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3年09月02日】
自1999年江氏政治流氓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遼寧省瀋陽市龍山勞教所對法輪功修煉者進行了殘酷的肉體折磨和精神摧殘。據不完全統計,其高頻高強度的酷刑致使至少一名法輪功學員致死(見案例1)。其肉體折磨方式主要有高壓電棍電擊和毒打、長時間剝奪睡眠、罰站、罰蹲、灌食、捆綁、強行注射藥物等,精神摧殘主要包括強迫寫放棄修煉的「保證」,長期強制灌輸詆毀法輪功的宣傳,信仰及人格侮辱,24小時非法監視,株連家屬等。以下是部分送交「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和其他國際人權和法律機構備案的瀋陽市龍山教養院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例和不法人員的違法、基本犯罪事實。
案例1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王紅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龍山勞教所警察
基本犯罪事實:虐殺
詳細情況:龍山教養院警察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王紅。他們把王紅的頭強行塞進雙腿中間,用繩子將雙腿綁緊,夾住其頭部,然後再把雙手綁在背後,命其必須站著,否則拳腳相加。這種體罰最長持續20多個小時。另一種刑罰強迫其坐在地上把雙腿伸直,把頭硬綁在一條腿上,後面再把雙手綁上,持續時間20多小時。龍山管教唆使犯人掐王紅的脖子,幾乎使其窒息。2001年8月3l日,王紅含冤去世。
案例2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任淑傑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龍山教養院警察
基本犯罪事實:強行灌食
詳細情況:龍山教養院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任淑傑的一個月期間,強行給任淑傑,導致任淑傑出現生命危險。
案例3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龍山教養院警察
基本犯罪事實:高壓電棍長時間電擊、強迫法輪功學員干苦力
詳細情況:有一次,警察對十幾名法輪功學員殘酷迫害。警察將高壓電棍長時間的放在法輪功學員的身體某一部位電擊。警察將電棍放進一老年法輪功學員的嘴裡攪來攪去,致使這位學員的嘴泡腫得比饅頭還大,一個半月無法進食。警察將幾個法輪功學員電得面部嘴部起大泡、淌膿水,還在已受傷的傷口處頻繁電擊。警察經常對男法輪功學員用幾根電棍同時電擊,使其發出慘叫聲。電擊使其中一男法輪功學員身上電糊,能聞到燒焦的味道。警察不僅在肉體上摧殘法輪功學員,還採取了其它手段。他們恐嚇、威脅法輪功學員的親人來給法輪功學員施壓。還經常播放誣衊大法的錄像強制法輪功學員聽。警察還強迫法輪功學員干苦力,讓他們在烈日炎炎下或狂風暴雨中種地拔草。七個月後警察勒索每個法輪功學員5000多元伙食費。
案例4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二大隊隊長唐玉寶
基本犯罪事實:24小時剝奪睡眠、毒打
詳細情況:二大隊隊長唐玉寶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手段殘忍惡毒。他毒打法輪功學員致遍體鱗傷,24小時不讓法輪功學員睡覺,且不讓家屬看望,
案例5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孫鳳新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警察
基本犯罪事實:體罰、剝奪睡眠、毒打
詳細情況:從2001年3月18日開始,龍山勞教所獄警就對法輪功學員孫鳳新進行長期肉體折磨、精神摧殘。長時間的強迫她蹲在地上、用皮鞋踢她膝蓋、用大針刺膝蓋。惡人還騎在她身上打、拳打腳踢。整天整夜不讓睡覺,逼迫她蹲著、跪著、不給吃飽飯,每一頓飯給她半個饅頭(粗糧做的)。後來又用繩子綁上,把她塞到床下邊,長達幾天幾夜。有時罰她站著,也是幾天幾夜,後來腿全部紫腫,全身浮腫處於昏迷狀態,走一步得有二個人拖著,面臨生命危險。即使這樣,警察還不放過她,繼續迫害她連床都不讓她上,睡覺坐板凳。惡人還經常把她的腦袋塞進褲襠裡,兩隻胳膊飛機式體罰。孫鳳新上廁所走不了路,得爬著去。
案例6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警察
基本犯罪事實:剝奪睡眠、罰蹲、罰站、"定位"、掐、打耳光和頭部、揪學員頭髮
詳細情況:龍山教養院警察不讓法輪功學員晚上睡覺或只讓睡兩、三個小時。警察們用各種體罰折磨法輪功學員:幾個小時地罰蹲;讓"頂牆"罰站,胳膊在背後舉起來;給法輪功學員"定位",由幾個人按住學員,把腿分開蹲著,把頭按在兩腿中間的地上不許動;掐法輪功學員的脖子,向下壓學員的肩膀,同時向上方撥學員的頭部;7月份的炎熱天氣用被子捂住學員,並用毛巾塞住學員的嘴不讓喊出聲;把學員綁在床上,渾身掐得青一塊紫一塊;打耳光和頭部,一打就是十幾下或更多;揪學員頭髮,把頭皮都揪破了,並往水泥地上撞,撞得頭上腫起大包,眼睛出血;給學員強行灌食等。強行灌食致使學員大量吐血。在肉體折磨的同時,還進行精神折磨,強迫法輪功學員看侮蔑法輪功的錄像。
案例7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趙壽柱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副大隊長馮xx、隊長李繼峰、蘇XX、唐玉寶
基本犯罪事實:毒打
詳細情況:有一次,在副大隊長馮xx、隊長李繼峰、蘇XX、唐玉寶的直接組織和授意下,七個警察毒打法輪功學員趙壽柱,打倒了還逼他站起來,剛站起來又打倒他。還把趙壽柱的頭用勁壓在地上,跪在水泥地上,然後七八個人輪流用皮鞋跟使盡全身力氣往下刨,也不管頭、腦。毒打致使趙壽柱渾身無處不是傷,肋骨折了好幾根,頭部幾處都凹陷下去。即使這樣,也不給醫治。
案例8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王進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龍山勞教所警察
基本犯罪事實:高壓電棍長時間電擊
詳細情況:有一次,勞教所警察用上萬伏的高壓電警棍電了法輪功學員王進三個多小時,致使王進全身都是大紫泡。
案例9
受害人:15歲的法輪功學員韓天子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龍山勞教所警察
基本犯罪事實:長時間高壓電棍電擊未成年人
詳細情況:法輪功學員韓天子當時是個15歲的女孩。2000年7月,勞教所警察用高壓電棍點擊韓天子長達三至四個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