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6年04月10日】
明代彭澤,字濟物,號幸庵,蘭州(今屬甘肅)人。他從小跟從外祖父段堅學習,很有志節。明代弘治三年(1490),他考中進士,被授予工部主事之職,後又升任刑部郎中。彭澤為官,仍然保持著一貫的志向節操,不阿權貴。有個豪強殺了人,彭澤按法律處治,判處大辟之刑。朝中有個權貴,出面為殺人者說情,彭澤堅持不肯饒恕豪強。為了此事,他被貶官,出京任徽州知府。
這時候,彭澤有個女兒,在家中將要出嫁。於是,他為女兒做了數十件漆好的家俱,作為嫁妝,叫吏役代他送回自己的老家。
彭澤的父親,見到兒子千裡迢迢派人送回來的漆制家俱,不僅不覺高興,反而大為生氣,立逼著將這些漆制家俱,全都燒掉。這還不算,他又不遠千裡,肩負著簡單的行李,徒步趕往兒子的任所徽州,要去教訓身為知府的兒子一番。
彭澤的父親,風塵僕僕趕到徽州。彭澤聽到這個消息,大吃一驚,趕緊出來迎接父親。見父親肩負行李,十分勞苦,便以目示意手下的吏役,代替他父親扛行李。彭澤的父親,對著兒子大怒,責罵彭澤道:“我背著這行李走了幾千裡路,現在到你的官衙中不過幾步路,難道你就不能背嗎?還要叫手下的人代你背!”進了兒子的官衙以後,就在堂下,將兒子杖責了一頓。打完,這個倔強的老人,便仍然肩負著行裝,返回家中去了。
彭澤受父親的一頓責打後,更加嚴格地砥礪自己的品格。後來,因任官頗有政績,屢升遷至浙江副使、河南按察使,均以正直、威猛而著稱。不久,又升任右副都御史、右都御史,直至左都御史。明世宗時,彭澤被起用為兵部尚書,同樣也很有政績,使軍政界的面貌,為之一新。
(《明史•彭澤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