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差點被中共活摘器官

歐洲大法弟子 曾慧


【正見網2021年01月26日】

這是我在北京經歷的體檢及面臨活摘器官的事。

2001年2月19日深夜,我和3個同修被綁架至北京海淀分局看守所。在海淀看守所,警察每天晚上審問我至深夜約3點,我一直保持沉默。2月28日傍晚,我們四人和其他幾十位大法學員秘密轉押至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我關押在女區516監室,所謂的重點號。女區約20個監室,關押著約100名女法輪功學員 。負責審問我的警察叫鬍子輝。

警察胡和陪審警察經常晚上審問我,他們故意不讓我睡覺,我已有12個晚上沒咋睡覺了。
警察只知道我的名字叫曾慧 ,不知道我的戶籍登記名字是劉慧瓊 ,因此他們查不到我的真實姓名及戶籍資料。警察胡說:查不到我的真實姓名就把我當無名人士處理,讓我消聲滅跡。

3月5日晚7點鐘警察胡審問了我一些問題,我拒絕回答,他說:你一直不說話,讓我的領導們來收拾你。然後進來五個警察頭,他們坐到我對面審問桌後輪番的拍著桌子,大聲罵我,羞辱我。他們說:你別想活著出去,到七處沒有幾個活著出去的。他們罵了我半小時之後,就叫一直充當胡某某陪審的胖警察打我。

胖警察是他們的專業打手,他命令道:你穿了號裡人的衣服,把衣服脫下來。然後他就上來撕扯我的衣服。我求師父幫我,他沒有得逞。胖警察回頭看警察的頭頭們,頭頭們示意他再動手,打手抓著我上衣領口想把我從椅子上拽倒。我背大法,他沒有得逞。這回打手發瘋了,邊狠勁的打我邊罵道:你今晚別想回號裡,就陪我睡這,我們就##你。

那五個國保頭坐在審問桌子後邊,把腿翹到桌子上,仰靠著椅子鬨笑著,說著羞辱我的髒話。胖警察一隻腳踩在我的膝蓋上,揪著我的頭髮,扯著我的衣服。他使勁的用手搓我頭部和身上的穴位和血管部位,並不時用拳頭打我。胖警察說: 你再不配合,我打死你,把你扒光,內臟掏空,直接火化,別想從這裡活著出去。不知道胖警察打了我多久,他把我坐的刑訊椅打爛了,他說:這椅子都打爛了,國家就是整人的工具,打人是我的工作,我是執行命令。法輪功打死算自殺,死了白死。

那天晚上開始只是一點小雨,後來狂風大作及閃電雷鳴。我心裡安靜的背法,眼睛一直看著窗外,那五個警察頭頭見這突變的天氣,心裡發休,中途撤出去了。警察胡不斷的給我施加壓力,打手一直打我。

第二天中午,我已全身被打傷。我要求:我要見醫生。他們害怕承擔責任,藉口要休息,溜掉了。我被限制在審訊椅裡約二十個小時,我送回監號時全身被打的青紫。女區值班的女警賈,看我全身青紫嚇壞了,說:他們怎麼把你打成這樣,我叫獄醫來。你別死在我值班的崗位上,讓我擔責任。獄醫魯大夫被叫來,她翻出止疼藥,問:法輪功你吃藥嗎!我搖頭。她眼睛示意女警賈:她死不了。然後就下樓走了。 

三月下旬警察胡審訊我時說:還不知道你的戶籍姓名,無名人士要被消滅。我昨晚請領導及同事吃飯了,我在幫你。我看著他,示意:他們想活摘我的器官。你認為年輕法輪功人員有的是,你要把我培養成為你所用的人(特務)。警察胡笑著點頭說:你明白就好!

四月中旬一個晚上,我又被帶到獄審二樓東北面審訊間,警察胡單獨審問我,審訊桌上有一盞小檯燈,房間光線很暗。他說:你如果能成為我們的人(特務),每年至少可以拿到2萬美金及很多好處,甚至送你出國及去加拿大……。他說了2個多小時,我直接拒絕了。他非常氣惱的說:不配合,你只有死路一條。 

五月中旬一天下午,我和一個同齡女銬在一起,被市局獄醫魯大夫和一個男警察強行帶到北京市公安醫院檢查。到醫院檢查時,一個中年女醫生單獨把我帶到醫院大樓頂層,我看見一個便衣男士站在樓道裡頭,他著急不安的等著我到來。男士可能是610的人,他穿著警察配發的鞋子和褲子,只是上身穿著便衣。

我被帶入樓道中間的一個病房,女醫強行給量血壓,做心肺聽診,腹部觸摸檢查。房門突然被推開,通道裡的便衣男士進來站在床頭打量我。我很害怕想坐起來拒絕檢查。這時女醫生抬起頭看著進來的男士客氣的說:您現在不要進來。女醫生朝男士擠眉弄眼,意思他進來嚇著我了,然後女醫生回頭觀察我。便衣男士退到門外站著。女醫生檢查完滿意的自語道:器官非常好,心臟很好!醫生其實說給門外急不可耐的便衣男士聽。

我心裡非常明白醫生說話的意思。我想弘法也提醒她我是法輪功,不是壞人,我說:煉法輪功前我心臟不好,身體不好。沒想她來氣了,嘴子哼哼:就是奔你是法輪功身體好來的。她最後盯著我霸道而兇狠的說:你心臟非常好,身體非常好。我生氣的反駁道:我心臟及身體非常好,難道非拿走我的心臟及器官嗎。她傲慢的說:沒有辦法,上邊(官員)決定。

