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祿生死皆天定

劉曉


【正見網2026年02月21日】

湖南茶陵縣的蕭錦忠,是清朝道光二十五年(1845)乙巳科狀元,授翰林院編修。在他未顯達時,曾在除夕夜夢見自己登上天門,進了一座宮殿。宮殿桌案上放著一個名冊,上邊寫著天下士人的姓名。打開冊子的第一行,寫著「蕭錦忠」三個字,下邊寫著「某科狀元」。後邊也有字,因折角而無法看到。這時有一個小吏揭開給他看,原來是「死於火」三個字。蕭錦忠大驚而醒。

蕭錦忠原來並不叫這個名字,因為夢中的先兆,遂改名蕭錦忠。後來果然高中乙巳科狀元。他平素喜歡喝酒,喝很少就醉了。有一年冬天,他的親戚故交邀請他喝酒,天晚了就留下來過夜。因為天氣寒冷,所以在房中燒炭取暖。

蕭錦忠關上門一個人圍著火爐坐,因為很疲倦,很快就睡著了。腳踩在炭火上,因為醉酒竟不知覺,果然被燒死。由此可見,天下之事,皆是早已註定。

出身海寧陳氏世家的清代學者陳其元曾講述過發生在其家族中的兩件「命由天定」之事。

他的祖父在道光二年(1822)擔任安徽太平府通判,按照慣例,這個官職應當負責押運糧草到京城。不過,廬州府通判董某,通過走後門得到了這個差事。在很多人看來,前往京城可是個美差,因此人們紛紛為他的祖父抱不平,但他的祖父並不在意。

誰料想,董某押運糧草到北京後,正好因為漕運的兵丁行賄的事情東窗事發,也牽連到押運的官員,董某被送到刑部審問。在刑部,董某被嚴刑拷問,差點死去。當時陳其元的祖父已經調到滁州做知府,聽說這件事後感嘆道:「這個處分本來是我應該得的,卻不料董某搶了這個差事,這是要代我受罪嗎?」

嘉慶十年,陳其元的父親和杭州內閣學士陳嵩慶,一同在國史館做謄錄,議敘出任鹽庫大使之職。議敘,是清朝官員如果有功可以由吏部核議獎勵的制度,由保舉而任用的官員也稱「議敘」。在京城的候選名單中,陳嵩慶位列第一。

一天晚上,陳嵩慶與兩個朋友晚上飲酒,喝的十分盡興。結果第二天,本應去吏部投交履歷,因為醉酒沒有前往。適逢河南鹽庫大使出缺,陳嵩慶因沒有到場被取消了候選資格,他大為失落,他的同僚們也為他感到惋惜。

然而,不久後,陳嵩慶考中進士,並進入了翰林院,後官至內閣學士、禮部侍郎。道光壬午年(1822),他還主持了福建的鄉試。彼時,陳其元的父親剛由石碼場大使(註:福建鹽場的專職負責官員)升任福建同安縣縣令,兩人在考場中相見。陳嵩慶說:「假如那日不因醉酒誤事,則今天也不過是河南的一個縣令罷了。」由此可知,凡事當由天定也。

曾在清朝咸豐年間做過江蘇布政使的萬啟琛,家中開了不少當鋪。在太平軍南下時,他家的不少當鋪時常遭到搶掠、破壞,他當時也沒有多少精力顧及。

萬家雇了一個姓吳的人,總管當鋪生意。當時聽到警報提前逃走的人比比皆是,而吳管家卻不以為然,他說:「能守則守,如果賊寇真的來了,惟有以死殉職,方能對得起主人。如果賊寇不來而自己先逃走,該如何面對主人呢?」

沒過多久,太平軍攻入了城中,向他勒索金銀財寶,不給就使用刑罰,還用煙燻他,他多次暈了過去,但卻沒有屈服。一天,他被折磨的快死了,就被太平軍從牆頭扔了出去,牆外的屍體堆積如山。他昏了過去,很長時間都無法動彈。

等吳某甦醒過來,忽然聽到有官員來到屍體中點名,他還聽到了應答聲。當有人叫他的名字時,他沒有應聲。官員命令再次叫他的名字時,旁邊有人說:「這個吳某,可以不用點名,他不在這次死亡名單中,而且陽壽還沒有盡,將來是水府中之人。」

過了一會兒,周圍安靜下來。等到天明,吳某從屍體堆中爬了出來,找了個地方藏了起來。

等太平軍撤退後,他把自己的經歷詳細告訴了主人們,並很快辭職回家,主人們同意了。

回到老家後,吳某一年多都不敢出門,凡是有水的地方都十分留意。他的女兒嫁到一裡多外的一戶人家,因為好久都沒有見面了,他就前往女兒家看望。女兒見父親來了,就留他吃飯,但他想早點回家。正打算離開時,突然下起了雨。他只得留下來吃完飯再走。

飯後,雲收雨止,吳某打算乘小驢車回去,女兒就派了一個僱工送他。車子經過田埂時,吳某跌進了水溝裡,等扶起來時,已經過世。神奇的是,他所經過的地方,都是乾燥的地面,那個水溝是剛剛下的陣雨形成的。如果晚一點經過,水溝也會幹涸。由此看來,人的命運確實天註定,人怎麼能違抗天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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