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行動證實法 慈悲救度公務人員

大陸大法弟子 蒼宇新


【正見網2021年06月06日】

一、洪法

我是一九九七年七月得法的大法弟子,一學法就感到自己太幸運了,一定要讓更多的人知道大法,我和妻子就在我們住的機關家屬院洪法。剛開始有五六個人,在我家學法,不到半年就有十幾個人,在家裡裝不下了。我就與所在單位的領導協商,想利用職工的洗澡堂學法,每周六下午和晚上職工洗澡(男女輪換著洗澡),第二天我們把澡堂打掃乾淨,這樣每周就有六個晚上可以學法。學法人數在20多人。起初每天早晨在家屬院內煉功,後來又轉移到馬路人行便道上煉功。一般每天有30多人煉功,最多時近50人。我和妻子也就成了輔導員,後來人多了,輔導站從別的煉功點又派過來一個老學員當輔導員,我們又在所在家屬院職工中選了一個輔導員。每天早晨我們四個輔導員有兩個人領著大家煉功,有兩個人在展牌前解答路人提問或在馬路邊上教新學員動作。

我們得法後,開車到妻子的農村老家洪法教功,有很多人也走入了修煉,回到市裡,把當時的洪法錄像放映後,發現了許多的天書、法輪、法身在教功場上空一串串的出現,真是鼓舞人心。我們把這些錄相提供給市輔導站,他們錄製後又在其他煉功點放映,真是太好了。後來我又利用出公差的機會,到我的山區老家教家族和親戚修煉。

當年,我是省直單位公務員,利用在機關上、下午都有10--15分鐘做體操休息的時間,向好友和職工洪法,在單位又組織了一個煉功點,有六七個人每天上、下午到機關檔案室一起煉功。我也就成了這個點的輔導員,又選了一個單位二把手的妻子(做檔案工作的)同修當輔導員。九九年七二零,惡首江澤民誣陷、鎮壓法輪功時,我被非法抓到派出所,沒有暴露機關的煉功點,也沒有出賣另一個輔導員。可機關好多人都知道此事,事後機關好多人都背地裡說:蒼宇新煉法輪功做好人,干好本職工作,在危難之時不出賣人,可交。

二、干好本職工作,證實大法美好

我讀過《轉法輪》後,真是有種如魚得水的感覺,對工作、生活、人生中很多疑問隨著不斷地學法迎刃而解,感謝師父傳法,慶幸我在有生之年喜得大法。

師尊講:「大法是創世主的智慧。他是開天闢地、造化宇宙的根本,內涵洪微至極,在不同的天體層次中有不同的展現。」(《論語》),通過學法修煉,使我的身心健康不斷地改善,心性不斷的昇華。「真、善、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轉法輪》);師尊講:「而他博大精深的內涵只有修煉的人在不同的真修層次中才能體悟和展現出來,才能真正看到法是什麼。」(    《精進要旨》〈博大〉);李洪志師父要求煉功人,不管在家在單位都要做個好人,干好本職工作。師尊講:「我還要告訴你們,其實你們以前的本性是建立在為我為私的基礎上的,你們今後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別人,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所以你們今後做什麼說什麼也得為別人,以至為後人著想啊!」(《精進要旨》〈佛性無漏〉);我按「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地做好本職工作,基本上每年都被評為「先進工作者」,我在與領導交心時說:這榮譽,不是因為我是黨員,是我按著李洪志師父的要求做到的。

三、兩次進京正法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一日,科痞何祚庥在天津教育學院的《青少年科技博覽》雜誌上發表文章,誹謗法輪功。該文章在天津發表後,天津的一些法輪功學員認為有必要向有關方面澄清事實真相。四月十八日至二十四日,部份法輪功學員前往天津教育學院及其它相關機構反映實情。在此過程中,法輪功學員非常平靜、祥和,向雜誌編輯和秘書講述了他們通過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的事實。

然而四月二十三、二十四日,天津市公安局突然動用防暴警察毆打反映情況的法輪功學員,導致有的法輪功學員流血受傷,四十五人被抓捕。當法輪功學員請求放人時,在天津市政府被告知,公安部介入了這個事件,天津公安向法輪功學員建議:「你們去北京吧,去北京才能解決問題。」 四月二十五日,上萬名法輪功學員自發來到中南海附近的國務院信訪辦上訪,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上訪權利。

