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故事:許願不兌現,明朝高官劉洪之死

德惠


【正見網2021年12月12日】

中國的傳統文化中,講究「一言九鼎」、「一諾千金」,許願,也就是發誓,那都是非常慎重、神聖的事情。信天信神的中國古人,相信許願或發誓時都有神靈記錄,並監督它,直至其兌現為止,所以都知道不能隨便發誓。但也有極個別,許了願就是不兌現的,那麼其人會有什麼樣的結局呢?今天就說這樣一個例子。

明朝有位官至尚書的大官叫劉洪,字「希范」,湖北鍾祥人,成化十四年(公元1478年)中進士,先後擔任陽穀知縣、浙江副使、廣東按察使、右都御史總督兩廣等官職,後入掌南京院事,也就是成為南京翰林院掌院學士,仕途可謂一帆風順。據記載其人為官也比較廉潔。後因母親去世,按古代守孝制度,無論官位多高都要回老家守孝三年,才能官復原職,重新出來做官。正德十年(公元1515年),劉洪竟在守孝期間突然死亡,死後詔贈刑部尚書,賜祭葬,其墓在鍾祥城西冷水石門山。傳說中他突然死亡的原因就是拒不履行對神的承諾。

原來在二十年前他曾奉朝廷使命出差,乘舟經過小孤山時突遇暴風,江面怒濤翻騰,他乘坐的小舟幾乎傾覆。正在危難中,駕船的篙師說:這是小孤山上的女神顯靈,要準備祭品祭祀才行。劉洪趕忙許願說:現在一時無法祭祀,但我許願將來一定備好祭品祭祀還願。話音一落,立刻風平浪靜,轉危為安。

原來這小孤山又稱小孤磯,是長江中的一座獨立山峰,孤峰獨聳,屹立江心,氣勢非凡,小孤山上有寺廟供奉一位女神,這位女神被稱為「小姑娘娘」。當地甚至還有一則小姑娘娘嫁彭郎的傳說。

可是劉洪成功渡江後,就拒絕兌現他許過的願。多年過去,他因母喪回鄉後,就常常夢見小孤山女神「小姑娘娘」要他兌現許過的願。可是他依舊拒絕兌現。有家人得病,經占卜是神靈在警告,劉洪還是不為所動。一日,女神在白日現形,指責劉洪違背諾言。劉洪竟當面題詩拒絕道:「寄語小姑休妄想,老夫從此不行船」。女神笑著說:我出個對子,你能對上來,我就再不追究你違背諾言之事了。劉洪說:「何對」?女神說:「十八歲女子經行流紅」,這個對子表面描寫婦女經期出血,而「流紅」諧音劉洪,不僅是對他的嘲諷,更是說他有血光之災,再不兌現承諾就要有生命危險了。劉洪聽了女神出的對子,茫然間無以應對。女神見他還是不悟就隱形離開了,從此劉洪再沒夢見女神。

第二年歲朝之日,也就是正月初一,劉洪要到附近某翁家裡參加聚會,走陸路距離有點遠,而且街道上出來賀新年的男男女女非常多,喧鬧又擁擠。一位隨身僕人對劉洪說:某翁家對岸就是,何必走陸路,乘小船多方便。劉洪就登上小船,才踏上船,還未站穩船就翻了。此時僕人還沒來得及上船。大家慌慌忙忙把劉洪打撈上來,渾身濕透,天寒地凍的,回家就得了病,二月份就病死在家裡。明白人都知道是因為許願後拒絕還願,不兌現許下的諾言,才被神靈懲罰而死。

故事裡沒有記載劉洪拒絕兌現承諾的原因,應該不是他不信神的緣故,記載裡女神都當面現形了。我猜想也許他認為當初的許願是在危急情況下被迫所為,而非發自真心,所以事後拒不履行。哪怕神現形出來,讓他親眼看到真的有神,他都不兌現,跟神在賭那一口氣。

