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9年07月15日】
韓億,字宗魏,開封雍丘(今河南杞縣)人。他是宋真宗咸平五年(1002年)進士,歷任大理寺丞、參知政事等職。
韓億為官很有才能。開始任州縣官時,就以善斷疑案著稱。當縣令時,不僅將本縣案件審理得清清楚楚,而且太守皇甫選,還常請他代審別縣疑難案件。遇到災荒,韓億總是竭力賑濟災民,注意興修水利,所以每到一處,口碑都很好。到京城當官後,韓億更是剛直不阿,任大理寺丞時,執法不避權貴。後來當參知政事,同樣政聲很好。
韓億「性方重,治家嚴飭」。雖平時在家閒居,也從不肯馬虎隨便。親戚朋友中有孤苦貧窮者,他常常幫助他們解決婚喪等大事上的困難。韓億共有八個兒子,他對兒子們要求很嚴,常告誡他們:「一個人的窮通禍福,是有一定的命數的。如果不擇手段地去追求飛黃騰達、追求福祿,只能白白喪失自己的志節,千萬不可這樣做!我平生只知忠信處事,從來不去拉關係奉承人,而朝廷卻也十分信任我。現在我身為宰相,所依靠的,也只是以公心辦事和敬信神明保佑:這兩條而已。」
韓億在亳州(今安徽亳縣)任太守時,一次,在京城任中書舍人的二兒子,回家探望他。又正逢韓億的好友及侄子,考中科舉回來,他心中十分高興,便設酒席招待他們,讓自己的兒子坐在下首相陪。大家喝酒喝得正高興,韓億忽然問二兒子:「我聽說京城中有件大案因有疑問,要請皇上審處,詳細情況到底怎麼樣?」他的兒子想了半天,想不起是什麼事情,韓億將他訓斥了一頓。再問兒子,兒子仍然答不上來。韓億怒火中燒,把飯桌一推,找來一根棍棒,大罵兒子道:「你吃朝廷俸祿,負責一個方面的事務,就該不管事情的大小,處處留心才是。如今該當殺頭的大案你都不清楚,對小事情也就可想而知了!我在千裡之外,跟這件事情毫不相干,都關心這事。你真是白白享用國家的俸祿,就這樣來報答國家?」說著,非要當場揍兒子一頓不可。眾賓客都竭力相勸,總算罷休。韓億的其他幾個兒子在一旁,目睹了父親的嚴威,個個都嚇得瑟瑟發抖。
不僅家法嚴厲,韓億對教育也抓得很緊,其子孫因此大多賢孝。他的八個兒子,都很有出息,其中韓絳、韓縝兩人,都做到宰相。韓維也官至門下侍郎。並且都能自律。
正是:
辦事公正,
敬信神明:
以此律己,
兼教兒孫,
可謂明哲,
家教卓成!
(事據《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