當時的朱鎔基總理下令天津警察放人,重申了不會幹涉群眾煉功的政策。當晚十點,學員們靜靜離去。整個上訪過程秩序井然,離開後地上無一片紙屑,連警察扔的菸頭都被上訪學員清掃乾淨。

我參加了「4.25」和平上訪,回機關後領導找我談話:你為甚麼去北京上訪?我回答:天津警察抓了我們的同修,你們也知道修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警察抓好人,我們不去上訪,明天就會輪到我們。領導繼續說:你為甚麼不逐級上訪?我回答:天津抓了人,我們就是逐級上訪,咱們省也管不了天津呀!所以就只好去北京了。他說:也是啊!我接著說:我是黨員(當時還是邪黨成員),按黨章規定,黨員有直接向中央反映問題的權利。再說了,我把黨比母親(當時的認識),我認為師父好,大法好,是有人故意誣陷法輪功,我才向中央反映情況,希望給予澄清。那小偷、流氓怎不敢去呀,因他們知道偷人錢包不對、強姦婦女不對,我敢去,是堅持正義。另外,按《憲法》「公民有信仰自由」。我說服了廳辦公室的領導們。

後來我發現許多弟子去北京上訪,基本上沒等到信訪局,就被當地截訪人強行拉回迫害。二零零零年七月,我獨自一人到天安門廣場去證實法,由於念正警察電棍電我右下額、報話機砸頭、向下拉手臂,我沒有常人的疼痛感覺,就像蚊子叮了一下,後來知道被電擊出兩個小洞。中共實行連坐制,為了不給機關找麻煩,我不報姓名、地址,被天安門派出所送至北京通州拘留所迫害一週,不許穿衣服,同去的同修一進去就是一陣的電棍電擊,我在天安門廣場電擊過關,沒再電擊我。警察把我領到一個監室,全屋十六名犯罪嫌疑人在惡警的授意下拳打腳踢一個赤身裸體的我,可我一點也不覺的痛,只知道打哪了。頭三天由同屋的人二十四小時輪流看管,站立三天,不准我睡覺。通過我講真相有三個犯罪嫌疑人要跟我學功。被非法關押到第七天,我說了住址,被當地辦事處和單位的人員接回。由於不寫保證,又被辦事處非法關押了十五天,被強行掠奪了五千七百元才出來,在單位停職四個月,不給工資。後來由處級公務員降職到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上班(正科級)。中共邪黨對一個說實話的人,就是這樣迫害的。可神奇的是我的右下顎被電擊出的兩個小洞,在七月汗水的浸泡下,沒有用過藥,卻沒留下一點痕跡。

四、講清真相  救度有緣人

師尊講:「用理智去證實法、用智慧去講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與救度世人」(《精進要旨二》〈理性〉)。我利用尊師給我的智慧和工作調動不同的部門(師尊將計就計的安排),採取不同的方法和形式,不分職務高低、職業貴賤,在我接觸到的範圍內向民眾講清真相。主要講:法輪功真相、「四二五」上訪真相、「天安門自焚」真相、2000年7月我進京證實法被中共迫害真相等。因我根據不同聽真相對像的情況,採取不同的思路和方法,講的有理有據,而且是問答式的講真相。絕大多數人都能明白真相,自願「三退」保平安。

我講真相的對像:政府部門的廳長、處級幹部和公務員(我在政府行政部門工作期間為公務員、處級幹部);部隊司令員、師、團、營、連級幹部和志願兵(我的家人、親屬、同學、朋友在部隊服役);大學教授、講師和學生(讀碩士研究生期間);新聞單位的總編、記者(擔任總編輯、記者期間);科研單位的研究員和科技人員(1999年後因迫害調到事業單位,降為正科級);施工單位的經理、技術員和施工人員,監理單位的總監、監理和監理員,設計單位的總工、設計師和現場設計代表,後勤部門的倉庫保管員,餐飲部門的廚師長、廚師和服務員,保衛部門的保安隊長和保安(在施工現場作為業主管理期間);乘火車時的鄰座及周圍的乘客,親朋好友及原籍鄉親們(回家探親或出差);商場服務員、賣菜的商販(購物、買菜);醫院的醫生、病人和護理的家屬(不修煉的親人住院期間);公、檢、法部門的處長、警官、法官、派出所所長、國保大隊隊長、警官(營救同修和自己被迫害期間)。

