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24年03月03日】
大法弟子寫作其實是有神助的,因為這也是證實法的一種形式。第一次寫作其實是看到同修寫有關神韻的文章開始的。當時看了以後,自己豁然開朗。認為自己也可以寫。最初的文章也是從寫與神韻有關的文章開始的。
剛開始寫作的時候,人心也是很重的。當然人心重的文章是發表不了的。後來真正遇到的問題就是舍。有時候自己寫了很長一段內容,發現與要寫的文章主題不相符,就要開始取捨的問題了。這時候真的是很捨不得的,畢竟內容中有自己喜歡的內容或者中心思想。但內容是為主體服務的,不符合主題的內容,再好也是沒有意義的。如果你不捨棄它,整篇文章就是要報廢的。考慮再三還是會捨棄的。
甚至有時候,整篇文章都是與修煉相背離的,這時候整篇文章都要捨棄的。有時候會想,傳到網上,讓編輯同修決定是否能發表吧。其實這是最不負責任的,會浪費同修的時間。自己都看不上的文章,怎麼可能符合標準呢?
師父在《轉法輪》第一講中告訴我們:「告訴你一個真理:整個人的修煉過程就是不斷的去人的執著心的過程。」
我悟到:我們捨不得的內容,不也是自我在作怪嗎?修煉要去執著,那寫作不也是要去執著嗎?執著於某些不符合法的內容,不也是要修去的嗎?
最多的時候,一篇文章,要刪減到三分之一的內容。有時候到最後,發現一篇文章再加一個字都是多餘的,減一個字都是不完整的,這時候的內容,至少已經達到自己當時最好的了。
自己寫作的一點理解,寫出來與同修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