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0年01月11日】
最近與同修交流家庭關,也就是怎樣處理與不修煉家人的關係,受到不少啟發。
因為太太不修煉,所以自相識以來,尤其結婚後的近十年裡都一直面臨著這個問題。當岳父、岳母來了之後,情況更糟糕了。生活上從到小,都是他們說了算。而且自己的修煉、大法項目的參與,尤其是參加大法活動,都受阻礙。因為想到自己的言行會影響到他們對大法的態度,從而影響他們的未來,所以漸漸的變成了畏頭畏尾,對他們一味遷就。
從同修交流後悟到:自己做為一家之主,實應為一切負責。對他們的好是應該的,從中向內找提高上來也是應該的,但並不意味著無底線、一直退讓。自己大法弟子的使命,救度眾生和證實法,是要完成的。當自己大事小事一點兒也不敢做主,甚至明知錯了也不敢指出時,對家人並沒有什麼好處。法給不同層次、不同環境的生命開創了生存方式。當自己出於人心、出於顧慮,偏離這一狀態時,就會出現麻煩。比如說,當過分拘於小節,為了避免爭執而什麼事情都對家人百依百順、不敢說出自己的想法時,就是走入了誤區。
究其原因,與自己過去的人生經歷有關。生性隨和、而且出於保護自己不敢與人爭執,一步步的變成了這樣。再加上學法不深,對此存在著誤解。師父在《精進要旨》中說「我不只教了你們大法,我的作風也是給你們留下來的,工作中的語氣、善心,加上道理能改變人心,而命令永遠都不能!」其實,和顏悅色並不等於百依百順;不執著於自我並不等於一味退讓或遷就。人與人之間完全可以平和的、理性的探討。
從中跳出來,從更大範圍來看這個問題,就不難出怎樣做才是真正為了他人負責。不要把避免爭執放在首位,當想著什麼是各自生命應有的狀態時,就會明白怎樣達到那裡,也就知道了自己應該如何做。這一點不只是家庭生活,工作場所和社會交往中也存在類似的情況。