師父講:「一旦人走上修煉這條道路的時候,那麼他的今後的一生,都不會有偶然的事情存在。因為修煉是有序的安排,時間不是那麼很充裕,不可能有什麼偶然的事情,都是安排的很緊的。」 (《美國法會講法》〈紐約座談會講法〉)二零一五年五月,中國大陸執政部門出台了「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政策,六月我與妻子同修把文化低或沒文化的老年同修,找到家中一起學法交流,向「兩高」起訴江澤民誣陷、抹黑、鎮壓法輪功群體的罪惡,起訴書寄出後,都得到了「兩院」的回執。「兩高」不但不立案,還讓我當時居住地的派出所、辦事處、居委會聯合分頭的找這些起訴江澤民的同修:有的要我們撤案、有的恐嚇、有的只是落實一下(是否本人真的起訴了)。我們一起學法的同修,沒有採取閉門不見的辦法,師尊講:「慈悲能溶天地春  正念可救世中人」 (《洪吟(二)》<法正乾坤>)。大多都是開門給這些人講真相,使這些有緣人明真相得救。可有的同修採取不開門,造成警察很生氣,被惡警把門撬開,抄走了很多大法書籍,造成一定的損失。可每個同修的境界不同,所採取的行動不同。他在那個層次,那樣做沒有錯。

五、修煉境界不同  過關結果不同

在同一個派出所轄區、同一個片警分別找過訴江的四個同修(家),片警的表現和同修的表現是不同的:

1、A同修家。某天下午,派出所、辦事處、居委會一行四人到A同修家敲門,老兩口都是訴江的同修,男同修打開門後,這名警察(穿便衣)一進門就說:「法輪功挺好的」,男同修把他們讓進中廳的沙發上坐下,有個年青女士(居委會的)不坐,用手機拍照。女同修說:別照了對你不好。辦事處主任說:這有個表,你們簽一下,就沒事了。女同修連看都沒看就說:不能簽,簽了對你們不好。女同修就講大法的美好,對身心健康有好處。講了一會,女同修看了一眼表的開頭是「誣告亂告」就申辯說:我們按著國家「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新政策,用真名實姓、按著手印,有理有據的控告江澤民,怎麼就成了誣告亂告了?辦事處的主任還打馬虎眼說:沒有,沒有。警察對著主任指著表說:你看看有沒有?因這次主要是奔著女同修二次訴江來的。男同修要了警察的電話,以便以後講真相辦三退用,警察也要了男同修的電話。眼看著就到六點下班時間了,男同修說:我兒子快要下班了。辦事處主任說:那我們就走了。走到樓道等電梯時,派出所的警察用十分善良的口吻對男同修說:告訴你們的人一下,我的彩信不少,事(指真相彩信)我都知道了,以後就別給我發了。

2、B同修家。B同修是邪黨某廳直機關黨辦書記(正處級),中共鎮壓後得法修煉的;老伴鎮壓前修煉,九九年後害怕鎮壓不敢煉了。他們住在省直機關處長樓,警察到B同修家後,B同修可能沒過好關,覺得在那住沒面子,很快就搬到了A同修住的小區(他們不知道A同修住這裡),當新住小區警察一人到他家,問B同修還煉不練,不煉就寫個保證。B同修語言有點障礙,沒有回答。他老伴急忙說:他這個樣,你就別管了,我負責他不去上訪就行了。警察就走了。

3、C同修家。警察到家只是了解一下訴狀是他寫的嗎?就了事了。

4、D同修家。有人敲門,自稱是片警,D同修說:家裡有老人和小孩,咱們在樓道裡說吧。他就在樓道裡給片警講真相,剛講了七八分鐘,警察就說有事,連電梯都沒乘,直接從樓道下樓走了。

