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選讀:《貞觀政要》(十五)

陸志仝


【正見網2007年12月19日】

以下古文選自《貞觀政要·論孝友第十五》:

司空房玄齡事繼母,能以色養[注1],恭謹過人。其母病,請醫人至門,必迎拜垂泣。及居喪,尤甚柴毀[注2]。太宗命散騎常侍劉洎[注3]就加寬譬[注4],遺[注5]寢床、粥食、鹽菜。

韓王元嘉[注6],貞觀初,為潞州刺史。時年十五,在州聞太妃有疾,便涕泣不食,及至京師發喪,哀毀過禮。太宗嘉其至性,屢慰勉之。元嘉閨門修整[注7],有類寒素士大夫,與其弟魯哀王靈夔[注8]甚相友愛,兄弟集見,如布衣之禮。其修身潔己,內外如一,當代諸王莫能及者。

霍王元軌[注9],武德中,初封為吳王。貞觀七年,為壽州刺史,屬高祖崩,去職,毀瘠[注10]過禮。自後常衣布服,示有終身之戚。太宗嘗問侍臣曰:"朕子弟孰賢?"侍中魏徵對曰:"臣愚暗,不盡知其能,惟吳王數與臣言,臣未嘗不自失。"太宗曰:"卿以為前代誰比?" 徵曰:"經學文雅,亦漢之間、平[注11],至如孝行,乃古之曾、閔[注12]也。"由是寵遇彌厚,因令妻徵女焉。

貞觀中,有突厥史行昌直玄武門,食而捨肉,人問其故,曰:"歸以奉母。"太宗聞而嘆曰:"仁孝之性,豈隔華夷?"賜尚乘[注13]馬一匹,詔令給其母肉料。

注釋:

[注1]色養:侍奉父母能順承他們的臉色。典故出自《論語·為政第二》:"子夏問孝。子曰:'色難'。" '色難'意思是對父母或尊長和顏悅色很難。"色養"二字始見於晉·陳壽《三國志·魏書四·三少帝紀第四》:"然而恪恭靜默,色養其親,不治可見之美。"

[注2]柴毀:亦作"柴毀骨立"。指居喪哀甚,瘦損如柴。這個詞在古文中很常見,但只能用於形容人居喪時的容顏,而不能用於別處。

[注3]劉洎(音記):劉洎(?-西元645年),字思道,荊州江陵人。隋末,仕蕭銑為黃門侍郎。貞觀中,為尚書右丞,累加銀青光祿大夫。太宗欲聞己過,洎曰:"頃上書有不稱旨,或面窮詰,無不羞汗,恐非所以進言路"。帝稱善。貞觀十九年及征遼東,詔兼左庶子,輔皇太子監國。洎與褚遂良不相能,帝還,為遂良誣奏,賜死。其子弘業上言洎被遂良譖而死,詔令復其官爵。

[注4]寬譬(音辟):寬慰勸解。

[注5]遺(音位):給予,饋贈。

[注6]韓王元嘉:即韓王李元嘉(西元618年―688年),唐高祖第十一子也。母宇文昭儀,隋左武衛大將軍述之女也,甚得高祖寵愛。元嘉少好學,聚書至萬卷,又采碑文古蹟,多得異本。元嘉少以母寵,特為高祖所愛,自登極晚生皇子,無及之者。武德四年,封宋王,徙封徐王。貞觀九年,更封韓王,遷滑州都督。及武后臨朝攝政,欲順物情,乃進授元嘉為太尉,定州刺史。因謀反武后,元嘉至京師,謀泄,後逼令自殺,年七十。

[注7]閨門修整:閨門,內室的門;本文借指持家。修整,嚴整;嚴謹。此用法見於《北史·安同傳》:"同在官明察,長於校閱,家法修整,為世所稱。"又見於唐·李亢《獨異志》卷上:"晉何曾家法修整,年五十以上,每見妻,必正衣冠。"

[注8]魯哀王靈夔(音葵):魯王李靈夔(?-西元688年),高祖第十九子也。少有美譽,善音律,好學,工草隸。貞觀十四年,改封魯王,授兗州都督。永徽六年,轉隆州刺史,後歷絳、滑、定等州刺史,太子太師。垂拱元年,授邢州刺史。四年,與兄元嘉子黃國公譔結謀,欲起兵應接越王貞父子,事泄,配流振州,自縊而死。

