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悟「一下摸了一個二等獎」

大陸大法弟子


【正見網2020年05月27日】

師父說:「北京有個學員,晚上吃完飯領著孩子到前門去遛彎兒,看見有廣播車在宣傳摸獎券,小孩湊熱鬧,要去摸獎。摸就摸吧,給小孩一塊錢去摸,一下摸了一個二等獎,給一輛高級小孩自行車,小孩樂壞了。他當時腦子『嗡』一下:我是個煉功人,怎麼能求這個東西?我得這不義之財,我得給他多少德呀?對小孩說:咱不要,咱若要自己去買。小孩不高興了:讓你買你還不給買,我自己摸一個你不讓我要。哭著喊著不行,沒辦法,只好推回家去了。回去後,越想越不是滋味,乾脆去給他們送錢吧。轉念又一想,獎券也沒了,我把錢送給他們,他們不得分了嗎?乾脆我拿錢送單位去贊助。」(《轉法輪》)

以前學這段法時,一直沒悟到什麼,覺得自己孩子大了,也沒有摸獎的事,似乎在說別人。可是今天學法時,我突然悟到:修煉人「摸獎的事」是經常碰到的,也可以說時時都會碰到,如果一開始把握不好,就會招來後面一連串的麻煩。師父法中講到的那個同修,本來一開始是很輕鬆的,領著孩子去遛彎兒,當孩子摸個二等獎後,他懵圈了:失德?退車?送錢?最後把錢給單位贊助,他心裡才踏實。如果一開始不給孩子一元錢,就沒有後面那些麻煩事,可是這個「開始」,恰恰是修煉人修心的關鍵。

行為是受思想意識和觀念支配的,這個同修「觀念」認為:「一塊錢是小錢,不算啥。」「摸也不一定能摸到」。孩子中獎是讓他去掉這種觀念,從人中走出來。師父這段法,使我明白不少道理:修煉人不能摸獎;不能不勞而獲;不能被別人強硬帶動;不能因小事就不約束自己;不能疏忽大意;用法修自己一思一念……我覺得,這件事比「一高興、一害怕」掉下來那個羅漢可大多了。修煉人得向神看齊,神佛不會做這樣事,法的標準是極嚴的,差一點都不行,從人走向神去掉那些點點滴滴「小事」很關鍵,可是,人的觀念有多少呢?密密麻麻,稍有疏忽就帶來麻煩,就得格外吃很多苦,這樣教訓每個人都太多。

我自己也經常遇到這種事,比如:一個鄰居和我很好,搬遷後很少見面。有一天我想:他在干什麼呢?給他打個電話?猶豫間,我打了電話。他說:「我也挺想你的,我這就去看你。」他來了後,南朝北國聊個沒完,到中午了,他也不走,我只好領他去飯店,花了一百多,他打著飽嗝說:「夥計,你真夠意思……」我苦笑,是我難耐寂寞找人家,此舉包含多少人心呀?這些心不去就永遠是常人。

又如:一個農村同修跟我說一件事:每次他妻子做什麼好吃的,都給娘家媽送點去,都在一個村。這事本來與他無關,有一次他要去送,妻子見他主動也就答應了。他去了後,岳母不在家,妻弟媳婦在家。按當地習俗,小舅媳婦和姐夫是沒有裡外的,這種情況同修應該馬上走開才是,傳統文化還講孤男寡女不在一起,可同修沒有馬上走。妻弟媳也熱情跟他聊,有意用話拴他,家常裡短扯了一陣子,過程中妻弟媳對他動手動腳的……後來同修非常後悔,風風雨雨走過多少年?整天煉功打坐吃那麼多苦,沒想到在村裡小河溝翻了船,舊勢力抓住他的污點給他製造不少麻煩。舊勢力無時無刻不在盯著修煉人的一思一念。

很多事情的教訓,都始於「一元錢」,如果一開始就不給那「一元錢」機會,也就不會有後來麻煩,可是這個「一開始」很容易被人忽略,覺得「事不大,沒啥。」最後發展下去散包了。修煉人絕對不能忽略小事,一出來就要抓住,用法衡量並歸正,那才是修煉有素和功夫。

一點淺悟,不在法的地方請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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