六、利用「清零」行動  講清真相救人

二零一九年七月,我兒子(不修煉)臉部面癱住院治療,我和老伴(同修)到醫院看望兒子,突然接到戶籍地派出所民警的電話,問我在哪裡?我說在某醫院(兒子住院),她說有急事,需要馬上見到我,我說那你就來吧。外面下著大雨,他上午十一點她趕到了醫院,我為了不影響其他病人休息,主動的在住院部所在樓層的電梯間門廳等這位警察,她身穿便服,手裡舉著手機與其他病人家屬一起出了樓層電梯,我一看這位與病人和病人家屬不一樣的表情的她,就確定她是要找我的人,我就主動地上前搭話:你就是XX派出所的?她說:是。我就故意打岔說:你來是不是關於我賣房子的戶口問題,我提前與賣主說好了,只賣房子,不往外遷戶口,將來孫女上學要用此戶口。請你轉告他一下。她說:我不是戶籍警,是片警,你說的問題我可以轉達。我找你是因為你以前煉過法輪功。我說:「是呀!」她說:那你現在還煉嗎?我說:「這個問題,你去問你的上級去吧。」我也不知道就怎麼說出了這句話,我知道她在錄像,就說我在機關上班,原來是處級幹部,進京告訴政府「法輪功好」我們都是好人,就被你們的人抓回迫害,回機關後大會批鬥。可我做得正,是廳機關和廳系統的先進人物,他們找不出我的缺點,最後紀檢專員說:「蒼宇新(筆名),你工作上、人品上哪都好,就是在法輪功的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我說:都像我一樣的堅持原則,就不會有劉少奇被打倒,鄧小平三次被打倒的歷史悲劇了。我接著說:你也錄得差不多了,把機子關了吧。她收起機子後,我說:現在共產黨實行連坐制,哪個機關或單位有煉法輪功的,就不能評「精神文明先進單位」,大家就不能發獎金,職工家屬也會受到影響,子女不讓參軍、考大學。所以我單位為了保護好人,沒有往上報我還煉法輪功。她說:那我還報不報呀?我說:你來決定。她猶豫了一會說:還是不報了。她看了一眼旁邊的妻子說:那姨的報不報?我說:既然我的不報了,她的也就算了唄。她說:行,不報了。我正要接著講真相,勸三退,她看了一下手錶,說:叔,不早了,我得回去了。她就急忙的上了剛到樓層的電梯。我很遺憾,沒有問她的名字,也沒給她辦「三退」,只是互相擺手告別。

二零二一年五月八日下午,我接到戶籍地派出所民警(就是上面說到的警察)的電話,說要來我家。我說:你們挺忙的,有事還是我去找你們吧,她說:不行,我得拍照你現在住的XX小區大門口、單元門和你家的門口三張照片,如果你能幫我拍照你就來。我一想,我不能拍照;她拍,那是他的工作要求。我拍那就是配合了中共的命令和指使了。因在這之前,我知道有很多同修都被騷擾了,而且面積很大,有的不給開門,來人拍完照就走了;有的反覆的來敲門,同修就是不吱聲;有的乾脆到親戚家躲起來了。另外我對「不配合」法理目前的認識是:不能說「不煉了」,不能寫「三書」,不能出賣同修,不能在他們提供的材料上簽字,這些事是不配合邪惡。另外,我們要看他們的出發點是什麼?我們做事的出發點又是什麼?例如敲門、開門的問題,如果我們的出發點是為了救這些敲門的人,開門迎客,講清真相,就不存在配合不配合的問題了,是我們的慈悲心出來了。符合師尊:目前不管做啥事,要符合兩點:一個是弟子的提高,一個是救度更多的眾生。當然不同層次、不同境界有不同層次的理,同修咋做都不錯,一天沒結束,就還有機會修煉提高上來。可是我們不能總讓師尊用身體的承受繼續推遲結束的時間吧,對於老學員、協調人來講,目前還存在信師信法的問題,不相信大法給於自己的能力,存在怕心,才不敢迎接這些受害者---敲門人。我根據我目前的狀態對她說:還是你來吧。約了她十一日上午來我家。