可是上天有個規則:許願或發誓言時無論是否真心,只要有那個形式,都會有神靈記錄,人不兌現,那麼神就會促使其兌現。所以古人才一直說「誓不輕發」、「諾不輕許」。我想劉洪就是不知道這一點,才一直倔強到底,導致悲劇的發生。有人理解不了形式的重要性,我舉個例子:一對男女之間不是真心相愛,可是只要有了結婚證,有了那張紙,有了那個形式,他們就是合法夫妻,其相關權益受法律保護;反之一對男女之間感情再好,沒有領結婚證,少了那個形式,那就不是國家法律保護的合法夫妻。許願或發誓就是如此,只要有那個形式,在神看來那就成立了,必須兌現。

看過劉洪的教訓,再看看當下的中國。很多中國人因為相信「無神論」,對發誓更是不當回事,常常把毒誓掛在嘴邊:「天打五雷轟」、「被車撞死」、「斷子絕孫」……認為只是隨便說說而已,不會有什麼後果。可是毒誓會應驗會成真,很多悲劇就是因此而生。如果你能細心觀察的話也許會發現,人們一生所發過的誓言都會在特定的時間、場合兌現。人在做,天在看,眾多的事實都向人們講述著誓言終究會兌現的道理。

其實以上的那些毒誓還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人們在加入中共黨、團、隊時發下的「犧牲一切」、「永不叛黨」等毒誓。大家知道共產黨一出現就是主張無神論的,是反對神的,其在奪權後更是瘋狂發動大大小小的各種運動,整人、害人,迫害死八千萬中國人,其持續三十餘年的計劃生育運動殺害了數以億計的腹中胎兒。現在中共更是迫害修煉人,甚至活摘器官。中共之罪惡已經罄竹難書,罪大滔天,註定被上天毀滅。而其成員又有給中共「犧牲一切」的毒誓在,那麼在中共被上天用瘟疫及各種天災人禍毀滅之時,就真的要給中共當犧牲品了,「犧牲一切」嘛,從肉體到靈魂,其成員生命的一切都要隨著中共一起毀滅;「永不叛黨」啊,就是跟著中共走到底,中共下地獄銷毀,其成員也要跟著一起下地獄陪葬。這是最可悲可怕的,遠遠超過肉體的死亡。

眾多的中國人都曾經加入過中共黨、團、隊組織,這些人就沒救了嗎?不是的。他們加入中共時有一個入黨發毒誓的形式,現在同樣可以用宣布退黨、退團、退隊的形式破除毒誓。有人說我早就厭惡中共了,早就不參加其活動、不繳納黨費了,那也不行,因為毒誓還在。就如夫妻間感情不好,分居不來往了,可是只要沒領離婚證,那就還是法律承認的夫妻,一樣有可能產生法律上的糾葛。你必須有一個退黨、團、隊的形式,才能夠廢除毒誓。你退出了,你都不是中共的人了,自然入黨毒誓就不起作用了。而且上天慈悲,允許使用化名、小名退出黨、團、隊;退出也不是到中共那裡退,而是在海外退黨網站上聲明退出即可。何樂而不為呢?

資料來源:明朝錢希言《獪園》(又名《獪園誌異》)

原文:尚書劉洪,湖廣安陸衛人。歷官至掌院,歿後贈秋官尚書。二十年前奉使還楚,舟過小孤山下。小孤相傳為小姑,即所稱「嫁彭郎」者也。是日遭暴風怒濤,舟幾覆。篙師云:「貴游至此,皆齎酒脯紙馬,獻於夫人。」尚書曰:「為我許之,後當酬願可也。」既許願訖,頃之風霽得渡。

後遂負盟不酬。及歸林下,常見小姑神於夢寐中,頻來索願。家人有病,卜雲是神為祟,尚書終不之信。無何,小姑神白日見形,責尚書食諾。尚書題詩兩句拒之,云:「寄語小姑休妄想,老夫從此不行船。」姑笑而謂曰:「我出一對與汝,能對則不復索矣。」尚書曰:「何對?」姑曰:「十八歲女子經行流紅。」蓋嘲及尚書名也。尚書亦茫然無以應之。姑遂持詩而去,從此絕跡。

明年歲朝,尚書出赴鄰翁社飲,其路迂遠,而賀節之士女喧鬧於市。相隨一小蒼頭忽告尚書曰:「某家對岸即是,何不乘此小船,濟之甚便。」尚書遂從船,才登,立足未定而船覆矣。小蒼頭猶未下,得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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