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4年11月28日】
(一)推崇暴力 殃及後代
中國明朝大將常遇春,在幫朱元璋打下天下的第二年,就暴病早逝。這是為甚麼呢?
據《皇明本紀》所述,1359年(元朝至元十九年)陰曆九月,徐達、常遇春,在池州和九華山,與陳有諒交戰,活捉了三千人。常遇春打算瞞著朱元璋殺掉三千降兵,說:“此皆勁敵也。既俘不殺,將貽後患。若以聞,上必不盡誅。”
徐達不同意,報告給朱元璋。朱元璋傳令說:“宜釋之,使為後用。”但朱元璋的命令還沒來得及傳到,常遇春聽聞徐達派人去請示朱元璋,就密令軍中把三千降兵連夜屠殺,到黎明,只存三百人。
1369年(明朝洪武二年)陰曆七月,常遇春北征,在柳河川,患暴疾而卒,年僅四十歲。也就是說,朱元璋剛稱帝才第二年,常遇春還沒有享受到幫朱元璋打下天下的富貴,差不多是功臣中死的最早的。
《明史》載,常遇春的兒子常茂,在1387年(洪武二十年)北征時,因砍傷了降將“納哈出”,險些造成二十萬降兵驚怒、叛逃,被械繫至京,被處罰安置到龍州、終生不得離開龍州,四年後死去,死時無子。當時有個人說常茂假報死亡,其實沒死,竟導致朱元璋大怒,發兵征討,驗明常茂確實已死,才罷兵。可見,朱元璋對常茂的態度到了多麼疏遠的程度。
常遇春過於迷信暴力,屠殺降兵,違反道義,招致天滅,殃及後代。可以使人引以為戒。
(來源《皇明本紀》、《明史》)
(二)推崇暴力 英年早逝
中國楚漢時期,楚霸王項羽在年僅30歲時,被圍自刎、英年早逝。這是為甚麼呢?
《資治通鑑》和《史記》記載了項羽的四次殺降或屠城事件:
項羽攻下襄城,坑殺了襄城士兵。“項羽別攻襄城,襄城堅守不下;已拔,皆坑之,還報。”導致當時的諸侯指責他。在諸侯中失了人心。
項羽既定河北,在新安,下令楚軍用詐術欺騙、連夜坑殺了二十多萬降兵。“至新安,項王詐坑秦降卒二十餘萬,”導致連韓信都出言批評他。在天下人材中失了人心。
項羽兵過山東,坑殺齊地降卒,強搶婦女。“至北海,燒夷城郭、室屋,坑田榮降卒,系虜其老弱、婦女,所過多所殘滅。齊民相聚叛之。”在齊地失了民心,逼反了齊地百姓。齊地最終落入韓信手中,甘心以韓信為齊王。
項羽在咸陽屠城、殺降、搶掠婦女。“屠咸陽,殺秦降王子嬰,燒秦宮室,火三月不滅。收其貨寶、婦女而東。秦民大失望。”導致秦地百姓大失所望,不願歸附。謀士韓生向項羽進言,項羽“烹韓生”,把韓生烹煮了。
至此,可以說,項羽在各路諸侯、天下人才、齊地、秦地百姓,都失了人心。所以,漢軍聯合齊王韓信、梁王彭越、九江王英布各諸侯,合圍項羽時,諸侯都贊同。項羽落到十面被圍、自刎而死的結局。
司馬遷評價說:項羽“欲以力征經營天下。五年,卒亡其國,身死東城,尚不覺寤而不自責,乃引‘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豈不謬哉!”
項羽當上了諸侯王,卻過於迷信暴力,屠城殺降,違反道義,導致滅亡。可以使人引以為戒。
(來源《資治通鑑》、《史記》)
結語:
君子有所為,有所不為。不管怎麼說,用欺詐的方式,誘騙降兵放下武器,再屠殺降兵或百姓,都是不地道的。自古明智的豪傑、統帥,如徐達、韓信,都懂的得天下靠的是民心,而不是一味靠武力。
如今,中共推崇暴力,不僅有“六四”屠城,現在還虐殺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必遭天滅。趕快退出中共黨團隊,才是正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