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選讀:《貞觀政要》(二十三)

陸志仝


【正見網2009年03月22日】

今天選讀的古文第一段是講述蒲州刺史趙元楷勞民傷財向唐太宗獻媚,卻被唐太宗批評之事。經筆者查閱《舊唐書》、《新唐書》、《資治通鑑•唐紀十一》記載,此事發生於貞觀十二年二月;而筆者手頭《貞觀政要》版本上記載的卻是貞觀七年。因史書是根據太宗皇帝的起居注寫的,且三部正史同時出錯的可能性不大,故此筆者認為應以正史記載的年份為準。至於《貞觀政要》上年份記載的錯誤,是原作者的筆誤?或是歷代再版時
發生的失誤?筆者一時無法找到宋、明、清時期的版本查證,所以不敢草率作出判斷,只是先予以說明,並保留原文。

以下古文選自《貞觀政要•杜讒邪第二十三》:

貞觀七年,太宗幸蒲州[注1]。刺史趙元楷[注2]課[注3]父老服黃紗單衣,迎謁路左,盛飾廨宇,修營樓雉[注4]以求媚;又潛飼羊百餘口、魚數千頭,將饋貴戚。太宗知,召而數之曰:"朕巡省河、洛,經歷數州,凡有所須,皆資官物。卿為飼羊養魚,雕飾院宇,此乃亡隋弊俗,今不可復行。當識朕心,改舊態也。"以元楷在隋邪佞,故太宗發此言以戒之。元楷慚懼,數日不食而卒。

尚書左僕射杜如晦奏言:"監察御史[注5]陳師合上《拔士論》,謂人之思慮有限,一人不可總知數職,以論臣等。"太宗謂戴胄[注6]曰:"朕以至公治天下,今任玄齡、如晦,非為勛舊,以其有才行也。此人妄事毀謗,止欲離間我君臣。昔蜀後主昏弱,齊文宣狂悖,然國稱治者,以任諸葛亮、楊遵彥不猜之故也。朕今任如晦等,亦復如法。"於是,流陳師合於嶺外[注7]。

魏徵為秘書監,有告徵謀反者。太宗曰:"魏徵,昔吾之讎[注8],只以忠於所事,吾遂拔而用之,何乃妄生讒構[注9]?"竟不問徵,遽[注10]斬所告者。

貞觀十六年,太宗謂諫議大夫褚遂良曰:"卿知起居,比來記我行事善惡?"遂良曰:「史官之設,君舉必書。善既必書,過亦無隱。"太宗曰:"朕今勤行三事,亦望史官不書吾惡。一則鑒前代成敗事,以為元龜[注11];二則進用善人,共成政道;三則斥棄群小,不聽讒言。吾能守之,終不轉也。」

注釋:

[注1]蒲州:蒲州城位於山西省永濟市向西約12公裡處,至今遺址尚存。

[注2]趙元楷(?―西元638年):在隋時,初為歷陽(今安徽和縣)郡丞,因向隋煬帝獻異味,得遷江都郡丞;隋煬帝至江都,荒淫益甚,趙元楷掌供酒饌,讒媚備至。歸唐後,遷少卿,因善聚斂,群臣皆鄙之。貞觀中,左遷蒲州刺史。貞觀十二年二月,太宗幸蒲州,趙元楷故態復萌,遭太宗數落,慚懼而卒。

[注3]課:督促、分派完成某項工作。如《後漢書•方術列傳》:「乃課家人負物百斤,環舍趨走,日數十,時人莫知其故。」另外,「課」當動詞時還有「徵收賦稅、差派勞役」之意。如:課役(徵抽財稅,分派徭役);課以重稅。

[注4]樓雉(音制):城樓與城堞(城上的矮牆)。本文泛指城牆。雉,古代計算城牆面積的單位。長三丈、高一丈為一雉。

[注5]監察御史:官職名。隋開皇二年(西元582年)始設。唐御史台分為三院,監察御史屬察院,品秩不高而權限廣。宋元明清因之。監察御史分道負責,因而分別冠以某某道地名。《新唐書•百官志三》:「監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掌分察百僚,巡按州縣,獄訟、軍戎、祭祀、營作、太府出納皆蒞焉;知朝堂左右廂及百司綱目。」

