九九七年,教育局分給他一套兩居室,位於北京市三環以裡,七十~八十平米,雖然是套二手房,但位置好,朝陽,不用裝修即可入住,而且一分錢不要,是普通百姓可望而不可及的。因為他是北京市市級先進教師,資格又老,是住房困難戶,多年申請要房未得到解決,最後就把這套房子分給了他。

當時房管局負責分房的老師神秘秘對他說:「千萬別對他人說,趕快去辦手續!」並明白告訴他:「這是最後一批。以後再別想了,過了這個村,就沒這個店了。」

當時他確實住房困難,十幾歲的兒子與他們夫婦同住一張雙人床,那個擁擠就別提了!能有一套自己的住房,是他們全家多年夢寐以求的渴望!那時,他修煉法輪大法才幾個月,可師父的著作已學過多遍,對法有些膚淺的認識,如何在常人中做一個好人,他已經明白了。突然間遇到這麼大的事,他一下愣住了。「作為一個修煉人,在利益面前該怎麼辦?」他把蓋著官方大印的批條裝進兜裡,裝了好幾天也沒去辦。

他在想什麼呢?李洪志師父在《轉法輪》中講過一段關於房子的法,說過去有個人,領導分給他一套房子,別人有爭議,他是個煉功人,就說那你就拿去吧。讓常人看,這人傻了。師父卻說:「其實他一點都不傻,相當精明。恰恰在個人切身利益上,就這樣對待,他講隨其自然。」[1]當時他想: 在小道中修煉的人都能做到與世無爭,我們師父是把我們往大道上帶,思想境界更高,作為煉功人要先想別人。「先他後我」[2]是師父對每個大法弟子的要求。

反覆想過之後,他拿定了主意。離辦手續限期還有兩天,他坐下來給教育局領導寫了一封信,信中大意是:我是某校教師某某,感謝領導對我的關心,為我解決了住房。但我作為一個老教師在利益上應先為他人著想,那麼多教師住房困難,您的工作難度是相當大的。所以我決定把房指標退回局裡,讓給那些比我更困難的教師。寫完這些話之後,他並鄭重聲明:我是大法弟子,是師父叫我這麼做的。師父讓我做事先想別人。如果人人都能學大法,在個人利益上都互相謙讓,您的工作不也就好做了嗎?人的道德不就提升了嗎?願天下有緣人都來學大法!

信寫完後,他把分房通知放進信封親自送到房管辦老師手中,說要退房。「退房?」她很驚訝,「為甚麼呀?嫌不好啊?」他笑著搖頭,「我的想法都寫在這裡。」他示意她自己看。

她帶著驚奇從頭到尾認真地看。讀著讀著,她笑了,「噢,法輪功啊……,就這麼簡單嗎?你可別後悔啊!」他堅定地說:「不後悔!再次感謝領導的關心!」「那你在這兒簽上字!」

她搖著頭,笑著看看他:「真沒見過你們這樣好的人!」她把信和房約帶著他的簽字一起放進檔案袋,說:「這事可就這麼定了,入檔了,這是將來對這個事的處理的一個憑證。法輪功真厲害!認識了!」

對!這是個重要的憑證!因為這不僅是對她工作的交待,更是一個大法弟子在常人中修煉,真實表現的歷史見證!是法輪佛法在一個剛剛走入修煉的大法弟子身上放出的純正光焰!把困難留給自己,方便讓給別人!

如今,二十年過去了,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他因為堅修大法也和眾多大法弟子一樣曾多次入監、坐牢,也曾流離失所。但他從不後悔!他知道自己堅守的是什麼。

逢到有緣人,他都會現身說法告訴他們:「法輪大法是高德大法,是真正的正法大道,他福益他人,有利於社會,他照亮了人類社會方方面面,淨化著人的心靈!」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佛性無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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