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20年08月02日】
音頻:治國大道(十四):法家之術 (第三部份)
作者/李道真 播音/新宇音
十四、法家之術
人法,是君王的根本;刑罰,是愛的源泉。(84)
施用酷刑,減少獎賞,是君主對臣民的愛,臣民就會拚死立功求賞。獎賞多,而刑罰輕,是君主不愛臣民,臣民就不會拚死立功求賞。(85)
韓非說,愛百姓有多深,就要對百姓施用多重的刑。對百姓越殘暴,表示越愛護百姓。這種思維仿佛一條惡狼對著一群綿羊在說:我之所以咬你們、吃你們,是因為太愛護你們。在人法具備完全操控人的能力後,法家還要繼續將人法推進,使天下百姓每時每刻都在人法的控制中,無處不在,無時不在。
韓非說:奸人在一定能被察覺的情況下,才會戒懼;在一定要受懲罰的情況下,才不敢再犯。在不能被察覺的情況下,他就會放肆;在不會受懲罰的情況下,他就要橫行。把廉價的東西放在冷僻之處,即使是曾參、史鰌這樣道德高尚的人也有偷竊的嫌疑;把百金放置在鬧市中,即使出名的盜賊也不敢取走。不被察覺,曾參、史紹就可能在暗處幹壞事;一定察覺,大盜就不敢在鬧市上取走放置的百金。所以明君治理國家,多設耳目,重罰罪犯,使民眾由於法令而受到約束,而不靠廉潔的品德停止作惡。(86)
曾參與史鰌是古時候有名的道德之士,常被視作道德的典範。韓非通過誣陷造謠,說人法沒有監視到的地方,曾參、史鰌都會成為小偷,從而徹底否定道德,並偷梁換柱,以人法代替道德,以達到讓人法無時無刻不監視百姓的目的。君主不是神,人法不是天道,那如何才能達到讓人法無時無刻不監視百姓的目的呢?
韓非說:對於犯罪隱匿不報的就重罰,對犯罪舉報告密的就重賞,這樣耳目就能遍布天下了。(87)
治理得最好的國家,善於把禁止奸亂作為急務。杜絕那些不易覺察的奸亂行為要用什麼方法呢?關鍵在於一定要讓百姓彼此互相監視。那麼又怎樣使民眾互相監視呢?大致說來,也就是施行連坐了,就是一家犯罪,周邊的五家或十家人全部抄斬。這樣所有人都唯恐牽連到自己,就不得不相互監視。這樣民眾都會對自己小心謹慎而對別人進行監督,從而相互揭發告密。揭發別人的人能得到獎賞,免受刑罰,有奸不報的人就會連坐被誅殺。如此一來,奸人就都被揭發出來了,連細小的奸亂行為都不會發生,靠的就是暗中告密和實行連坐所起的作用。(88)
中共大搞階級鬥爭,強調階級立場,為了堅持黨性,令子女舉報父母,甚至親手打死父母;學生舉報、批鬥老師;夫妻戀人之間互相揭發告密;甚至一家人分成好幾派,日日監視告密,使人性泯滅,道德喪盡,這也是從法家這兒學去的。法家是以人法代替天道,中共是以黨性取代人性。
達到了讓人法深入每個百姓的生活,無時無刻不監視百姓的目的後,就可以任意愚弄、奴役百姓,但在愚弄百姓之前,必須給百姓洗腦,使他們成為沒有思想、沒有智力的機器。要達到這個目的就必須毀掉一切能喚醒百姓思想,使百姓獨立思考,人性復甦的一切思想學說。
韓非說:像孔子、墨子那樣知識淵博、機智善辯的人,但他們不從事耕作,國家能得到什麼好處呢?像曾參、史鮑那樣孝順而清心寡欲的人,但他們不參加打仗,國家能得到什麼利益呢?(89)
