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方劑概論

應達


【正見網2007年03月05日】

一、方劑的組成:

《素問・至真要大論》說:帝曰:方制君臣,何謂也?歧伯曰:主病之謂君,佐君之謂臣,應臣之為使。所以君、臣、佐、使是方劑中主要內容之一。

1、君藥:就是一方之中對主病或主證起主要治療作用的藥物。

2、臣藥:是輔助君藥以加強治療的功效,配以性味功效相近的藥物為輔助,使二者相得益彰,療效更為顯著。

3、佐藥:若君藥、臣藥含有毒性,或者藥性峻烈,佐藥可減弱君、臣藥之毒性或藥性的峻烈,避免產生不良的副作用。

4、使藥:為引經藥,就是引諸藥直達病所。或可調和諸藥,就是對方中諸藥的藥性能起調和作用。

二、煎服法:

1、煎藥以土製的容器為最良,不可使用銅或鐵器。

2、凡煎藥皆須先冷浸三十分鐘,需久煎的藥,必須先煎三十分鐘以上,例如角類之品、石膏等。一般補養之劑可久煎,發表之劑不宜久煎。肉桂、薄荷等藥要後下。

3、服法一般都是飯後服,但也有病在下須空腹服,例如六味地黃丸要空心鹽湯下。

4、一般服藥都熱服,但也有冷服的,例如香薷飲要冷服,熱服則作瀉;四逆湯也要冷服,因寒盛於中,熱飲則格拒不納,就是內經所說的治寒以熱,涼而行之是也。

三、方劑的劑型:

1、湯劑:湯者盪也,若欲治急,必先蕩滌五臟六府,開通經絡。所以湯劑應用在急證,例如大承氣湯等。

2、散劑:欲留膈胃中者,以散最良。例如平胃散、安中散。

3、丸劑:丸者緩也,通常用蜜為丸,取其遲化,使藥氣能循經絡而緩治之也,例如六味地黃丸。

4、膏劑:有內服者,加蜜煉稠,能潤燥,例如瓊玉膏治乾咳嗽。有外用者,熬膏作成貼布,貼癰疽等。

5、酒劑:是將藥品浸於酒中而成。主治病在血脈中,凡導引痹郁者用酒為良,治風寒濕痹等證。

6、丹劑:金石之類多取用此法,例如天王補心丹,用蜜為丸,硃砂為衣。

四、方劑的分類:

1、 補養之劑:補者,補其所不足也;養者,栽培之,將護之,使得生遂條達,而不受戕賊之患也。

2、 發表之劑:發者,升之、散之、汗之也

3、 涌吐之劑:經曰:其高者因而越之;又曰:在上者涌之,是也。

4、攻裡之劑:邪入裡,輕則消而導之,重必攻而下之,使垢瘀盡去,而後正氣可復也。

5、表裡之劑 :表證未除,裡證又急者,合表裡而兼治之。

6、和解之劑:邪在半表半裡者,宜和解之。

7、理氣之劑:氣者,人生之所恃也,或因喜、怒、憂、思、悲、恐、驚七情所傷,則氣亂之,當用理氣之劑。

8、理血之劑:營血一傷,諸變立至,妄行於上則吐衄,妄行於下則腸風,衰涸於內則虛勞,枯槁於外則消瘦,移熱膀胱則溺血,陰虛陽搏則崩中,濕蒸熱瘀則血痢。

9、祛風之劑 :經曰:風者,百病之長也。但必其人真氣先虛,營衛空疏,然後外邪乘虛而入,經所謂邪之所湊,其氣必虛是也。

10、祛寒之劑:寒中於表宜汗,寒中於裡宜溫。

11、清暑之劑:經曰:脈虛身熱,得之傷暑。外證頭痛口乾,面垢自汗,嘔逆泄瀉,少氣倦怠。有餘證者,皆後傳變也,或兼風證或兼寒證,當隨證治之。

12、利濕之劑:濕為陰邪。經曰:地之濕氣盛,則害皮肉筋脈。又曰:諸濕腫滿,皆屬於脾。濕在表在上,宜發汗;在裡在下,宜滲泄;裡虛者,宜實脾;挾風而外感者,宜解肌;挾寒而在半表半裡者,宜溫散。凡中濕者,不可作中風治。

13、潤燥之劑: 經曰:諸澀枯涸,幹勁皺揭,皆屬於燥。乃肺與大腸陽明燥金之氣也。或因汗下亡津,或因房勞虛竭,或因濃酒厚味,皆能助狂火而損真陰也。

14、瀉火之劑:相火起於肝腎,虛火由於勞損,實火生於亢害,燥火本乎血虛,濕火因於濕熱,鬱火出於遏抑;火者,氣之不得其平者也。

15、除痰之劑:痰之源不一:有因熱而生痰者,有因痰而生熱者,有因氣而生者,有因風而生者,有因寒而生者,有因濕而生者,有因暑而生者,有因驚而生者,有多食而成者,有傷冷物而成者,有嗜酒而成者,有脾虛而成者。俗雲百病皆由痰起。

16、消導之劑:消者,散其積也;導者,行其氣也。脾虛不運,則氣不流行;氣不流行;則停滯而為積;或作瀉痢,或成症痞,以致飲食減少,五臟無所資稟,血氣日以虛衰,因致危困者多矣,故必消而導之。

17、收澀之劑:滑則氣脫,脫則散而不收,必得酸澀之藥,斂其耗散,而後發者可返,脫者可收也。如汗出亡陽,精滑不禁,泄痢不止,大便不固,小便自遺,久嗽亡津,此氣脫也;若亡血不已,崩中暴下,諸大吐衄,此血脫也。十劑曰:澀可去脫,牡蠣、龍骨之屬是也。氣脫兼以氣藥,血脫兼以血藥,亦兼氣藥,氣者血之帥也。

添加新評論

今日頭版

中醫

神傳文化網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