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22年01月06日】
我是七十年代初出生的,小時候,我們鄉裡(原來叫公社)有很多從四川嫁過來的媳婦。有一個小媳婦,她姐姐和姐夫是人販子,被四川警方查到了,金額還不小,按照當時的法律規定,他們夠判死刑的了。於是,她姐姐、姐夫給這個小媳婦寫信,大意是說他們因為犯了經濟罪,有可能判死罪,只要她和妹夫(小媳婦的丈夫)給他們寫信承認自己從中得到了一部分錢,也就是說他們願意替姐姐、姐夫承擔一部分贓款,她姐姐、姐夫就可以免去死刑了。
這個小媳婦和她丈夫都不太懂法律,覺得按照人之常情能免去姐姐、姐夫一死也是好事,而且僅僅就是寫幾個字,自己也沒什麼損失,甚至他們還以為四川老家離她們那兒好幾千裡遠,就是真拿了一兩千塊錢也沒什麼大不了的,更何況還沒拿錢呢。但事實是怎樣發展的呢?
過了不久,四川警方就來人把那個小媳婦的丈夫抓走了,並送進監獄了。當時四鄰的鄉親們都不知是咋回事,後來聽那個小媳婦自己說才知道大致情況。小媳婦的丈夫被抓走後,她就可憐了。首先是她丈夫的本家,就覺得是因為她,她丈夫才被冤枉的,是她給家庭帶來了禍患,所以對她特別不好,妯娌叔伯的都欺負她;其次,我們那兒是水田,田間小路都很窄,只能容一個人過,沒法有現代機器,甚至連獨輪推車也沒有,所有的勞動完全都是肩挑手提,四川女人都比較小巧,她也不例外,所以地裡的活對她來說幹起來特別艱難,她還有兩個孩子(一男一女)需要照顧,而且她非本地人,孤苦伶仃的,那困難可想而知;最悲催的是,到了夏天河裡漲水,她的小兒子又被淹死了。那悲慘的境遇真是「叫天天不靈,叫地地不應」。她這事附近方圓幾十裡的鄉親們都知道,說起來也都免不了要替她摸把眼淚。
但是,感情總歸是感情,現實中我們更需要用理智來分析一下,這件事發生的原因究竟是什麼?首先,這個小媳婦的夫妻倆很幼稚,他們覺得反正自己一分錢沒拿,所以說說也沒事;其次,他們不懂法律,他們不知道法律是講證據的,他們寫信承認自己拿了錢,從法律上來說罪行就是成立的,是有證據的,即使他們一分錢沒拿到,那麼幫助犯罪分子做偽證也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第三,他們不了解事實的真實情況,也就是不了解真相,單方面地覺得能幫親姐姐、姐夫免死是好事,但是如果他們當時了解到那些丟失孩子的家庭受到的傷害有多大,了解到販賣人口的罪行有多嚴重,那麼稍有良知的人都會認識到販賣人口的罪惡太大了,即使是一家人對這種罪惡也是不可容忍的,更別說是替他們說話。往小處說,他們是無知、自私、偽善,往大處說,他們就是邪惡的幫凶。那麼換個角度來說,那個小媳婦悲催的境遇是不是也是上天在讓她自己親身品嘗一下那些被偷了孩子的家庭的悲慘經歷呢?用老百姓的話說,那就是天懲或是報應吧。儘管我們每個人都不想承認這一點,但是相信我每個人內心也都或多或少地明白:事實往往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
這件事已經過去幾十年來,但是現在回憶起那個小媳婦的悲催經歷來,還仍然如在眼前,心有憂戚。今天,我了解了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閱讀了大紀元發表的《九評共產黨》《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之後,再把它說出來給大家聽,我覺得意義就非比尋常了。
中共從它竊取政權以來,「三反」「五反」「文革」「六四」等各種整人的運動冤死了多少人,使多少無辜的家庭妻離子散痛不欲生,特別是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邪惡的江氏集團和邪惡中共政權對法輪功的迫害更是慘無人道,期間,中共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的邪惡表現也到了登峰造極的程度。我清晰地感覺到上面故事中的姐姐、姐夫,小媳婦和他的丈夫就是當今邪惡中共和普通民眾的一個縮影。
我發現,好多民眾在遇到法輪功學員告訴他們,入中共黨團隊舉手宣誓時就會被共產邪靈在身體裡打上一個邪惡的「獸」的印記時,他們好多都說沒宣過誓,只不過應付公差在申請書上胡亂寫了幾句話而已,或者有的直接說是別人包辦的,根本不當回事。那麼現在當聽到這個小媳婦的不幸遭遇時,您是不是覺得應該停下匆匆的腳步來認真思考這件事,應該認真了解一下中共的真實歷史和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呢?您是不是覺得不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無知地成為邪惡中共的幫凶,在「天滅中共」時糊裡糊塗地成為它的陪葬品和那位小媳婦的悲慘狀況如出一轍呢?
如今瘟疫的變種不斷刷新,尋找避疫的良方,保證生命安全刻不容緩。大法師父早在二零零四年經書《洪吟二》的《法正人間時》這篇經文裡就開示「爛鬼已滅絕 黑手化膿血 世人幹的事 必遭惡疫虐」。現實印證了大法師父的話是真實的。希望全世界,尤其是中國大陸的善良民眾趕快行動起來,找身邊的法輪功學員了解真相、傳播真相,越快越好!機不可失,時不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