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4年05月06日】
唐代貞元初年,虞卿縣的一個普通百姓家,有一個十多歲的女兒。她在井邊洗魚,魚跳起來掉進井中,小女孩想去抓住魚,也落到井中。井中有個老翁把掉下來的小女孩一下接住了,他把女孩抱進井壁旁邊的空處,走了一百多步,見有高大的房屋,裡面很美,潔淨、明亮、寬敞。有個老婆婆在正中間坐著,有很多人在侍候她。老翁告訴小女孩說:「你可以向她參拜,稱她為阿姑。」
小女孩在那裡留連了幾日,吃的是奇珍甘果,小女孩都不想回家去了。老婆婆說:「你的父母想你,你不能在這兒再呆下去了。」老翁把她抱著送到井上,又贈給她兩枚金錢。父母看見了女兒,驚喜的跑去接她。小女孩仍閉著雙眼,手握成拳頭,大聲喊著索要兩個盤子。等到盤子拿來了,她嫌盤子腥,讓用草灰洗它,洗過之後,才把錢放到盤子中,一個盤子中放一錢。這時小女孩睜開了眼睛。
從此她不吃飯菜,只喝茶和飲湯。過了幾天,她嫌住處污穢,請求到道觀中去修行。一年多了,有個過客在道觀的院門口避暑時睡熟了,在夢中,忽然見到披著金甲拿著朱戈的人吆喝他說:「仙官在此,你怎麼敢衝撞?」那個過客不由得驚醒了,嚇出一身汗來,慌忙離開了。後來不知那女子去了何方。
(出《逸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