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6年12月19日】
一、與法結緣
阿姨在日本得法,每次回來探親就會向我們洪法,我想說在公園練氣功的都是老人家,完全沒有想到要自己練,但對媽身體健康應該有幫助,就去買《轉法輪》給媽看。後來,媽沒看,我就拿來自己看,從二零零一年五月一日開始,每晚睡覺前都會翻看幾頁,我感覺每天的觀念都在一點點的被歸正。“真、善、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失與得”(《轉法輪》)等等,從來沒聽過,但覺的很正,想一直看下去。
書看完一遍,接著就看阿姨給的師父講法錄影帶、教功帶,自己跟師父學。後來去金石堂看到有賣其他經書,但是書名看起來都很直白,例如:《法輪大法義解》、《悉尼法會講法》等等,我應該會看不懂吧,所以連書都沒翻開,就走了。幸好過一段時間,想說買一本看看,才發現自己被書名障礙住了,內容非常好看。後來就一本接一本的買來看,自己在家學了大約一年,有同修來家附近的公園建立煉功點,才走出來跟大家一起修煉。幾年後,媽媽也走進大法修煉。
二、參與媒體工作
二零零七年,我結婚遷居高雄,轉換了新的修煉環境,同修找我幫忙推廣新唐人攝影大賽,師父說:“大法弟子都有一個想法,反正是衝到第一線去,再苦、再累、熬夜、不睡覺,什麼我們都干、都能幹,可是一說到經營就不行了。大家不是做什麼都行嗎?(笑)大家不都是從不會到會嗎?那為甚麼大家就不能夠把這件事情做好?把媒體搞好,它才能夠更有力,更能夠發揮作用。”(《二零零九年大紐約國際法會講法》)當時新唐人同修打電話說,現在媒體要經營,找我做高雄辦事處的行政。這篇經文對我觸動很大,衡量自己的存款及家裡開銷,即使一、二年內沒薪水拿,勉強撐得過去,到時再去找工作也行。取得沒修煉先生的支持後,我辭去安親班老師的工作。從管不動學生到最後把他們成績拉上來,對學生也有個交代了,班主任一直留我,但能把助師正法的項目成為正職工作,對每位大法弟子都是求之不得的,也義不容辭。辭職前,安親班上班時間長,下班之餘做編輯真相材料的項目,很吃緊。當時修煉狀態差,沒平衡好常人工作、家務事、修煉的三方面,與先生互動時間也少。當時還覺的真好,他不來打擾我編輯真相材料,之後才發覺其實是對我冷漠,他曾淡淡的說家裡有沒有我都沒差,我聽了也沒意識到,只顧忙自己的事。後來進入新唐人工作,比較有時間煮飯給先生吃,與他互動的時間比較多了。
二零一一年,我懷孕二個多月時小孩沒了心跳流產,先生竟也同時肺部生病住院,本來公婆留我在家休息,他們去照顧先生就好,但後來先生還是要求我去照顧他。他睡不著覺身體又不舒服,說難受得像在地獄一樣,他跟我說:“我知道你會給我聽什麼。”我才恍然大悟,讓他把普度濟世、師父講法下載到手機聽,我在他病床旁邊煉功時,發現他會睡得很好。很感謝辦事處的同事們來探望他,不久就出院了。這次巨變成了他得法的契機。後來,婆婆說在先生本來嚴重到要開刀前,她去廟拜拜,求籤說他有做好事會逢凶化吉,後來果真不用開刀。我想他做的好事就是支持我在新唐人工作,當時我對家計沒什麼貢獻,先生還是支持我,非常感謝他。
