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資料點的錢一定要說清用途

大陸弟子


【正見網2020年02月25日】

多年前,一個同修問我:「能不能出點錢給資料點?」我說:「多少?」同修說「四千就夠了。」我說:「行。」給錢時,我沒有詳細問這錢具體幹啥用?以為是做資料的,因為大家都有一個習慣:資料點缺錢了,知道信的人都會拿的,錢轉給資料點就不管了,覺得大家都是修煉人,不用具體囑咐都會把握好的。

可是後來,在我手上拿錢的同修和資料點的同修都被迫害了。很長一段時間大家心裡疑惑:這兩個同修都是修的挺不錯的,什麼原因被迫害了呢?多年後,同修從裡面出來了,有一次碰到時,我無意間問起了那筆錢的事,我是想探討同修被迫害的原因?同修說:「那錢是給資料點某同修租房子用了。」我驚訝:「你不是說資料點用嗎?怎麼給他租房子用了?」同修說:「哪裡呀?當時我不是給你說的很清楚嗎?是給資料點同修租房子用的。」我有點發愣:我細想當時過程,確實記得同修是說給資料點用的。我一下子明白了同修被迫害的原因。

在我心裡,這錢就是給資料點做資料用的,如果是租房子用我可能不會給。可同修拿去後給資料點同修交房費了,這跟做資料是兩碼事呀。我想起師父的法:「如果依靠別人付出,那不是有條件的做了嗎?如果人家不給你,你就不做了嗎?」(《二零零四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當時資料點的同修生活上很困難,聽說做一次飯能吃好幾天,吃菜以鹹菜為主,很少有熟菜。房費要到期了,交不上房費資料點就得停,可能從這一點上考慮同修才問我出錢的事。另外,資料點的同修生活很苦,可能也有還業的因素,舊勢力安排他在這種環境中吃苦,被給錢的同修給破壞了。舊勢力抓到理了:「你們師父法講得這麼清楚,你們在干什麼呢?那就讓他進去吃苦好了。」給錢的同修也被抓到理了:「人家給錢是做資料救人的,你交房費救誰呀?」

我自己也是好長一段時間狀態不好:爭鬥心、怨恨心、自我、色念很重,好像陷入泥潭。我納悶:怎麼越修越不如以前呢?直到前些天看了正見上一篇同修的文章,內容與這件事很相似,我才明白:我的磨難也是被舊勢力抓到了強加的藉口:你給錢時,雖然心裡想的是做資料的,可你並沒明確告訴對方錢的具體用途呀?稀裡糊塗把錢給了人,對方用來干別的,你沒責任嗎?你也有過。可見,凡是涉及到錢時,一定要嚴肅、慎重,不能大大咧咧,要為同修負責,別叫虎視眈眈的舊勢力抓到把柄。師父說:「你贊助給他、你資助給他,你一定要知道他干什麼,非常清楚,否則你不能夠這樣做。你雖然給了他錢了,你等於是支持他這樣干,你也是錯,所以,舊勢力不會拿你當作是上當受騙看,它認為你是一夥的,你支持他,所以大家千萬注意這些事情。」(《二零一五年紐約法會講法》)

由此我還想到,本地有個協調人,手裡有七萬元,都是同修給資料點的,他掌控在手裡,用於購耗材等周轉。我曾提醒過他:「手裡不要存錢,這不符合法。」因為師父在早期講法時就講過:「不存錢,不存物。」 (《精進要旨》〈致北京老學員〉)寫出上面的事,意在給同修一點借鑑。雖說現在沒有輔導站了,叫協調人,可性質是一樣的。同修說:「你放心,沒事。」我知道同修做事不少,很多項目他是主力,手裡有這些錢用時方便。可我一直覺得同修手裡有這些錢危險,也想找機會再交流。可是,後來聽說這個同修突然被病業迫害走了,我難過好久。不管是不是還有別的原因,但這件事確實是漏,舊勢力就是毀人的,有漏就迫害你。

這應該是一個教訓,寫出來與同修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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