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兩語話發真相資料

江西大法弟子


【正見網2021年05月20日】

師父在《洪吟》(四)<隨筆>中說:「人眼識人理」。攝像頭是給警察也是給普通人用來偵查辦案用的,按人理去做。而我們修煉人是走在神路上的生命,閃閃發光。這二十多年來,我家屬看到我身體放過金光,五彩光,我自己也看到了身體金光。我走在街上想的是師父在《轉法輪》中傳的法,「只有光,沒有圖像」,就大大方方發資料。但也不走極端,了解各路口攝像頭位置,因為舊勢力也是神,很驕傲的,看我們有時也眼氣,心態儘量不要去顯示自己不怕,也就抓不到把柄了。因為顯示心危害很大,會出現武術氣功中的找你比武的現象,很不必要去招惹這些麻煩。

「注意安全」是師父在正法中反覆強調的,不能破迷,大陸大法弟子個個大搖大擺在攝像頭下發資料,還拍不到,可能嗎?

人行神事,既符合正法理,又不破世間迷才能走正路。

以上寥寥幾句,是發資料十多年體會,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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