師尊講:「哪裡出現了問題,哪裡就是需要你們去講清真相、去救度。」(《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華盛頓DC法會講法〉)。我發出一念,我想救他們,他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十一日上午十點,有人敲門,我一看進來兩個人,女的脫了外罩對我說:你看,我為了不給你們造成影響,故意穿著外罩來的。我說:你這一點與我們一樣,都為別人著想。說著她就脫了外罩露出了警服坐下了,男的穿著便衣,一直不坐,說要錄像。因我對不配合與其他同修的認識有所不同,也就沒有阻止他錄。她說:上次給你銷號了(指沒有上報我還煉法輪功),這次是回訪,上邊讓再來看一看你們。我一看有個男士來,也沒說是哪個單位的。就覺得辦三退先緩一下,主要是講清真相。就對男的說:你也錄得差不多了,把手機關了,坐下吧。等他關了手機坐下。我說:剛才是履行公事,這回你們來我家,就是與我們有緣,咱們好好的說點真心話。我接著說:我家姐夫就是北京中關村派出所的所長(軍代表),後來轉業回到家鄉的縣,當副檢察長,現在也退休了。我知道你們當警察不容易,我是一個農村孩子,老人不識字,就說了一句「好好學習,不然回家擼鋤槓(指當農民耪地)」,我努力學習,不受文革的影響,不受交白卷的影響。因為我學習好,大學畢業分到了省直機關的事業單位,我又努力的鑽研業務,寫了很多科技論文在期刊上發表,有幸兩次參加由錢學森主持召開的「全國天地生學術研討會」,兩次會上都有特異功能表演。使我也關心上了氣功,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參加完會,回機關後,我給廳機關及十幾個下屬單位的團員青年一百多人講課,會場真是鴉雀無聲,大家全神貫注地聽我講特異功能現象和大會交流的科研成果。

一九九七年七月我走入了法輪功修煉。師尊講:「學法得法 比學比修 事事對照 做到是修」 (《洪吟》<實修>),師父要求弟子做好人,干好本職工作,辦事處處為別人著想。所以我幾乎年年被評為「先進工作者」。九九年江澤民誣陷、打壓法輪功,我就兩次進京為大法鳴不平。回來受到的迫害,你們可能也聽說了,我就不說了。「修煉人沒有敵人」我沒有記恨打我的警察,還覺得他們是受害者。說話間,他倆幾次要走,這樣講了近一個小時的真相。臨走時,我妻子說:啥好也不如身體好,記住「九字真言」。他們一邊走一邊說:是的,身體好最主要。

他們走後,我覺得沒辦三退,還是個遺憾,我在機關呆時間長了,知道這些人為了自保,互相防著,你說真相可以,要說三退,還是一個人時說比較穩妥。我決定再找這個警察一次。可一想,明天就是十二日,馬上就是「法輪大法日」了,等過了敏感日再說吧。可又一想,救人十萬火急,誰知道哪天結束修煉。破除人的觀念,還是儘快的聯繫她。

十二日上午,我來到了戶籍地派出所附近,給她打電話,兩次都沒接,我就邊發正念,邊等她回話。過了十幾分鐘,她回電話了,說她剛開完會,問我有事嗎?我說:我就在你單位附近,想與你說幾句話。她說:行。我接著說:好,你看我就在你單位大門口北邊的馬路上等你好嗎?她說:可以。我在大門口等了有六七分鐘,她身穿著警服出來了。我說:昨天去了一個男的,也不知道他是哪個單位的?她說:也是我所的警察、片警,他穿的便衣。我說:我辦事多是為對方著想,有些話當著他說不方便,從上次在醫院見你,昨天在我家又見到你,今天是第三次見面,我們是真有緣呀,既然有緣就得說點真心話,你接觸法輪功比較多,有人給你辦三退嗎?她沒有回答。我說:有人辦了就算了,如果沒人給你辦,我今天就給你辦了。她還是沒有回答。我接著說:你要同意就點下頭,我就知道了。她點了一下頭。我說:也就不問你的名字了,你姓張,就叫張平安吧。她笑了。拿出手機看了一下說:單位要分東西了,我回去領了。這樣她就回去了。我一看錶整談了十五分鐘。

由於層次所限,以上有不符合法的地方,敬請同修指正。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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