後來,師父發表《二零一五年美國西部法會講法》:“如果你今天不是大法弟子,你就是世界上數的上的大財閥,錢有的是。因為你如果不做大法弟子,你的威德,你帶的巨大的德,可以換來很多財富,每個人都是。”我笑著跟先生分享這段法,跟他說我沒賺很多錢是因為我換成德了,他也會受益,要繼續支持我在新唐人工作。
三、從工作上的矛盾查找不足
在媒體工作,同修同事像是一面鏡子,常會讓我們看到自己還沒修好的那一面。
有一次去常人的活動設攤位,我沒有列印出要放在桌上給民眾掃描的圖案,會讓民眾不了解我們的攤位訴求。主管希望我能再回去辦公室印出來,當下我很不情願,爭鬥心就起來了,跟她講話的語氣很不客氣。還好,沒多久就意識到自己的魔性,恢復正常。其實都知道每次辦活動常會發生矛盾,是讓我提高用的,但常常沒過好。
希望自己主意識再強一些,矛盾來時馬上意識到是讓我黑色物質轉化成白色物質的機會,是好事,像之前打坐時被蚊子叮會覺的很噁心、很鬧心。後來查師父經文,明白可以讓我們還業。後來觀察被蚊子叮之後,打坐比較不會痛,想打瞌睡的話馬上就會清醒起來,比任何提神東西還厲害,認識蚊子帶來的種種好處之後,被叮就比較不在意了,明白是好事。
另有一次主管問我台北演講是否有幫大家報名,她的口氣似乎在質疑我,馬上大聲回嗆她說,哪有發布要報名的訊息,手機滑了很久終於找出當時的內容,拍給她看證明不是我的問題。結果我一轉身,拉扯到胸口一陣劇痛,從來沒有這樣痛過,馬上意識到師父在點我。即使我對,也不能用這樣的態度對待主管。這件事看起來表面是我對,但再深挖向內找下去,原來我不能忍受我的工作能力被懷疑,求名的心原來這麼強烈,所以我反應才會這麼大。後來,我還發現自己有大頭症,仗勢自己行政能力不錯,在辦事處大家常讚美我、依賴我提供文件、查資料,潛意識中更把自己看大,我只是做個行政人員,竟然也能自視甚高,這念頭可真壞。
媒體項目是個修煉的好環境,每天與同修一起共事,時常有大大小小的矛盾,後來我體悟到這也是好事,不斷被同事激起連自己都沒察覺到、隱蔽很深的執著,曝光出來就可以修去它,不要累積久問題大了才發現,為時已晚。師父說:“你表面上做的冠冕堂皇,而在你心靈的深處你還保守著、固守著自己不放的東西,那是絕對不行的。”(《美國西部法會講法》)
四、集體學法 比學比修
二零一四年初新唐人與大紀元整合,要求我們的基本修煉,才能做好救度眾生的使命。我們早上學《轉法輪》一小時,晚上線上學其他經文一小時。晚上學法時,聽到一位同仁學法不疾不徐,一個字一個字清楚的念,聽她學法感覺很純淨。我學法原本都是字與字黏在一起,試著像她一樣,卻發現了意外的收穫:自修煉以來,眼睛總有一層膜隔著,要把字的意思讀入腦子非常吃力,念完馬上忘了剛才學什麼,長久以來學法一直無法入心,跟著同事們早晚學法一陣子之後,我驚訝的察覺到這層膜竟然不見了。自此我深深體會學法的神奇及好處,師父說:“學法不怠變在其中”(《洪吟二》)。修煉十多年,以前學法狀態差到,一整年也看不完一遍《轉法輪》,在家沒學幾頁就犯困,集體學法、甚至參加法會大部份時間都是昏昏欲睡。後來有約同修晚上線上學法,但常常接不上被同修叫醒:“婉玲!去洗臉!”才發現自己又睡著了。後來改與辦事處同事早晚一起學法,要求自己站著學才不容易犯困,堅持到現在快三年了。學法時會淨化,一直流鼻水,到現在比較不流了,頭腦也比較清醒了。這兩年來的法會,我終於能清醒聽著每位同修的心得了。
