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被動為主動

大陸大法弟子


【正見網2021年05月23日】

當下邪惡在末路上狂奔,在全國搞所謂的「清零」。我也被騷擾了,不過恰巧邪惡來我家時我不在家,他們就打電話給我先生。我先生就發了一個信息給我說;「社區在找你」。下班回來又和我細說了過程,之後他怕我吃虧遭罪叫我配合他們簽字,不然他們說天天來找,為此我先生感到被莫大的壓力籠罩著,之後他就開始抱怨,說他實在受不了了,幾十年了,每天跟著我提心弔膽的沒過過一天安穩日子,我再不配合你了。以前他是很配合我的,我叫他怎麼對付邪惡他都聽,邪惡也很怕他,九九年時他都敢一把抓住「610」頭子的衣領要和他拚命,他也因此贏得了一個「好丈夫」的美名。現在想來自己確實有些自私,本該自己過的關卻要一個不修煉的常人在前面給我擋著,而他沒修煉就沒有大法的法理指導他,全憑對妻子的愛,所以一直以來堅守的很苦,有點望不到頭的感覺,實際是他的容量已經滿了甚至到了極限。真是不易呀!二十多年了他一直和我一起抵制邪惡。

想到這些我覺得我先生真是很了不起,他做了一個法輪功弟子家屬應該做的。我安慰他說你不用再怕了,他說;你打算怎麼辦?我說我明天去找他們,他以為我在說大話,並且還將了我一軍,「說你有那個本事」?我沒和他理論,他以為我在開玩笑,其實我已經打定主意要這麼做了,上次他們來找我我都是這麼想的,一直拖到現在都沒去。以前遇到這事我先生總是叫我去別的地方住一段時間避避風,我也就一歪就歪的按照他說的走了。但這次我不能再這樣做了,我想到師父說;「邪惡躲 壞人逃 功湧進 鬼哭嚎 大法徒上九霄 主掌天地正人道」(《預》)。是時候該大法徒正人道了,我腦海裡充滿了師父講的法理,越想正念越強,我是主佛的弟子我怕誰啊?只有邪惡怕我的份,讓邪惡看看大法弟子的風采。還想著全宇宙的神都在看著我,我不能讓他們小看了我——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我要給師父爭氣,讓他們佩服。悟到就要做到,做到了才是修。我晚上發了很多很長的正念。我發正念可不只是清理惡人背後的邪惡因素。我是把操控他們的邪惡因素及惡人在另外各個空間存在的各種存在形式全部炸毀消滅殆盡。

到了第二天早上,我先生臨上班時還特意叮囑我叫我不要犯傻自己送上門去。

我梳洗完畢,準備妥當就出門了,去找一個同修請她幫我發正念,把事情簡單的給她說了一下,她也有些擔心的說;「你一個人去」?我說;「是,你在這裡幫我發正念,我去滅了邪惡」。

於是我獨自一個人去了社區,在門口我稍微放慢腳步發了會兒正念,然後就進去了。進去後我說找誰誰?立即有人告訴我那個人就是,她開始以為是一個普通的常人找她有什麼事,當我說出我的名字時,她似乎顯得有些驚慌,有點不知所措的語無倫次。這就是我說的變被動為主動,出其不意的打亂他們的計謀,自己當主角。他們到法輪功學員家裡時一般都是三五個人、七八個、十幾個都有,是有備而來,也是靠人多壯膽,她怎麼也沒想到我居然會來找她?從她的神態完全可以看出這是出乎她的意料的。她請我到她辦公室去談,坐下來之後她說上面叫你簽個三書、給你解脫出來以後就不找你了。我說社區是服務民眾的組織,對吧?她說;「是」。我說那外面滿大街的廣告;「人民有信仰 民族有希望 國家有力量」不是你們寫的嗎?你們一邊宣揚鼓勵叫民眾要有信仰,一邊又叫民眾脫離信仰,你們在幹嘛?她說不出話來。我接著說:【憲法】36條不是規定;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我是在憲法和法律的允許範圍內行使公民的權力,而你卻沒有任何依據的強迫、歧視我,你們三番兩次的到我家不等於是給我貼了標籤嗎?左鄰右舍會怎麼看我們?她說;「是是,我也不願意去,我也不知道她們在搞什麼鬼?人家煉煉功祛病健身又沒招誰」。接著她給派出所打了電話,我聽到電話裡聲音也是說簽個字,她打完電話之後給我說派出所說叫你簽字。我說我不屬於你們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可是明哲保身的良策,弄不好會搞得身敗名裂。你看周永康的官夠大吧?政法沙皇,黑白兩道都玩的轉的人卻鋃鐺入獄了,為什麼?因為他犯了天大的罪,「迫害法輪功」,法輪功弟子是修行人,有句話說;「打僧罵道必遭惡報」。你看周永康那些高官不就是如此嗎?天要滅他誰也阻擋不了。還講了我們本地遭報的警察和政法委書記。我說你要我簽字是個兩敗俱傷的事,即害了我也害了你,日後追查起來你沒有工作原則也沒有法律依據是不是?所以請你以後不要再到我家去了!不但你不要去還要阻止他們也不要去,他們如果非要叫你去,我想你會輕而易舉就能處理好這件事情是吧?她說;「好,我儘量不去」。

我這是應用常人的法律第二次堂堂正正輕而易舉破了這個邪陣,寫出來供同修們參考。不過我們也把社區相關人員的電話號碼發給明慧,請他們加大力度給這些人員講真相,所以這與海外同修的大力配合是分不開的,而且他們直接打電話起到作用更大,非常謝謝海外同修的鼎力配合。明慧上也有一篇交流文章「堂堂正正 慈悲面對騷擾人員」也是利用這條法律闖關成功的,希望大家去看看,我覺得同修做的很好。

所以建議大陸同修還是掌握幾條必要的常規法律;用「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方法就能破了這個妖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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