[注9]霍王元軌:霍王李元軌(?-西元688年),高祖第十四子也。少多才藝,高祖甚奇之。武德六年,封蜀王。八年,徙封吳王。貞觀十年,改封霍王,授絳州刺史,尋轉徐州刺史。曾從太宗遊獵,遇群獸,命元軌射之,矢不虛發,太宗撫其背曰:"汝武藝過人,悵今無所施耳。當天下未定,我得汝豈不美乎!"垂拱四年,坐與越王貞連謀起兵,事覺,徙居黔州,仍令載以檻車,行至陳倉而死。

[注10]毀瘠(音急):亦作"毀眥(音自)"或"毀胔(音自)"。因居喪過哀而極度瘦弱。

[注11]間、平:指西漢河間獻王劉德,東漢東平獻王劉蒼。

[注12]曾、閔:指孔子的弟子曾參和閔損。

[注13]尚乘:主管車馬的官。從五品。

全文大意:司空房玄齡侍奉繼母,能順承繼母的臉色,恭謹的態度超過常人。他的繼母生病,請的醫生到了門前,房玄齡總是垂淚迎拜。繼母去世後,房玄齡居喪哀甚,瘦損如柴。太宗派散騎常侍劉洎前去勸慰房玄齡,並贈給他寢床、粥食和鹽菜。

韓王李元嘉,貞觀初擔任潞州刺史,當時年僅十五歲。他在潞州聽說皇太妃生病,便哭得飯都吃不下。等他趕到京師發喪時,哀傷悲痛超過了禮節的限度。太宗稱讚他的孝心,多次安慰勸勉他。李元嘉持家嚴謹,家中就像貧寒的士大夫一樣樸素。李元嘉和他的弟弟魯哀王李靈夔非常友愛,兄弟相見時,就像普通百姓一樣隨和。他修養自身品德並保持純潔,內外如一,當時諸王沒有人能趕得上。

霍王李元軌,武德年間最初被封為吳王。貞觀七年,擔任壽州刺史,唐高祖駕崩時離職。居喪時因哀傷過度,身體消瘦,超過了禮法的規定。從此以後常穿布做的衣服,表示要終身哀悼。太宗曾問身邊的大臣:"我的子弟中,誰最賢良?"侍中魏徵回答說:"臣愚昧無知,不完全了解他們。只有吳王和我說過幾次話,我每次都覺的自愧不如。"太宗說:"你看他可以和前朝的哪個人相比?" 魏徵說:"他的經學和文雅,可以和漢代的河間獻王劉德、東平獻王劉蒼相比。至於他的孝行,就和古代的曾參、閔損一樣啊!"從此以後,太宗對李元軌更是寵愛有加,並讓他娶魏徵的女兒為妻。

貞觀年間,有個名叫史行昌的突厥人在玄武門做看守。吃飯時,他總是把肉留下。有人問他為什麼,他回答說:"拿回家給母親吃。"太宗聽了後感嘆的說:"仁孝的天性,哪分什麼漢人、夷人?"於是賜給史行昌御馬一匹,並詔令供給他母親肉食。

評講:今天所選讀的古文是講了唐人如何盡孝道的例子。"孝"是人的天性,一個人如果不孝,那其它的什麼都不用談。因此,孔子說:"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經·開宗明義章》)。

如果有看過《孝經》的讀者可能會知道,"孝"的涵義是很廣的,不僅僅是指對父母親或尊長盡孝道。它還包含了很多做人的道理,甚至是不同社會階層的人,"孝" 對其都有不同的要求。如對一個平民百姓,《孝經》的要求是:"謹身節用,以養父母,此庶人之孝也。"而對於卿大夫(官員)的要求:"是故非法(禮法)不言,非道(道德)不行;口無擇言,身無擇行;言滿天下無口過,行滿天下無怨惡。三者備矣,然後能守其宗廟,蓋卿大夫之孝也。"對於天子,《孝經》的要求是:"愛敬盡於事親,而德教加於百姓,刑於(以禮法對待)四海,蓋天子之孝也。"這裡講的是天子之孝在於以身作則,對親人愛敬,並推而廣之,對天下百姓行博愛廣敬之道。並以道德教化民眾,以禮法規範天下。

值得一提的是,"孝",並不是對長輩或君主一味的遵從。在發現父母親或自己事奉的君主有違道義時,應該怎麼做呢?《孝經》的要求是:" 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諫諍)於父。臣不可不爭於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孝乎!"也就是說,一味的恭順父母之命,並不一定是孝;面對父母違背道義的行為或主張,當子女的要直言規勸,幫助父母改正錯誤。如果此時"從父之令"就是不孝。推而廣之,臣之於君,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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