[注6]戴胄:戴胄(?―西元633年),字玄胤,相州安陽(今河南省安陽市)人也。性貞正,有干局(辦事能力強)。明習律令,尤曉文簿。貞觀元年,遷大理少卿。胄性明敏,達於從政,處斷明速。議者以為左右丞稱職,武德已來,一人而已。又領諫議大夫,令與魏徵更日供奉。戴胄生活簡樸,數度犯顏直諫。太宗甚嘉之,因謂侍臣曰:「戴胄於我無骨肉之親,但以忠直勵行,情深體國,事有機要,無不以聞。所進官爵,以酬厥誠耳。」貞觀七年卒,太宗為之舉哀,廢朝三日。贈尚書右僕射,追封道國公,諡曰忠,詔虞世南撰為碑文。又以胄宅宇弊陋,祭享無所,令有司特為造廟。

[注7]嶺外:五嶺以南;嶺南。今廣東省、廣西省一帶。

[注8]?(音仇):同「仇」。仇恨;仇怨;仇人。

[注9]讒構:讒害構陷。這個用法見於三國魏•李康《運命論》:「得失不能疑其志,讒構不能離其交。」

[注10]遽(音具):副詞。立刻、馬上。

[注11]元龜:原義是指大龜;古代用於占卜。本文是比喻可資借鑑的往事。這種用法見於晉•劉琨《勸進表》:"前事之不忘,後事之元龜也。"

全文大意:貞觀七年,太宗皇帝駕幸蒲州,刺史趙元楷強迫當地的老年人穿上黃紗單衣,在路旁迎接太宗皇帝。大舉裝修官署的房屋,修整城樓、城牆,希望討好太宗。又暗地飼養了百多頭羊、幾千條魚,準備送給皇親國戚。太宗知道後,把他召來數落說:「我巡察黃河、洛水一帶,經過幾個州,有什麼需要都是用國庫的物資供應。你給我們養羊、餵魚、雕飾庭院屋宇,這是已滅亡的隋朝的壞風氣,現在不能再實行了。你應當理解我的意思,改變過去的不良習氣。」因為趙元楷在隋朝任職時就做事機巧奸詐,所以太宗說這番話來警告他。趙元楷又慚愧又害怕,幾天吃不下東西而死。

尚書左僕射杜如晦上奏說:「監察御史陳師合呈上《拔士論》,說是一個人的思慮有限度,不能兼任多個職務,根據這一點來非議我們。」太宗皇帝對戴胄說:「我用最公正的原則治理天下,現在任用房玄齡、杜如晦,不是因為他們原來有功勞或是老部下,而是因為他們有才能、有德行。陳師合這個人胡亂誹謗,只是想離間我們君臣之間的關係。從前蜀後主劉禪昏庸懦弱,北齊文宣帝高洋狂亂荒謬,但是國家卻治理得很好,這是因為任用諸葛亮、楊遵彥而不猜疑他們。我現在任用杜如晦等人,也是遵循這個辦法。」於是把陳師合流放到嶺南地區。

魏徵擔任秘書監時,有人控告他謀反,太宗皇帝說:「魏徵過去是我的仇人,只因為忠於職守,於是我就選拔任用他,怎麼能胡亂誣陷他呢?」竟然沒有責問魏徵,就立即殺掉誣告的人。

貞觀十六年,太宗皇帝對諫議大夫褚遂良說:「你主管起居注的編撰,近來記錄我的所作所為是善還是惡?」褚遂良說:「設置史官的意圖,是國君所有的行為都要記錄。做了好事要記錄,有過失也不隱諱。」太宗皇帝說:「我現在努力做好三件事,也是希望我沒有什麼過失被史官記錄。一是借鑑前朝成功和失敗的例子,以為警戒;二是任用賢人,共同完成治國大業;三是排斥、疏遠小人,不聽信讒言。我會堅持下去,始終不會改變。」

評講:「杜讒邪」其實是講杜絕讒佞奸邪的人和事。從夏禹、商湯、周武成王時期的太平盛世到貞觀盛世,筆者發現之所以被後世稱為太平盛世的時代,都是君主聖明且任用了賢良的大臣。而君主的聖明之處還在於能杜絕讒邪。

筆者在對《貞觀政要》的閱讀和研究中發現,唐太宗之所能做到杜讒邪而親賢良,主要是因為太宗皇帝能夠借鑑唐代以前聖明君主的成功及昏庸君主失敗的經驗教訓,並以古代正統的道德標準來衡量臣子所作所為的對錯,從而分辨出賢良和讒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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