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諫如流

靜明


【正見網2010年07月21日】

諫,直言規勸。亦有「止,挽回」之意,見《論語•微子》:「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歷史上有「堯置敢諫之鼓,舜立誹謗之木」。在《古今注.問答釋義》中記有:「程雅問曰:『堯設誹謗之木,何也?』答曰:『今之華表木也,以橫木交柱頭,狀若花也,形似枯槔,大路交衢焉。或謂之表木,以錶王者納諫也,亦以表識衢路也!』」

漢•班彪《王命論》:「見善如不及,用人如由己,從諫如順流,趣時如響起。」(《漢書•班氏自序》)是說,見到賢能則自念不如,用人就如同用己,聽從善意的規勸,就像水從高處流下一樣順暢,隨應時機改變成見如同響之赴聲。《周易》曰:變通者,趣時者也。

唐《貞觀政要》更是記載了太宗皇帝的從諫之風,「主納忠諫,臣進直言。」(《貞觀政要》卷三《君臣鑑戒篇》)堪稱修身修德,力修德政的典範。並從制度上加以完備:第一,宰相議政,必邀言官參加,以廣泛聽取意見,為了解吏治、社會民生,補缺堵漏。宰相貴為一品,而唐朝的言官、補闕、拾遺,僅僅是七品、八品的小官,與丞相們(中書,門下,侍中令與左右僕射)一塊參與討論軍國大事。第二,三令五申於負責詔令起草制定的中書省,負責審核,圈定詔令的門下省,要求對政策、法令的制定慎之又慎, 「須滅私徇公,堅守直道」,「勿上下雷同」(《貞觀政要》•卷2--<政體>)。甚至批評中書,門下兩省:「比來惟覺阿旨順情,唯唯苟過,遂無一言諫諍者,豈是道理?」「自今詔敕疑有不妥,必須執言,不得罔有畏懼,知而緘默不言」(《貞觀政要》•卷2 --<政體>)。第三,重獎敢於犯顏直諫的官吏,不以其品位的高低決定取捨。

「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知得失」(《資治通鑑》卷196,貞觀十七年條)的胸懷度己及人,聞過則喜,納諫從善的君主李世民與敢於犯顏直諫,據理力爭,主持正義的貞觀第一諍臣魏徵終成為一代君臣、千古佳話!

那麼,歷史上也不乏不善納諫之人。《左傳》記載諫言良多,或可明得失。

《石雌諫寵州吁》篇:衛莊公寵愛寵妾的兒子州吁,他喜歡玩弄兵器,莊公也不加禁止。石雌諫曰:「愛子有義方,弗納於邪(防止他走上邪路)。驕、奢、淫、>u(安逸),所自邪也;四者之來,寵祿過也。」是否立州吁為太子,應該定下來;如未決定,就要逐步發展為禍患了。寵而不驕,能約束自己、不埋怨、安分守已的人,太少。賤妨貴、少凌長、遠間親、新間舊、小加大、淫破義,這就是所謂的「六逆」。君義、臣行、父慈、子孝、兄愛、弟敬,這就是「六順」。拋開「六順」而效法「六逆」就會加快禍亂的到來。君主,務必避免禍亂的發生,現在卻反而促使禍亂的到來,這恐怕不行吧?莊公「弗聽」(不聽)。待衛桓公即位後,石雌便告老還鄉。

《臧僖伯諫觀魚》篇:隱公五年春,魯隱公打算到堂邑去觀魚。臧僖伯進諫說:大凡物品,如果不能用於講習祭祀和軍事的大事,材質不能用於兵禮器用,那麼君主就不必做。「君,將納民於軌物者也」,就是使人民的行為符合法度與禮制。「故講事以度軌量謂之軌,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所以做事要講合乎法度和禮制這就是軌,取材要彰顯物之功用)「不軌不物,謂之亂政」,亂政要出現,這是導致衰敗的原因。因此春商、夏苗、秋?、冬狩,都是在農閒的時間安排用以講習軍事的田獵活動。每隔三年,要整治軍隊。鳥獸之肉不能用於祭祀,皮革、齒牙、骨角、毛羽不能製造(軍用)器物,國君就不必親自去獵取,這是自古以來的制度。「若夫山林川澤之實,器用之資,皂隸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隱公說:「我要去巡查邊境。」於是前往堂邑,在那裡陳設漁具,觀賞捕魚。臧僖伯託病沒有隨從前往。

時至今日,中共匪政之時,其體制暴虐逆聽也,死諫無用,更有謊言欺世,指鹿為馬,大興迫害。蓋華表之上,已附紅色惡龍。故三退事,行正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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