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典故評註:義不容辭

王舍微


【正見網2023年04月09日】

【典故出處】

語出唐.岑文本〈唐故特進尚書右僕射上柱國虞恭公溫公碑〉(據《唐文拾遺》卷一五引):

夫顯微闡幽,義不容辭。功高德盛,資篆籀之鋪揚;聲飛實騰,載金石以不朽,是以定獻忠穆,漢室之良佐也。

【釋義】

道義上不容許推卻。

【典故說明】

出自教育部國家語文資料庫「成語典」(進階版)網站:

「義不容辭」的意思就是說道義上不容許推辭。這句成語常用在對需要自己出力協助的事情,因道義責任,不容自己推卸的情況。比較早的文獻資料,見於唐代岑文本所撰的〈唐故特進尚書右僕射上柱國虞恭公溫公碑〉,碑文中有「夫顯微闡幽,義不容辭」兩句,意思是說彰顯隱微的功德,是作者在道義上不容推卸的事。

【名詞解釋】

道義:

道德和正義。宋.歐陽修〈朋黨論〉:「所守者道義,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節。」 (出自《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正義:

合於人心正道的義理。(出自《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正義涵義在我國典籍中指「公平正直」,如天無所不覆,地無所不載,無偏無私。(出自《教育大辭書》)

義:

合於公理正道;情誼。(出自《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義士:

行為、舉動合乎道義的人。(出自《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註:以上名詞解釋只選取了與主題相關的解釋內容。)

【評註】

成語「義不容辭」還有三種形式的參考詞語:義不容卻;義不得辭;義無所辭。從其釋義看,「道義上不容許推卻」也就意味著這是道德和正義的準則要求。正義指合於人心正道的義理,這一點尤其值得引起關注。就是說,不合乎正道的則屬於非正義義理。義士的內涵也強調行為或舉動合乎道義,那些超出道義範圍的刺客則不在義士之列。而義的釋義中在正道內涵之外還列出了情誼,那麼,這情誼是否需要符合善和中庸之道的要求呢?

由此不難看出,義根植於正道和情誼。正道自然應是指以善為根本的宇宙正理,不是世間以私為基點的叢林法則反理;情誼是人與人之間相互關係的一種紐帶,如果偏離了正道的內涵,也會使事情的發展出現某種不確定性。

【評析】

宋代王安石的〈上曾參政書〉中說道:「害有至於死而不敢避者,義無所避之也;勞有至於病而不敢辭者,義無所辭之也。」這裡所說的義體現的是對國家事務的責任擔當;而歐陽修的〈與程文簡公天球書.其三〉中所說:「伏承台誨,欲使撰述先公神道碑,豈勝愧恐,某才識卑近,豈足以鋪列世德之清芬,然蒙顧有年,義不得辭。」 其中義的所指屬於個人之間情誼方面的承負。

《三國演義》一書描述了劉備、關羽、張飛三人的桃園結義,尤其正面突出展現了關羽的高義。只為去找兄長劉備,護送甘夫人和糜夫人千裡走單騎,過五關,斬六將,一路艱難險阻。最難得的是,臨行前掛印封金後去相府向曹操辭行,卻遇迴避牌攔阻,「關公一連去了數次,皆不得見。」最後不得已「即寫書一封,辭謝曹操。」恰如清朝初年的毛宗崗評說:「堂堂正正,凜凜冽冽,皎若青天,明若白日」。關羽在戰場上,當黃忠戰馬失蹄時不乘人之危,容換馬再戰。不會為了取勝而不擇手段,這些細節體現出人的道德和品行的高低。

司馬遷在《史記·刺客列傳》中為先秦時曹沫、專諸、豫讓、聶政、荊軻五個刺客專門列傳,後世也有人將豫讓稱為義士。智伯因貪得無厭的奪取他人土地最後被殺,豫讓漆身吞炭替智伯復仇而行刺趙襄子,對此明代方孝孺曾寫過一篇《豫讓論》進行剖析和批評。豫讓行刺未成,自殺前對趙襄子說:「智伯以國士待我,我故以國士報之。」這話讓方孝孺很無語,豫讓心中沒有一點道德公理,只是單純的為情誼而復仇,且美其名曰:「士為知己者死。」從中也能體會出情誼之義理內涵的兩面性。為善的一面濟困扶危;另一面如豫讓漆身吞炭復仇,在行為方式上也不夠堂堂正正,凜凜冽冽,這也是人的觀念敗壞後的一種表現,為了達到目的不惜採用卑劣手段。

因此,秉持正道者,在做事的初心、目標、方式等方面都能依正道而行,方才成就真正的義。義不容辭的大前提應是人心中的正道(正理),如果失去了道德公理的天平,在世間反理或某種政治的誘導下,人心中之魔性就可能被釋放出來,那才是人自身道德下滑而走向深淵的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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