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7年04月05日】
所謂治國要「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有格」,就是說,用仁德來引導,用禮教來整頓,百姓不但有廉恥之心,而且人心服正。《帝范》崇文第十二也許說的就是這一點吧:人君既要尊崇以禮樂治國,子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又要不斷的自我修養,「假學以光身」,如此,民可安,國可安。
也許「崇文」正是治國之本,所以經過前面的不斷鋪陳之後,以此篇來做結以綜述。正如我們所見「審官、任賢」,「建親、賞罰」,都須建立在中正的基礎上;「去讒、納諫」,「誡盈、崇儉」則須有謙敬寬容的胸懷;「務農、閱武」乃百姓安居之所需,有道是天意與民心本是相通的,此為天意。這一切都溶於一個帝王對自己所居天位的正確理解之中,而表現在以禮治國的行動之上。
作為奉天承運的天子,順天意才能得民心,以仁德才能行王道,持中庸才能大濟蒼生。縱覽古今,唐太宗深明此中大義,君臨天下而不自倨,見微知著而常自省。更以拳拳之心,簡約之筆,析古今帝王之得失,評己功過以訓誡太子,成《帝范》十二篇。所述治國之道誠如唐太宗所說:非知之難,惟行之不易;行之可勉,惟終實難。其中所蘊涵的以禮治國,修身治國,仁德治國等等,非是隻言片語所能說明,只有親身踐行才能有如此精要的概述。
聖哉!太宗之德行,深寓《帝范》之精髓;大唐之盛世,彰顯《帝范》之光華。捧讀之餘,所得之深,甚於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