與辦事處同事一起集體學法,大家磨合了很久,學法的大小聲、速度,看似小事,實際上考驗每一個成員是不是能放下自我,配合整體,更體現在實際工作上能否互相配合。我以前常念太大聲、太快,完全沒有顧及到整體,同事時常都會提醒我,學法要小聲念,要聽得到大家學法的聲音,慢了要跟上、快了要放慢速度。願意聽別人的聲音,反映在工作上比較會聽進同事的意見、聽懂他們交代的事情。我學法有時會念錯字、漏字、加字,我的體悟是還帶有自己執著不放的觀念,念成其他字了,完全不是師父的法了。體現在工作上,會固守自己的做事方法,不願接受別人的建議。要求自己學法不要放鬆主意識,不然修的不是自己,沒修好工作也做不好。更明白了公司要求我們早晚學法的用意,媒體項目是公司形式,有常人式的管理規則,但矛盾一來誰也不服誰,規範不了這麼多王,唯有讓大家時時從法上對照,才能讓這些每個能力都很強的員工從法上向內找,整體提升。
今年推廣亞太音樂大賽,打電話去學校問可否過去辦說明會,發覺比往年要容易,沒有說什麼,有的學校去年不答應今年換了另一位老師負責就同意了,有的打過去一下就答應了。讓我在在體會持續早晚學法的重要,不是我有口才,是法的力量在起作用,把法學好,不會耽誤時間,反而更能做好講真相的工作。
師父在《二零一六年紐約法會講法》說:“我一直在這麼講,我是叫負責人把這個地區的人帶好。”“關鍵是要經常帶他們學法,叫他們認識責任重大,他們慢慢的就會做好了。”
五、突破每天煉五套功法
之前去煉功點煉完第二套就會回家幫先生準備早餐,希望給他吃好,改善他精神不振的狀態,但一直不見好轉,對先生的情一直放不下。持續早晚學法一年多穩定之後,師父接著點化我的煉功狀態。
有一天煉完第二套功法騎車回家,結果竟然發不動,牽車回到家的時間跟煉完第三、四套回家的時間是一樣的,我意識到是師父要我煉完五套再回家。我回家跟先生說我要把功煉好,對他才會好。隔天出門煉功前就把米放電鍋,先生起來就有稀飯可以吃,我煉完第三套功法才回家,第四套功法下班回家補煉。
過一個禮拜,我放第五套功法音樂大約十分鐘就停了,前一晚才充飽電怎麼可能?這點化很嚴重,害同修打坐沒音樂,很過意不去,後來悟到是點化我煉功就像這音樂一樣沒有完整,所以當天我就把五套都煉完,看看會怎樣?回家只剩十分鐘換衣服隨便吃個東西,還是能趕在八點到辦事處準時學法上班。
節省煉功時間拿來照顧先生,對他身體一點也沒有幫助,自己的修煉狀態也停滯不前。每天煉完五套功法,先生逐漸有元氣了,讓我體悟到,如果自己周圍有不正確的狀態發生,都得向內找,修好自己,才能“佛光普照,禮義圓明”(《轉法輪》)。
本來以為自己修的不錯,打坐腿不會痛了,其實是睡過去了,煉功點的同修常常會提醒我,打坐、發正念都在打瞌睡,其實這個狀態已經十多年了都沒有改善。隨著早晚的學法,從法上認識越深,主意識強起來了,決心要改正,這陣子打坐就不時的睜開眼睛,保持清醒修的是自己,就會消業,腿其實是會痛的。
現在修煉有一點點的提升,都要感謝每天一起學法、工作的媒體同事、一起煉功的同修,他們不厭其煩提醒我的不足。最後恭讀師父在《二零一六年紐約法會講法》的一段講法和大家共勉:“集體學法是我給大家留下來的,集體煉功是我給大家留下來的,除了迫害極其嚴重的情況下,中國大陸之外其它地區都得這樣做。”
以上修煉體會,不當之處,請慈悲指正。
謝謝師父!
謝謝各位同修!
(二零一六年法輪大法台灣法會發言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