如今只要擅長文章學術,能說會道,則不需要勞苦耕作就可以獲得財富,不需要冒險打仗便可以得到官爵,那麼人們誰不樂意這樣干呢?結果就出現了一百個人從事於智力活動,卻只有一個人從事於體力耕戰。從事於智力活動的人多了,則法治就要失敗;致力於體力耕戰的人少了,國家就會變得貧窮。這就是社會混亂的原因。(90)
因此,在明君的國家裡,廢除一切學術文化的文獻典籍,只留下法律作為教材;禁絕古聖先王的言論,只以當今執法的官吏為老師。(91)
臣民常稱讚古聖先王的道德而心生嚮往,就是對當今君主的誹謗。(92)
商鞅說:禮樂、詩書、善良孝悌、誠信貞廉、仁義、和平是國家的六大禍害,像寄生蟲一樣,稱為「六虱」。(93)
在法家的模式下,國家只能有兩種人:一種是專門耕田的苦力,另一種是專門打仗的機器。除此之外的一切人都是社會的蛀蟲。法家要廢除人類的一切思想學說與學術文化,燒掉一切文獻典籍,只留下法律的書作為課本。這樣人類的精神就變得極度貧乏,徹底失去了思想,失去思考判斷能力,這樣就能更好的愚弄與奴役了。
中共從建政到文革結束,大殺文人學者、焚書、破四舊、毀壞中華文化,只留下馬列等書籍與樣板戲給人作教材,使中國人的精神生活極度睏乏,思想極度無知,從而達到任意愚化與奴役國人的目的,用的就是法家的這一手段。將人變得如同牲口與機器一樣,沒有思想,沒有道德,沒有人性,沒有信仰,這是怎樣的一個社會?回想文革,至今都會讓很多人不寒而慄。法家在兩千多年前就建立了,歷史上都是受到批判的,即使秦始皇在非常的時刻都不曾全面施用它,首先將它全面實施的是中共。
百姓完全被洗腦後,接著就是像對待牲口一樣,任意奴役了。對如何奴役百姓最在行的是商鞅,商鞅對百姓的奴役是把天下百姓都變成只會耕田的奴隸與戰爭的機器。
註:
84 、 故法者,王之本也;刑者,愛之自也。
85 、 重刑少賞,上愛民,民死賞;多賞輕刑,上不愛民,民不死賞。
86 、 夫奸必知則備,必誅則止;不知則肆,不誅則行。夫陳輕貨於幽隱,雖曾、史可疑也;懸百金於市,雖大盜不取也。不知,則曾、史可疑於幽隱;必知,則大盜不取懸金於市。故明主之治國也,眾其守而重其罪,使民以法禁而不以廉止。
87 、 匿罪之罰重,而告奸之賞厚也。此亦使天下必為己視聽之道也。
88 、是故夫至治之國,善以止奸為務……然則去微奸之道奈何?其務令之相規其情者也。則使相窺奈何?曰:蓋裡相坐而已。禁尚有連於己者,理不得相窺,唯恐不得免。有奸心者不令得忘,窺者多也。如此,則慎己而窺彼,發奸之密。告過者免罪受賞,失奸者必誅連刑。如此,則奸類發矣。奸不容細,私告任坐使然也。
89 、 博習辯智如孔、墨,孔、墨不耕耨,則國何得焉?修孝寡慾如曾、史,曾、史不戰攻,則國何利焉?
90 、 今修文學,習言談,則無耕之勞而有富之實,無戰之危而有貴之尊,則人孰不為也?是以百人事智而一人用力。事智者眾,則法敗;用力者寡,則國貧:此世之所以亂也。
91 、 故明主之國,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無先王之語,以吏為師;無私劍之捍,以斬首為勇。
92、 為人臣常譽先王之德厚而願之,誹謗其君者也。
93 、 六虱:曰禮、樂;曰《詩》、《書》;曰修善,曰孝弟;曰誠信,曰貞廉;曰仁、義;曰非兵,曰羞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