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獨裁者申請准證 與虎謀皮?

李文華


【正見網2005年05月03日】

假如在山那邊你看到一群強盜正在行兇殺人,你跑到山這邊來大聲呼救,可山這邊的警察說你的喊叫聲「未經警署批准」,於是把你抓起來。當另一個人吸取你的教訓,喊救命之前去警察局申請說話准證,可警察卻總是不批准時,你會說什麼呢?我想我會忍不住義憤填膺的罵一句:「你這狗警察!要麼你是木頭!要麼你是幫凶!」

事實正是這樣。為救大陸被謀害的法輪功朋友,新加坡學員多次向警察申請和平請願許可,可警察不批。難道警察不許喊救命,人們就不能喊救命了嗎?於是兩名勇敢的年輕母親來到魚尾獅公園靜靜的煉功,以此喚起人們關注法輪功遭受的迫害,星警署因而控告她們「非法集會」;當她們把真實反映天安門殺人案的光碟寄給相關警察,警察反以「擁有及郵寄未經批准的光碟」為由,判兩弱女子重刑,儘管街上未經批准的光碟到處都是。甚至連把她6個月哺乳的小孩帶在身邊的要求都被拒絕,她們絕食抗議也無人過問。這就是新加坡法輪功人被捕案的緣由。

人們不禁要問,難道新加坡嚴厲的法律就是這樣變相用來保護山那邊和山這邊的強盜嗎?事實正是這樣,這是美麗的花園所掩蓋不了的黑暗,也是那裡人民今日真實痛苦的惡魘。

在李家天下的新加坡,新加坡的財富和政權牢牢纂在李氏家族掌中。在思想領域,新加坡就像中共的文革時期,不允許任何有違李氏意志的言論自由,國外的往來的書信郵件及民眾之間的電子郵件都要受到當局的檢查,任何「越軌」的言論都會受到監視。在2003年全球新聞自由排行榜中,新加坡在166個國家中排行第144,比辛巴威還要落後三名。

新加坡的法制,其實就是「狗鼻子插蔥―裝象」。當你有正當的不同意見時,有人就會拿起法律的大棍子打你,用「誹謗罪」把你告到法庭,並罰你50萬美元讓你傾家蕩產。徐順全,鄧亮洪,蕭添壽,謝太寶的故事就是真實的例子。

要從這樣一個專制獨裁者手中拿到自由的准證,這不是與虎謀皮嗎?

也許您會問,法輪功不關新加坡的事,為什麼新加坡警察要為難法輪功呢?

1999年在中共未鎮壓法輪功之前,法輪功在新加坡也是受歡迎的。可99年後,星國政府就緊跟中共的步伐,對法輪功的申請百般刁難。原因很簡單:唇亡齒寒,同病相憐,狼狽為奸。

2004年李光耀讚揚鄧小平的六四屠殺,說換了他李光耀,他也會殺二十萬學生換取自己20年的天下。不難看出,無論在六四問題還是在法輪功問題上,李氏家族之所以力挺中共的法西斯專制,完全是出於獨裁者自己的利益和本性。他非常清楚,一旦大陸中共的專制獨裁崩潰,新加坡李氏王朝的專制獨裁很快也會土崩瓦解。,因此不得不冒天下之大不韙,冒全球華人之大不韙,顛倒黑白,信口雌黃,跟著中共誣陷迫害當地法輪功人。

當今的中共已是窮途末路,崩潰在即,李氏家族如果識時務,就應該懸崖勒馬,回頭是岸。請問:迫害真善忍的中共能代表人類應有的行為嗎?新加坡不需要真善忍嗎?呼籲停止迫害,還人間以道義,這樣的救人行為,不該得到新加坡政府的支持嗎?這樣的大聲疾呼,警察不應該給予批准和支持嗎?

如果新加坡不想為虎作倀,助紂為虐,請趕快釋放那兩位可敬的女士,正是她們,代表著新加坡的良心和未來。


(英文版:http://www.pureinsight.org/node/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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