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風悠悠:張伯行不與污吏為伍,抵制上官貪腐!

陸文


【正見網2009年11月02日】

張伯行(1651一1725年),河南儀封(今蘭考縣東)人,他由縣學生考中舉人,再考中進士。中進士後,又返鄉朝夕讀書不輟。數年後,赴吏部再試,補授內閣中書,歷任中書舍人、江蘇按察使、福建巡撫、江蘇巡撫、戶部右侍郎、禮部尚書等。他居官清正廉明,康熙皇帝稱讚他為“天下清官第一”。

他的最大特點是:勤於供職,造福百姓,而對金錢毫無染指;他疾惡如仇,從不與貪官污吏為伍,而且敢於抵制上司的橫徵暴斂。他有一句名言:“一絲一粒,我之名節;一釐一毫,民之脂膏。寬一分,民受惠不止一分;取一文,我為人不值一文。”正因為如此,他受到總督噶禮一伙人的嫉恨。在舉薦清官時,上司無一人推舉他,而康熙皇帝卻親自推薦他。他在離開江蘇任所時,百姓沿途相送,並稱讚他:任官數年,“止飲江南一杯水”。而當時“天下言廉吏者,雖隸卒販負,皆知稱公”。

他在遇父喪歸鄉時,建立書院,並講解宣傳儒學。儀封城北原有堤,康熙三十八年六月,因遭大水而被衝垮,張伯行招募民工,用口袋裝土來堵塞。河道總督張鵬翮,巡視黃河後,上疏推薦張伯行,講他“能夠治理河務。”皇上命他以原來的官銜到河工任職,督修黃河南岸堤二百餘裡,以及馬家港、東壩、高家堰各工程。

康熙四十二年,張伯行被授為山東濟寧道。適逢災荒之年,便從家鄉運來錢和糧食,並縫製棉衣,用來解救百姓的饑寒。皇上命令各道救濟災民,張伯行便拿出倉谷二萬二千六百多石,賑濟所屬漢上、陽穀二縣。山東市政使,責備他獨斷專行,準備上疏彈劾,張伯行反駁說:“皇上有旨救災,不能說我是獨斷專行。皇上如此重視民間疾苦,官員應該以倉谷為重呢?還是以人命為重?”布政使只好停止彈劾他。四十五年,皇上南巡時,賜予張伯行“布澤安流”的匾額。不久,張伯行升為江蘇按察使。

四十六年,皇上再次南巡。到蘇州後,對隨從的臣子們說:“我聽說張伯行任官特別清廉,這是最難得的。”當時曾命負責管理江蘇的總督及巡撫,推薦德才兼備的官員,而張伯行並沒有被推薦。皇上見到張伯行說:“我很早就了解你,他們不推薦你,我來推薦你。如果你將來做官繼續做得很好,天下人都會認為我是知人善任的。”於是,提拔張伯行為福建巡撫,賜予“廉惠宣猷”的匾額。張伯行上疏請求免去台灣、鳳山、諸羅三縣因災荒而欠交的賦稅。因為福建的米價很貴,張伯行請求動用國庫的五萬錢,購買湖廣、江西、廣東的米,平價出售給百姓。

張伯行又建鰲峰書院,置學舍,拿出自己的藏書,搜羅前代文人的文集,刊印成《正誼堂叢書》,用來教育學生。

四十八年,張伯行調任江蘇巡撫,救濟淮安、揚州、徐州三府的災荒。適逢布政使宜思恭(人名),因布政司庫存虧空,被總督噶禮彈劾罷免,皇上派尚書張鵬翮查處。陳鵬年以蘇州知府的身份代理布政使職務,建議布政司庫所虧空的三十四萬,以分別扣除官員的俸銀及使用差役的費用來抵補。張伯行行文噶禮要求聯名上疏,沒有被答應。張伯行便自己上疏,皇上得知後,命張鵬翮一併調查。張伯行另外又上疏說明了噶禮的不同意見。皇上對廷臣說:“看了張伯行的這個上疏,知道他與噶禮不和。作為臣子,應該以國事為重。我辦理機務將近五十年,未曾讓一個人施展他的私慾。這個上疏應當放置不予理睬。”不久,張伯行以身體多病為由,提出辭官,皇上沒有允許。

張鵬翮請求責成張伯行的前任巡撫於准及直思恭賠償十六萬,其餘用官員俸銀及使用差役的費用,來抵補。皇上說:“江南虧空錢糧,並不是因為官吏侵吞。我南巡時,總督、巡撫隨意挪用公款,而下級官吏不敢議論。如果責成新任官吏來補償,我實在於心不忍,”於是讓查明南巡時用款情況上報。張伯行又上疏,奏明各府州縣現無著落的錢糧十萬八千,皇上命令一律免於賠償。

