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9年11月01日】
明代人趙倫,字序之,號五溪,高平縣人。好義而家境富裕。
有一次,縣令派他督運三千兩白銀作為地方賦稅,上交到國庫去。出發前一天的晚上,一夥強盜闖進趙倫的家中,強迫他交出全部賦銀,他執意拒交,講:「那三千兩白銀,屬於朝廷的財物,是百姓膏血。我不忍心讓幾千戶百姓再納稅賦銀,重受一回罪。」
強盜們搜不出深藏的三千稅銀,非常惱火,就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脅迫他交出來,他仍拒絕交出。於是強盜們殺死了他,並把他的家財搶掠一空。
縣令念他義勇,親自為他送葬。
(事據《涌幢小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