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8年10月29日】
在唐朝唐德宗貞元年間(公元785至805年),華亭縣(今上海松江區)界村有個叫堰典的人。他的老婆不守婦道,與別人有婚外的姦情。一天他的老婆又偷了鄰居家的一條手巾,被鄰居發現了,直接追到了堰典家,向其討要。
堰典卻不辨是非對錯,一味的袒護老婆,最後與老婆一起同鄰居爭執起來。鄰居吵不過他們,覺的受了委屈,一怒之下就把堰典的老婆與人通姦,又偷竊之事當眾說出來了。這堰典也不知是真不知道,還是為了維護自己的顏面。他居然用發毒誓的方式反駁:我老婆既沒有私情,也不曾偷竊過。如果真像你說的那樣,那就讓我全家都被雷霆劈死!大家見毒誓都發了,到了這一步,再爭吵下去也沒必要了,就各自散了。
當天夜裡,起了大風暴雨,雷電如同發怒了一樣打下來,把堰典家的房子給劈了,堰典和老婆以及家中男女五六人全部被雷打死了。到了天亮,雨還在下,鄰居看見堰典家房子倒塌成了廢墟,雷電引發的大火還在燃燒不已。村民們也都來了,眾人在火裡把堰典和他老婆搜了出來,倆人屍體都燒的如點燃的蠟燭一樣,火焰久久不熄。大家趕緊對上天行禮跪拜,求神明不要再燒了,火才熄滅。但見堰典的肋骨上題了一行字:傻子想保住老婆的名聲,卻拿全家性命作賭注抵押。堰典妻子肋骨上寫著:與人私通還偷盜。村民把這事稟告縣令,請他派人下來調查,當地老百姓都知道了此事。
丈夫愛護妻子是對的,但不辨對錯的袒護就不對了,拿全家人的性命發毒誓更是大錯特錯了。人在發誓、賭咒的時候會通達上天,神靈會聽到這誓言,並使其兌現。記載中堰典發毒誓拿全家賭咒,神就讓其誓言兌現,雷劈下來毀了其全家的例子就是典型。因為古人普遍都相信神的存在,也就知道不能隨便發誓。當今的共產黨一邊宣傳無神論,讓人不信神,另一邊又不斷的通過要人加入黨、團、隊的方式,讓人發誓為其黨「貢獻出一切力量」「犧牲一切」。人們不信神後,不知道發誓時有神在聽,就敢隨意發誓,以為就是走個形式而已,然而不管你信不信神,神都將使你的誓言兌現。
共產黨是什麼,大家都知道,可謂壞事做絕做盡,正如老百姓說的「只有你想不到的,沒有共產黨做不到的」。善惡有報,共產黨未來遭惡報時,這些發過毒誓的人就要拿自己的性命去償還共產黨的罪業,真的「犧牲一切」給它當陪葬了,這不是和堰典一樣大錯特錯了嗎?那麼發過毒誓,誤入過黨、團、隊的人該怎麼辦呢?辦法就是:聲明退出中共黨、團、隊組織,這樣就可以破除毒誓,未來中共遭報應被淘汰時,就與你無關了。這退出不是到中共那裡退,而是到海外退黨網站上宣布退出,而且不必使用真名,化名或小名就可完成。
資料來源:《太平廣記•華亭堰典》
原文:唐貞元中,華亭縣界村堰典,妻與人私,又於鄰家盜一手巾。鄰知覺,至典家尋覓。典與妻共諱詬罵,此人冤憤,乃報曰:「汝妻與他人私,又盜物。仍共諱罵,神道豈容汝乎?」典曰:「我妻的不奸私盜物,如汝所說,遣我一家為天霹。」既各散已。至夜,大風雨,雷震怒,擊破典屋,典及妻男女五六人並死。至明,雨尤未歇,鄰人但見此家屋倒,火燒不已。眾共火中搜出,覓得典及妻,皆燒如燃燭狀。為禮拜,求乞不更燒之,火方自熄。典肋上題字云:「痴人保妻貞將家口質。」妻肋上書:「行奸仍盜。」告縣檢視,遠近咸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