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為的代價

大陸弟子


【正見網2020年04月23日】

這兩件事對我觸動很深,寫出來意在給同修一點思考和借鑑。

第一件事:20多年了,才找到錯在哪裡的原因

那是迫害前的事,我認識個同修叫民(化名),相處很好,他沒工作,租房子,經常靠倒騰貨物賺點差價,比如:把外地蘋果或鋼材拉到本地,賣掉後從中賺幾百或幾千,這是一種正常生意,就是辛苦點。有一次,他說有筆生意本錢不夠,朝我借一萬元,我沒多想,就借給他。可是,他賠了,之後又從我借,一次、兩次、三次……每次借錢,本錢都回不來,當借到11萬多時,我覺得不對勁,拒絕了。但心裡一直想:他為什麼屢次借屢次賠呢?其中一定有問題。多次跟他交流,又找不出原因?他自己也奇怪?他以前賺過幾筆錢,也懂生意,他不死心,總想把賠錢撈回來。我也反覆找自己:究竟錯在哪?去利益心?同修情?好像都不是,周圍同修也幫我找,找來找去都是一頭霧水,好像都不是根本。

民每次見到我,都很著急的樣子,我寬慰他:「別急,錢慢慢還。」那時我想:可能他命裡沒有,不然,為啥每次看好的買賣就差一點就不成呢?後來,邪惡迫害開始了,從此我再沒見過他。但心裡偶爾會想起他,他生活挺困難,聽說他妻子經常到菜攤撿扔掉的菜葉,拿回家洗一洗吃,孩子上學穿的也很舊。他欠我11萬多,20年前對他是天文數,如果我硬要,他傾家蕩產也還不上。他是一個好同修,挺精進的,就是因為這一點,我一直沒開口難為他,怕給他增加壓力,打坐難入靜。後來,我想起師父一段法:「儘管是欠大法弟子的也不行啊。當然有的學員說不要了,我送給你了,那是另外一回事。」(1)於是我決定:這11萬我不要了,就算沒這事,讓他好好修吧。

他非常感激,說:「你挺有境界的。」我說:「師父為我們承受的更多,我給你減點壓,你輕鬆修吧。」雖然事情了結了,但我偶爾也琢磨:「肯定有前因,我究竟錯在哪裡?」

去年秋天,我又見到民,近20年沒見面了,他變化不大。我說:「我一直想知道你當年生意總不成的原因?咱們回憶一下,看看漏在哪裡?」他想了想,說:「我朝你借錢做生意時,其實不是為我自己,想賺錢幫助林(化名),林欠別人錢一直還不上,媳婦要跟他離婚,我能看他離婚不管嗎?」

我一下子明白了:漏在這,多強的「有為」心呀?原來禍根在這。我知道他跟林挺好,沒想到他做生意,是想暗中幫林一把,作為修煉人,這不光是有為,還有很深的情在裡面,我說:「要知這樣,當時我不會借的。」師父說:「因為人都是有債要還的,不是這邊的就是那邊的,都有苦要吃的,就在這樣的難度中,看你能不能修。」(2)林同修我認識,聽說他離婚了,去年又聽說病業走了。民這樣做是想讓林翻身,這不是代替嗎?舊勢力能幹嗎?能讓他生意做成嗎?此時我才看明白:我一次次借錢給民,已經不符合常人狀態了,是有為的幫助同修,也有同修情在裡面:如果關係一般,我會借那麼多錢給他嗎?幸虧我打住,不然舊勢力會把我也掏空,修煉是嚴肅的,稍不注意就要付出代價,同修間不能有為做事。

第二件事:本想幫同修,卻害了同修。

同修山(化名)是我的店員,他入門晚,人厚道能幹,就是生活困難,租房子住。後來他家拆遷了,政府給了100多萬,他買房子交了首付,又給孩子存上點,剩下不到40萬。我提醒他:「現在錢毛,不經花,你省點用,過日子用錢地方多了。」山答應著,也跟我說:「這錢放著也是放著,你如果用錢,可以隨時拿去用。」他信任我,覺得我知己。當時我生出一念:怎樣幫幫他呢?我想起一個親戚,他搞網上理財挺成功,聽說利潤空間很大,親戚還說:「這是一家馬上要上市公司,前景看好。」

於是我跟山說:「你借給我5萬元,我幫你理財,賠了算我的,掙了算你的。」山哏都沒打,馬上把5萬元轉給我。幾個月後,我心裡不穩:懷疑親戚說的這家公司正不正?修煉人這樣做是不是不勞而獲?是不是投機行為?於是我馬上催促親戚:「把那5萬元提出來?」親戚說:「現在是上漲時期,你提錢不吃虧嗎?」我很堅決:非提不可。親戚馬上把錢轉給了我:本金5萬,獲利2萬。我把這些錢全交給山,山要給我1萬,我說:「那幹啥?你的就是你的。」我一再囑咐他:「你可別弄呀?這條路子我總覺得不正(其實就是不正)。」山當時答應挺好,說:「你放心,我不懂這個,也不會弄的。」

半年後,一次山表情沉重的跟我說:「我賠了30多萬。」我驚訝:「咋回事?」他說了事情經過:原來,自從我給了他那2萬利潤後,他動心了,自己偷偷上網查:發現各種理財五花八門,利潤很誘人。於是,他跟三家公司簽了合同,把錢轉了過去。沒想到,回來錢很少,根本不履行合同。此時他才明白:上當了,可是晚了,他手裡錢幾乎全光了。

我後悔不行,是我有為的心害了他,如果他不從我手裡得到那2萬元,哪能出這種事?我幫了他2萬,他賠了30多萬,我非常後悔,真是教訓呀。修煉人幫同修,一定要在法上交流,讓同修有正念和境界的提高才是真幫同修,而不是用錢和物質來幫。師父說:「羅漢應該是無為、心不動的,」(3)師父又說:「修煉中加上任何人的東西都是極其危險的。」(4)

以上兩件事,也是我修煉上的教訓,後一件事也可以說是污點。我體會到,修煉中不管遇到啥事,覺得不對勁時,就立即打住,向內找,一定有不易察覺的人心和人的觀念在裡面。有為做事,只能幫倒忙,還容易害了同修。  

註:
李洪志師父著作:(1)《美西國際法會講法》  
李洪志師父著作:(2)《二零零四年美國西部法會講法》
李洪志師父著作:(3)《轉法輪》
李洪志師父著作:(4)《法輪大法精進要旨   挖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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