我氣憤的看著門,我想馬上離開這裡。她說:今天會送你回去。

我被帶出北京市公安醫院大門,在大樓門門外時我回頭看剛才的檢查我身體的房間。頂層大白天都拉著窗簾,不知道在干什麼。我心裡很難過,我不想死,我很想逃跑。我估計:跑出50米就可以搭上計程車,先回海淀,我家人不知我在哪兒,天天哭呢。但我和同去的女孩手銬在一起,被迫送回市局看守所。

幾天後,一個男警察拿著一張A4大的內部印刷紙,到關押我的516監室門外強迫我按10個指紋及手掌紋,那上面的地址和人名是:湖南長沙望城區某某街,莫會蘭 。這根本不是我的名字及地址。我不知道警察為什麼強迫取我的指紋資料。同屋關押的死刑犯人說:她在高法(中國高等法院)接到死刑的宣判後,就會強迫抽血及在他們印好的紙上滾大板(按10個指紋及手掌紋)。她說這是捐獻器官的同意書,這張紙的正反寫了很多文字。

6月份我想:絕不給他們,我的器官。我開始絕食絕水,開始聞著饅頭特別香,很難做到,後來就控制住了。我就每天煉功,背法。有個梁警察她從監控器看到我煉功,罰我晚上值班不許睡。到第七天時,我皮膚下有大面積的出血點,身體瘦到約70斤。魯大夫來檢查我身體說:你身體出問題了,我匯報給上面和所長……。她說完走了,不再過問我。

9月15日,一個20多歲的山東法輪功學員關押到我的516號,她去天安門打橫幅被抓。她的器官可能被選中,她也被警察弄的神情恍惚,眼睛不敢看任何人。不知道她是否活著!

2001年9月18日中午我,劉芩芩,清華的秦鵬,吳相萬和王瑩,中科院的數學所的龔坤博士及陳致祥,我們七人從北京市看守押送往北京大興調遣處。入調遣處前我們被強行帶去體檢,我們被做眼耳喉看診,量血壓,做心肺聽診,抽血及做胸透檢查。

2001年10月11這個月關押進來的法輪功人員命令早上不吃飯,上午體檢。「610」指揮勞教局開來一輛專門為法輪功體檢的大車,胸透及抽血。我們事先被編成代碼,抽血前每個試管上貼著我們被編代碼的標籤,抽血時核對我們真實的名字後抽一大管血。然後查內外臟器官,這次檢查項目特別多,用放大鏡檢查耳朵及眼睛,查全身器官等。

2001年10月16日有四十多位法輪功人員被戴上手銬,由警察用兩輛大車押送到新安勞教所及團河勞教所。我被關押到新安勞教所七隊,來年3月新安勞教所遷至北京女子勞動教養所。

2001 年12月在新安勞教所,一至七大隊約有七百名關押的女性法輪功人員,我們法輪功人員這天被強行送到醫院去體檢,體檢項目和方式與上次相同。

2002年約5月,這天 「610」及勞教局又開來最先進的設備強制我們體檢,體檢項目和前幾次一樣。

我被關押的北京女子勞教所七隊期間,警察王兆鳳,李守芬當我的面跟6隊的警察說:法輪功人員是存著備用的貨物,明天來貨(第二天有法輪功學員從調遣處轉來)。我問李守芬我體檢的情況,她說:這是國家機密,我都不知道,你更不能知道。

在北京女子勞教所與男子的團河勞教所,約有兩百多名防暴警察(特警)。勞教所的特警24小時值班及巡邏,我們被強行體檢及做無償勞工。

警察雖然放棄摘取我的內臟器官,胡某某說:只要我煉法輪功,還會找藉口把你弄進去。我被關押一年半期滿出來,但兩年後我又被他們綁架關押了兩年多。

2005年9 月28日上午9點雙榆樹派出所的警察把辦公室的人都帶到派出所。然後把我交給「610」的人。「610」的人抄了我住所,並連夜把我關押至海淀分局看守所。進看守所後第二天我被強行做各項所謂的體檢及照相。

2005年10 月28日,二十多位法輪功人員送往調遣處,我和北京的李菲手銬在一起。車開到大興調遣處時,我和李菲被女警強行帶去體檢。

2005年12月5日,體檢,其他罪錯的人不用體檢。這裡關押的四十多位法輪功人員必須體檢。整棟樓戒嚴,氣氛很緊張,警察全部出動,警察頭大聲喝斥道:普教看好法輪功,哪個法輪功沒有體檢,你們別想解教回家。我們由兩個普教押著胳膊強行排隊從二樓到一樓去抽血,這次體檢只有抽血。一樓準備好的室內有十來個醫務人員。醫務人員分成兩組,每組四人,每組由四張桌子臨時拼成一個工作檯,桌子上擺著幾排試管插槽,插槽裡放著透明玻璃的試管,每個試管上貼有一個被抽血人員代碼的標籤。我們的名字事先被編成代碼,抽血時我們真實的姓名要與醫務人員桌上本子裡的代碼及名字核實。醫務人員神情緊張。

2005年12月10 離開調遣處,我和另外二十名法輪功人員被北京勞教局以每人一千元的價格賣給河北高陽勞教所作無償勞力。在臭名昭著的高陽勞教所我經歷了九死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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