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迫害正信 玩弄法律

常忍


【正見網2020年08月02日】

中共非法迫害法輪功已持續二十一年,近日大量中共內部文件曝光顯示,中共從沒停止迫害過法輪功,鎮壓未曾歇手。例如二零一三年中共河北省邯鄲市磁縣縣委政法委《關於對政法系統案件評查工作實施方案》(磁政法字【2013】36號),該文件要求,通過案件評查,糾正一批錯案和有問題的案件,唯獨規定法輪功等案件「不予評查」。

河北省下發的各類文件,均標明要「打擊法輪功」,包括《關於抓好三農領域重點工作確保如期實現全面小康的實施意見》、《2017年唐山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要點》與《2019年度平安建設考核細則(鄉鎮)》等等。各文件還顯示,中共把迫害法輪功的「業績」與法輪功學員所在地區、單位、街道官員的政績、利益掛鉤。

中共內部文件也證實,法輪功案是由「六一零辦公室」和政法委體系所操控。維權律師李明曾披露,政法委操控了法輪功案,在開庭前已確定審判的方略和大體刑期,「針對這個案子,這就是不能更改的一道命令,任何人不能逾越。明明都是些冤假錯案,但是他們就是強行進行有罪判決」。

中共非法迫害法輪功,恣意違法行惡,至今仍不遺餘力的對無辜民眾加劇迫害。據不完全信息統計,二零一九年中共至少冤判了789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851場,非法抓捕435人,構陷到檢察院、法院1137人。二零二零年上半年有39名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去世,另有5313名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警察綁架騷擾,132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庭審100場,批捕66人,構陷到檢察院、法院388人。

在文明進步的社會中,法官依照法律,論斷是非曲直,科惡人以刑罰,保護善民、濟弱扶傾,藉以維繫社會的公平正義。中共一貫以集權統治,法律不過是鉗制言論與鎮壓民眾的工具。江氏集團成立專責迫害法輪功的黑機關,即「六一零辦公室」執行迫害政策,非法指揮全國公檢法各級人員實施迫害。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檢察院、法院與政法委、「六一零辦公室」、公安同流合污,非法抓捕、起訴法輪功學員,把善良好人非法判刑送入監獄,至少有四千五百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造成無數的人間悲劇。

中共違法弄權,利用法律,羅織罪名,構陷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關押與判刑,惡行昭彰。即使近年頻頻以「依法治國」、「依憲治國」與「打黑除惡」為幌子,仍繼續執行江氏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的滅絕政策。

基於明哲保身或昧於現實利益,許多檢察官與法官淪為流氓犯罪集團的傀儡,昧著良心迫害法輪功,所謂審判變成了對憲法和法律的肆意踐踏和褻瀆。彼等蔑視法律,濫用權勢,脅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視法律條文於無物。在法庭上,公檢法人員拼湊出假證據、假證人,羅織「莫須有」的罪名,強行指定所謂的援助律師做有罪辯護,恐嚇被迫害中的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製造冤假錯案。

隨著法輪功學員鍥而不捨的講真相中,大量民眾已經覺醒,有越來越多的律師挺身而出,在法庭上公允正直的辯護聲不絕。正義律師們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其有理有據的慷慨陳詞每每震懾中共法庭,令在場的公檢法人員啞口無言、難堪與嫉恨。

辦理法輪功案件的中國各地法官曾經公開說,「對法輪功案,不講法律」,「你跟我講法律干什麼,我跟你講政治」。在非法庭審中,公檢法人員最初是強詞奪理,最後都被律師辯駁得語無倫次、語塞尷尬。律師經常問公檢法:「法輪功學員到底觸犯了那一條法律,造成了什麼社會危害?」相關人員根本無法回答,難置一詞。

明慧網曾報導,有位律師在法庭上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被法官多次打斷和阻止。律師反問:「哪條規定不可做無罪辯護?」法官說:「國務院。」律師依照《律師法》、《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駁斥了法官的無理要求。律師指出,當事人是因為信仰法輪功而被抓,沒有觸犯任何法律,所以我要做的是無罪辯護。法庭內鴉雀無聲。事後,法官給市司法局發一公函,要求司法局律師協會成立調查組,查卷並責成該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開會,律師表明他不後悔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

在中國現行法律中,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說修煉法輪功違法。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是中國《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刑法》的原則是「法無明文不定罪」。法輪功學員沒有違法任何法律,警察抓捕法輪功學員本身就是非法的,屬於黑幫綁架行為。中共法院濫用法律,最常見的就是濫用「刑法三百條」和「兩高」的司法解釋給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定罪。

所謂「兩高」(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的司法解釋,《憲法》六十七條和《立法法》四十二條明文規定,司法解釋權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而不是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 「兩高」作為司法機構,沒有立法權,它們的「司法解釋」不具有法律效力,也違反了《憲法》和《立法法》而不能作為法律處理依據。

也有的法官被律師、法輪功學員或家屬問急了,就推說依據前述內部文件給法輪功學員判刑的,但又不敢拿出這些公然違法的內部文件,這是司法界的悲哀與恥辱。

中共殘酷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惡貫滿盈。隨著真相廣傳,也有很多公檢法人員明白真相後不願再參與迫害,各地釋放法輪功學員的案例越來越多。據大陸消息披露,中共一些官員早已開始「留後路」並私下整理收集文件,以證明自己是被迫執行「六一零辦公室」的迫害命令。目前各地眾多的派出所、警察不受理或以各種理由,推脫對法輪功學員的舉報並抵制迫害。

雖然法輪功在中國大陸遭中共長期迫害,但法輪功已弘傳全球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國際社會頒發給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功的各類褒獎,超過三千六百項,充分證明了這場迫害是完全錯誤的,且違逆了普世價值。

古德云:「人間私語,天聞若雷;暗室虧心,神目如電」。蒼天為鑑,惡徒難逃。無論罪魁禍首或幫凶從犯,都躲不過人間法律的究責與天理的終極懲治。曾經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公檢法司各級人員,應儘速幡然悔悟、停止迫害,為自己的未來預留後路,才能贖罪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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