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相以法為大,斬子以謝天下!

陸真


【正見網2011年03月24日】

明朝的楊士奇,在朝廷中,是屬於元老級的重臣,擔任宰相的職位,備受皇帝的恩寵。

但是他的兒子楊子稷,則是倚仗父親的權勢,無惡不作。而楊士奇又非常溺愛他的兒子,不知道兒子在外面為非作歹。直到有人在皇帝面前,控告楊子稷已經犯下了殺害數十條人命的大罪。

皇上於是將楊子稷,移交司法部門審判,還特別頒旨慰問楊士奇:「愛卿啊!你的兒子既然違背了家訓,又犯了國法。朕必預秉公執法,不敢私心袒護。愛卿啦,你就秉公處理吧!」

楊士奇認真察看了案卷,確係:愛子兇殘,鐵證如山,殺人害命,血跡斑斑!

楊士奇痛定思痛,深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古訓,天下人都是有父母的兒女,天下人又各有自己的兒女。天下的父母,都如同我的父母;天下的兒女,都如同我的兒女。現在自已兒子,殺害了無辜的百姓,我必須秉公執法,以正朝綱,以謝天下!

於是,楊士奇擦乾眼淚,義無反顧的把兒子判了死刑。執刑之日,觀者如山;百姓們看到頑凶就戮,群情震動,人心大快!

正是:
真理貴如命,
國法大於天。
為官當清正,
執法必謹嚴。
朗朗乾坤威,
炯炯人有眼。
是非須分明,
法紀不可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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