噶禮貪婪橫行,張伯行與他相反。康熙五十年,江南鄉試的副考官趙晉,暗中交接考生,接受賄賂。發榜以後,讀書人議論喧譁,抬著財神進入學宮。張伯行上疏奏明這件事,正考官左必蕃,也把實際情況上報。皇上命尚書張鵬翮、侍郎赫壽查處,張伯行與噶禮會審。後得到舉人吳泌、程光奎暗中賄賂的情況,供詞中牽連噶禮,張伯行請求解除噶禮的職務,交有關部門嚴肅審理。噶禮心中不安,也找出張伯行的所謂七條罪狀上奏。皇上命二人都解職。張鵬翮等不久奏報:趙晉與吳泌、程光奎行賄受賄事均屬實,應按刑律治罪;噶禮暗中受賄事屬誣告,張伯行應撤職。皇上責備張鵬翮等為噶禮掩飾,又命尚書穆和倫、張廷樞重新審查,結果仍舊與前次張鵬翮等人的意見相同。皇上說:“張伯行任官清正,這是天下所了解的。噶禮才幹雖有餘,但喜好無事生非,並沒有清正的名聲,這個意見,是非顛倒。”於是,命九卿、詹事、科道官再議。第二天,康熙召九卿等說:“張伯行居官清正廉潔,噶禮的操行我不能相信。如果沒有張伯行,那麼江南必然受到他的盤剝,大概要達到一半地區。這次二人互相參奏的案子,起初派官去審理,被噶禮阻撓,以致不能得到其中的真實情況;再派官去審理,與前面的意見沒有區別。你們應能體會我保全清官的心意,要使正直的人沒有什麼疑慮和恐懼,那樣天下才會出現安定的局面。”於是奪去噶禮的官位,命張伯行復職。

康熙五十二年,江蘇布政使一職缺員,張伯行上疏推薦福建布政使李發甲、台灣道陳(王賓)、前任國子監祭酒余正健,而皇上已將湖北按察使牟欽元提拔就任。不久,張伯行彈劾欽元將通海盜的罪犯張令濤,隱藏官署中,請求逮捕治罪。令濤的哥哥元隆住在上海,造海艙,出入海洋,擁有大量資產,交接豪貴。趕上刑部下檄文搜緝海盜鄭盡心餘黨,崇明水師捕住一條漁船,此船的主人是福建人,卻假冒華亭籍,經過查驗船照,知是元隆所代領。張伯行準備一追到底,當時令濤在噶禮府內任職,元隆託病逃避逮捕,案子未結卻死於家中。噶禮先前彈劾張伯行,曾抓住這件事作為七條罪狀之一。正巧上海縣百姓顧協一 、起訴令濤占據他的房屋,另外還有幾處水寨窩藏海賊,聲稱令濤現在居住在欽元官署中。皇上命總督赫壽調查審理,赫壽庇護令濤,以“通賊事查無實據”而上報,皇上又命張鵬翮及副都御史阿錫鼐,調查此案,張鵬翮等奏報元隆、令濤都是良民,請求奪去張伯行的官職。皇上命複查,並讓張伯行自己陳述。張伯行上疏說:“元隆通賊,雖然上報已死,然而他財產豐厚,黨徒也多,人人可以冒名,處處可以領到執照。令濤是顧協一首先告發的,如果顧協一舉報不實,照例應以誣陷治罪。由於欽元庇護,致使此案久懸未決。我作為地方長官,應該在事情剛剛發生時即加以防止,怎能不追究呢?”張伯行解任之後,張鵬翮等仍以他誣陷良民,挾私報復,要求斬首。刑法部門討論同意這一建議,而皇上卻免了張伯行的罪,調他到京城來。

不久,張伯行到南書房任職,兼代理倉場侍郎,並充當順天鄉試的正考官。後授為戶部侍郎,兼管錢法、倉場,又充當會試副考官。雍正元年,提升為禮部尚書,皇上賜他“禮樂名臣”的匾額。

張伯行剛成進士時,回家鄉南郊建造了一座精製的房屋,擺上了數千卷書以供學子們縱情觀覽。張伯行指著《小學》、《近思錄》,以及程、朱的《語類》,說:“進入聖人的門庭,在這裡呀!”他曾全力找到宋代理學四大學派周敦頤、程顥、程頤、張載、及朱熹各位大儒的書,一邊誦讀一邊抄錄,前後共七年。張伯行最初任官時曾說:“聖人們的學問,概括為一個‘敬’字,所以學習沒有比掌握‘敬’更重要的。”因此他自號為“敬庵”。

他在官場所接近的,都是學問醇正、操行清廉的人,而且開始不讓他們知道自己是做官的。他從來不與污吏為伍,又一貫抵制那些貪腐不正的權貴甚至上官,所以經常招致對方的不滿及誣陷。但是,他平時對於意見不合的人,也仍與他們共事,開誠布公,同心協力,沒有一點怨恨。他說:“我得到過皇上的多次保全,怎敢以私而廢公呢?”他七十五歲時去世。留有遺疏,請求推崇儒學,獎勵直臣。皇上悲痛悼念他,贈太子太保,諡清恪。
 
正是:

循理踐義,兩間正氣。
諧和君子,小人顫慄;
上司貪腐,敢行抵禦。
彩虹麗天,璀燦環宇!

(事據《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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